记忆 memori
我们淡忘欢乐,我们铭记痛苦。
——西塞罗【注1】
很快,孩子们和我都习惯了在雅典的生活。昔日的罗马,栖息繁衍着比鸽子更多的尔虞我诈。相比起来,雅典的生活宁静得像一位厌倦了思想的智者。正如西塞罗所言:在这里,人们思考文化,探究学术、宗教和农业,钻研法律并创造出司法体系;所有文化都是从这座城市开始,然后如光线般扩散到大陆的各个角落【注2】。
日出日落,月盈月亏。时光如流水,从高处的源头淌落,逐渐汇聚,漫过全身,人沉浸其中而不自觉。冬去春来,天狼星隐去,暖风重回奥罗拉【注3】的怀抱。人们换下厚重的冬衣,顿觉轻快。一丛丛野丁香无需播种,迫不及待地绽开了饱满的花蕾。
这段时间里,安提勒斯的学业走上了正轨。他很快适应了雅典人的传统教学方式。
雅典人与罗马人的教育理念自有差异:罗马人到希腊留学,多选择实用性极强的学科,例如演说术、修辞学、法律等,为今后成为政客或律师铺路。这是罗马人的务实。而雅典人传统的教育是多方面的,他们希望培养学生的美德、审美鉴赏力、健康的体魄,追求智慧与想象力的均衡发展。旨在赚钱与追名逐利的技术被排斥在学校大门之外,被认为是庸俗和缺乏教养的。
最近,安提勒斯新学了好几首伊索的诗歌,读完了普罗狄克斯的《赫拉克勒斯的抉择》,赫拉克勒斯很快成为他最崇拜的神话英雄。他临摹的绘画习作,被老师赞扬。另外,由于他很有可能是安东尼将来的继承人,所以家庭教师特意为他增加了一些关于希腊罗马历史、地理的课程内容,为培养统治者做准备。虽然我认为对于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这是不必要的,但安提勒斯似乎并不反感这些学习内容,我便也没有反对。
当然,他最喜欢的课程依然是竞技教练负责的部分:角力、赛跑、跳跃、掷铁饼、投标枪和其他各种操练,天气好的时候还会去树林里狩猎松鸡。温和的春天来临时,他与几个年龄相仿的男孩在城郊的白杨林中,沐浴着送来菝葜芬芳的微风,举行赛跑。每次都跑得汗水淋漓,但他从未屈居第二名。和他的父亲一样,这个男孩有着强健的好体魄。
他的文法课程、算术课程都学得不错,唯一的弱项是音乐。他的弦琴教师告诉我,这个男孩常常只将七弦琴调到多利安和声,还不时弄断琴弦。“除了多利安曲调外,他什么也学不会”,这是教师的评价。安提勒斯的姐姐克劳迪娅在这方面却是极为擅长的,看来这俩姐弟的天赋截然不同,但都十分优秀。
这样的男孩,加上他父亲的地位身份,自然引来不少称赞与恭维。一次晚宴时,有客人盛赞了他的优秀,然后询问:“最令你感到荣耀的是什么?我猜,是上次角力比赛的胜利?”【注4】在座之人自然都知晓其中典故,况且安提勒斯也素来崇拜安东尼。若男孩回答“父亲是我最大的骄傲”,便也同时取悦了安东尼,可见提出这个问题的宾客颇为擅于讨人欢心。果然,安提勒斯红着脸道:“我的父亲……还有我的母亲。”
这回答,于我而言全不意外。男孩对福尔维娅的感情极为深厚,这我早已知晓。不过其他一些宾客可能并未料到,小心翼翼地打量我,大约是担心我这个继母因此不悦。气氛一时间有些怪异。
我不以为意,示意女奴继续下一轮的斟酒,然后缓声道:“有优秀的父亲和母亲,才能有这样优秀的孩子。雅典人忽视了一个好的母亲的价值,但罗马人知道。”
不出意料,接下来又是众人的一番恭维,掩过了方才的插曲。
男孩看我的目光,已经没有了曾经的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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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安提勒斯,其他几个孩子也很快适应了雅典的新生活。虽然偶有小吵小闹,但整体上相处融洽。他们各自不同的性格也很明显。
图丽娜还太小,牙牙学语,大家都视她为珍宝。
玛塞拉本就开朗活泼,现在越来越落落大方,性子也沉稳了些,开始陪同我出席一些公开活动。她能自信地应对陌生的宾客的寒暄,鲜少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实在难能可贵。
头发微鬈、双目清亮的优鲁斯,最柔顺听话,也最为羞怯内向。被安排做什么,他就安静地、甚至是愉快地做什么,不惹人注意,也从不让人操心。
马库斯依然是温柔甜蜜的男孩,对玛塞拉有近乎崇拜的态度,得到她的一句称赞就能开心一整天。有时她故意捉弄他,他也不生气。此外,他与优鲁斯成了密友。两个小男孩常常在花园里玩泥巴,挖挖铲铲,自得其乐。马库斯常常用泥土和碎石堆出小山、建筑、道路。而优鲁斯更喜欢把泥巴捏成种种小动物,他在这方面颇具天赋,小手团着软泥,三下两下就能捏成公鸡、小狗、马驹、小猪等等,还给它们取了名字。他独处时不是发呆,就是低声和这些小动物说话。当他细声细气地自言自语,没有意识到我在偷听。而我必须用手捂住嘴,才能防止自己笑出声来。
这些孩子,他们如此单纯可爱,像小动物一样需要爱抚与温柔。唯有面对他们,我可以完全不设防备,不用担心那些成人世界中丑恶的心计与背叛。他们给予我太多的温暖与快乐,我对他们的爱护,也不是为了博得慈母的贤名。
有一次,优鲁斯着凉生病,医生调配了煎剂。那药汁极苦,却必须每日喝三次。就连优鲁斯这样乖巧的孩子,一到喝药时间就眼泪汪汪。为了鼓起他的勇气,给他一些安慰,我每次都陪他喝药。药是双倍的量,我喝一口,他喝一口,这样一连喝了数日。安东尼得知之后,都笑言我太娇纵孩子。我却不以为意。
唯一的遗憾,是他们与外面同龄的孩子交流得太少,对外面的世界了解得太少。虽然有时我会挑选一些平民小孩来陪他们玩耍,但那些孩子都被家长千叮万嘱过,面对我们时言行难免拘谨,很难有真正自然的交流。这也是我无能为力的事情。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天生得到的太多,也必然失去很多,就像一枚骰子,若一面是六点,其相对面必然是一点。世事如此公平而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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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罗马传来消息:凯撒与刚刚离婚的利维娅结婚。婚礼非常隆重,但在阴暗的角落里少不了流言蜚语的嗡嗡作响,因为新娘已有六个月的身孕。
据说,为了使婚姻变得更合理,凯撒曾亲自到神庙请示神谕。祭司解读神谕后宣布,这场婚姻不仅合理,还会为罗马带来长久的和平繁荣。因此,凯撒有充分的理由与他中意的新娘结婚。
如此神谕,当然缺乏足够的信服力。但此时凯撒手握罗马的最高权力,无人敢公然提出质疑。
先前我与安东尼结婚时,也是有孕在身,当时不免遭受暗中嘲讽,有人说安东尼是要了一个未出生的孩子当嫁妆。但这次凯撒的婚礼,更加冒天下之大不韪。毕竟我嫁给安东尼时,马塞勒斯已经去世。而这次的新郎凯撒,竟然让新娘的前夫尼禄参加婚宴,作为证婚人之一。据说,尼禄与凯撒不仅达成了关于即将诞生的孩子父权归属协议,还相谈甚欢。
如此张扬的行事风格,不像我曾熟悉的那个盖乌斯。或许,对利维娅的感情浓烈得让他行事反常?很多人都这样猜测。“在丘比特的金箭下,就连凯撒也变得盲目。”他们认为,这次惊世骇俗的婚姻,是源于使人疯狂的爱情。
也有人认为,凯撒是在通过联姻,拉拢罗马的古老显贵家族。他出身于名不见经传的渥大维家族,这点劣势,让那些以高贵血统为傲的古老贵族很难接受他。而无论是利维娅还是尼禄,两人都来自最古老、最显赫的家族。这些家族虽不复昔日辉煌,却依然保有不可忽视的名望。因此,这次婚姻既可以弥补凯撒出身较低所欠缺的社会地位,也可以让古老的贵族家庭获得绝好的机遇,可谓互利。
若尼禄已真心实意地投靠了凯撒,那他心甘情愿地把妻子转让给凯撒,也不是全无可能。毕竟这种以“让妻”而结盟的做法也有一些先例【注5】。
关于此事,各种形形色/色的谣言,如野草般迅速蔓延。而我不再关心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原本以为,既已远在雅典,罗马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但很快我收到消息:罗马有官员为了讨好利维娅,想在广场上为她树立雕像,用最昂贵的材料,请来了最杰出的雕塑师。万事俱备,唯一的问题在于雕像陈放的位置。昔日我在罗马时,有些试图讨好我的人,已在可以被选用的最佳位置为我塑立了一座雕像,周围的空地不足以再放上一尊地位相当的雕塑。因此,有人出主意:把我的雕像往旁边挪开些,再摆上利维娅的雕像。
当我听闻此事,自然十分反感,不想再与凯撒夫妻有所牵连。于是,我立刻让人快马加鞭传讯去罗马,表示我自愿撤去那尊我的雕像,把位置完全让给利维娅。
当我的信息传到罗马之前,另一个新的消息传来:利维娅谢绝了关于雕像的提议。据说,她当众表示:“罗马的第一夫人永远是尊敬的渥大维娅。她的品行与美德无人能及,谁也不能与她相提并论。”这为她赢得了不少关于谦逊与贤德的赞誉。
至于凯撒,似乎也并不急于以新婚妻子的声望取代我的旧有地位,至少目前没有相关迹象。因此,虽然我已离开罗马,但在罗马的名声依然良好。
原因或许不难找到:凯撒与安东尼的同盟关系仍然需要维持,目前还不能决裂。故而,无论凯撒还是利维娅,他们都不会立刻抹消我在罗马的印记,表面上仍要维持客气关系。
实际上,自从我来到雅典,每隔十天半个月,便会收到利维娅的来信。或许她希望获得我的谅解,以弥补她那高贵的内疚之心;或许她只是需要维持表面上的友好往来。我没有看信,甚至没有拆开封蜡,就让德思玛把它们付之一炬。
其实我也知道,这未免意气用事。更理智的做法是吩咐秘书客气地回信,用场面上无关紧要的套话应付一下,虚与委蛇。此时我却做不到如此圆滑,到底还是任性而为。
一开始,我以为只要我不回信,利维娅不可能一直坚持写信给我。但这个猜想并未成真。后来我便直接吩咐德思玛:以后利维娅再来信,不必通知我,直接烧掉即可。对方愿意浪费笔墨,与我何干。
听闻她与凯撒的婚讯那日,我的心绪略有波动。虽然理智上已经看淡,但情绪仍不能完全被理智控制。就像柏拉图的那个比喻:人的灵魂中有两匹马,一匹白马,一匹黑马。白马驯良,行为节制,易于驾驭。而黑马桀骜不逊,难以控制,必须用长鞭使它就范。我的白马虽然能主导灵魂,但黑马偶尔的骚动仍然足以引起不悦的情绪。这也是正常的。
这时,德思玛捧来一卷信轴:“夫人,这是罗马的来信……”
信轴用亚麻布包裹着,系得很紧,外面封了火漆印。火漆上的印文嵌得很深,是作为凯撒私人印信的斯芬克斯图案。火漆浓红如血,仿佛触手仍可感到烤蜡融化时的温度。
我打断德思玛:“我说过,她的信,不必再通知我,我不想看。”
她垂首低语:“……是凯撒的来信。”
不是利维娅,是凯撒?来到雅典之后,从未收到过来自我那个“好弟弟”的信件。他似乎已经把我忘了,就像我在忘掉他。此时突然来信,难道是为了通知我他的再婚之喜?但这样重要的消息,我总会听闻,他何必多此一举?
我盯着那信轴,猜不透,犹豫是否应该拆开看看。
终于,我开口:“我懒得看,你先读一遍。若信中只是有关他的婚事,就烧掉,不必告诉我。”
“好的,夫人。”德思玛熟练地挑开封蜡,展开信纸。我原本以为她至少会稍微阅读片刻,但她只看了一眼,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与不确定,抬首看向我:“这信上……”
“怎么了?”我问。
“信上说,三年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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