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乾坤早已入袖
凄迷的烟雨,逐渐让本就萧条的江南彻底变得落叶纷舞了,大地也终于彻底换了淡淡的黄色,这是一个令人容易无端生些寂寞和思念的的季节,一如秋天的月亮,清冷;一如此时的李治,烦躁。
七天乐,武顺离开后已七天未回了,她去了哪里,该不会出事了吧,是不是受伤不能马上赶回来?
曾经热血澎湃的李治依旧还是如以前那样骚动不安,不同的是,如今更懂得去珍惜身边的人和怀念远方的人,懂得去想小的时候那些让自己听的耳朵边出几百层厚茧子的老话,到底还是有点道理的。
李治一直有一种模模糊糊的预感,武顺失手了。
以武大姐一贯风骚作风,败了,可以;等少妇我把伤养好,再找回场子就是,因此只能让担心自己迟迟未归的相公继续将“望妇石”的角色扮演下去了;另一种,不幸中之大幸,被擒了。这是李治现在最希望的结果了,李治是打死也不相信桃花杀了她的,打死也不相信,女人终归是女人,可女人也可以比男人还理智的,她敢。
夜雨纷纷而下,好像下在这已经不那么无知的心口上,凉凉的根本没法子温暖,黑暗吞噬了金陵城,也吞噬被太多事乱了心的人,让他得意静静的静静的去品味,一个人从幼稚走向成熟应该品味到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
昔日繁华似锦的金陵城早已是寂静一片了,灰蒙蒙的天空,让李治也有一种,女人那个啥啥啥来了时会不会也如自己这样,烦躁的在房间里无济于事的度着步穷操心。从房间的一头走向另一头,又返回来再走,不厌其烦,背着手,微微弓起本该像门板一样笔直的爷们儿的背,这个时候竟也有点沧桑不可捉摸的味道了,有点长大喽。
也不知道自己徘徊了多久,总之从一早上睁开眼,李治的心嗑药一般的撞击了自己神经一整天了,右眼皮也不听也叛变大脑,瞎蹦达了一整天。于是李治只能让大脑去休息一会儿,自己脑袋空空的在屋里徘徊、静坐、起身、再徘徊,每次他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和武顺在一起的苍茫如血的岁月,当真又荤又骚,过瘾极了,可也每当如此时候,李治都在会骂自己一句,那娘们命硬的嫁过去第二天就克的贺兰楚石这辈子没下病榻,还用不到自己去悼念。
“妈的,真是越来越像娘们了,烦躁。”
李治自嘲的不轻不重给自己来了这么一句,心中火大又觉气门无聊,猛地拉开门,大步的走出去,可还未出了客栈大门,门外飘摇进来的风雨就让李治好好体验了一层秋雨一层凉带来的秋夜的清醒,那股寒意实在沁人骨头。
搓了搓手臂,还是待会回屋蒙头大睡菊花打发时间吧,管她妹的去死,回来要不用鞭子抽死那个臭女人,李治决定让她儿子跟自己姓。
一阵凌乱焦急的脚步声稍稍盖过雨声,逊呼间,破开雨帘,冲进来一个湿了半边身依然潇洒的人影,大厅里的店小二第一时间上去招呼,李治也自然而然的回头打量一眼,然后就定住了脚——西门十三,那个像个嫖客更像个杀手的金牌刺客。
他来了?他怎么来了?事情办成了?
办起事来的西门十三将双重人格忠实的演绎了出来,麻利的窜到李治面前,废话一句不提,凑近在耳边只耳语一番,叽里呱啦的三五句,很小很轻。
旁边拿着毛巾的店小二根本就没听见一丝,就感觉眼前一闪,然后那位很漂亮的大爷就瞬移过去了,不过店小二这行察人观色乃基础中的基础,知道必是发生了对这群身份不凡举止作派气度都恢弘让人不能不正视的客人,也堪称大事的事。要不然,平日里口若悬河对生活精致到比自家娘们还强一万倍的西门十三,不会让大本身的雨水还有泥土沾在他身上超过半盏茶的时间,这个可是一天要洗三次澡的男人,三次啊,店小二表示自己的心会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的,给他留一个位置的,三次啊,自家媳妇三月洗一次啊。
店小二不知道的是,刺客也有个基础中的基础,永远身上不要有任何气味。
西门十三一天洗三次澡,可从来没有用过皂角香料甚么的,至于花瓣那种近乎女儿家的专利更是浮云朵朵了,西门十三长这么大倒是看过不少人如此洗,其中有不少被他刺杀的老的小的,当时正忘情的抱着自家或自家老爹的小妾鸳鸯戏水兴风作浪呢,于是,每当此时,西门十三剑总会在他们到了高.潮的时候,只轻轻一横,鲜血熏染下,就成了同赴黄泉的一对同命鸳鸯了,他总是告诫自己,刺客也是有人性的,临死前不能剥夺人家最后欢乐开心的权利,砍头的还给吃一口饱饭呢,更何况没有人性的刺客从不是一个会演戏的好刺客,正如西门,从早到晚,都是笑眯眯的。
李治的心情随着西门十三的三言两语波涛汹涌起来,仔细听,还能听见大海的声音。不过,在静静的听完西门十三的话后,却只是指了指门角的雨伞,雷厉风行的断然道:“拿上雨伞,在前领路。”
两柄桐油浇制的雨伞闯入了茫茫的雨幕中,踏着街上的青石和积水,一路急行,顶风冒雨,耳边是哗哗的雨声,周围被雨水包围了,大街店铺上又早早打烊,行人少的近乎绝迹,此时此刻,颇为梦幻,诗意的人兴许会扔掉雨伞,大叫一声老掉牙的“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把粗鲁当豪放的,自然是实在的关门大吉,然后回家抱媳妇玩了,秋雨绵绵无绝期的,长夜又漫漫,正是无心睡眠无聊的时候,此时不做些畜生的事岂不是太畜生不如了,人不腰酸背痛枉少年,多性福的季节,不冷不热的。
李治自然是雅人,所以在他在听了西门十三的回禀后,脑海中第一个冒出的词眼,真的很诗意。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又逢君了!或者说“又再见了,钱老板!”
乘此机会,李治穿着一身普通士子的衣服,很耐脏的灰黑色,也许是灰色多一点,也许是黑色多一点,不过都是很内敛很低调,适合关键时刻爆发万丈光芒的普通颜色。
长衫布巾的扎头,任谁看一眼就没第二眼的必要和兴趣了,不过稍微注意的人,还是能能发现那双踩在泥水里隐约行走间露出的靴子,那并不是下品寒士能用得起的布鞋,倒像是莫种动物的皮精心鞣制的,细节总是魔鬼的,他的真正意思是:能察觉到所有蛛丝马迹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堪称魔鬼;而能忽视所有细节的人,也是个魔鬼,神经大条的只能以魔鬼称他。
风风火火冲破雨幕,风风火火的,李治和西门十三又来到了位于金陵刺史衙门西北方的金陵大狱,这是他们的终点地,一个撑着雨伞的中年男人挺着凸起的肚子,早早门前等候了,寒风呼啦啦,中年胖子圆滚滚的脸蛋发青,青的发黑,猛然间一个哆嗦,会掀起涛涛的肚皮浪,颇为壮观。
“关押之人名唤钱不丰,余杭人士,下狱前谁也不知道他是余杭有名的制钱匠,我们大唐如今的通宝便是此人设计的,臣曾偷偷的和他聊了一会儿,算是初步达成了一条不算马到功成的条约,他并没有承认自己是钱不丰,他钱到底丰不丰臣不得而知,可装起疯来是真疯,没见过这么疯的。那么大一团脏污污的阴湿臭气熏天的稻草,就往自己菊花里塞啊,真塞啊,一边塞还一边大叫好过瘾。
那些本来想过去收拾一下他的这个老大那个老大,谁也不提让他拜山头的事,丢人的连例行教训的人都不好意思脏了手,十分有心计,器干不俗。”
狄仁杰在走在李治的前面小心的对着身后小声的说着,就相貌来说,鱼玄机说李治阴柔的像个太监,那是“一鱼道破天机”,一点也木有错。
李治典型的男儿身女人相,一眼看去就是个有点用可说到底还是没甚么用的软脚小虾米,尤其每每醉酒后笑起来那叫一个娇羞,纤纤玉指再那么一指,迷人的无边无际大海无量了,昔年李世民还在世的时候,就曾经当着群臣的面笑言:“我家稚奴,前世定当是妲己无疑,要不然怎么投胎了还改不了那一身妖气。”
所以说,李治如今能够无视自己不爷们不豪放的相貌,依然恬不知耻的走在情圣无双的道路上,是值得鼓励的,那一桩桩桃花运桃花劫的,是他业绩不菲的明证,所以李伪娘总是能抬起头,骄傲的去面对世间芸芸众生,向他们解释啥子是内涵,娇羞值强大才是真的强大。
而稳重气度一看就像当官,走路标准官方八字,身子不高不矮只胖不瘦的狄仁杰,你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矛盾的地方,可也没有甚么特别扎眼的优点,最多就是笑的时候,牙齿特白特闪亮,阳关下容易闪花眼,肚子是很沧桑很有内容的那种啤酒肚,戏谑点的说法叫“十月怀胎肚”,眼光也是很浩然正气的那种,前提是这厮别说话,那感觉有点像古代版柯南叔叔在说书。
沉默的李治和狄仁杰,一个娘一个稳重,少女们可能会觉得狄仁杰长的太没性格,圆圆的脸蛋,八字胡须两边微微翘起,笑时很阳光,阳光温暖中透着不容置疑的正派,正派中又隐藏着不带丝毫水分的猥琐,摸着自己黑色的胡须,然后怪异的笑两下,就跟自己在摸女人下面那个啥啥啥的。
怪大叔一枚,一点也不阴不狠不狂野不抽象,所以一般不会得少女大爱,所以“我不是小三”这个称号估摸着这辈子狄仁杰也没有这个荣幸了。
话说,撇开这些男人私密的东西,如果还说有区别,那就是:“霸气,王者霸气,皇气,天子气……”
总之,走在后面的李治就应该是龙行虎步的走在所有人最前面的,包括自己——至少当时的牢头孙荣,就是如此向别人描述的。
当他和金陵所有百姓同时得知李治身份时,就是如此对身边人说的,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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