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呢……”
肖蝶又弹了几首歌曲,自己还是不满意,最后气哼哼地把吉他扔到一边了。
“反正后天才上场,着什么急?”元宪洲一把拉起肖蝶,“不如我们到街上转转,说不定会有灵感。”
元宪洲和肖蝶一起离开宾馆来到街上。
这个时期的羊城比魔都更时尚,商店里挂着琳琅满目的时装,但肖蝶都没心思看,专门挑图书音像商店进去,每一次都失望地出来。
陪着肖蝶在街上闲逛着,元宪洲忍不住哼唱起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这首不错啊!你,你在哪学的?”
元宪洲想说实话,但突然想起这首歌是90年代以后才会出现的。
“我,我就是瞎唱的……”
“原来你还有编歌的天赋!你太厉害了!”
肖蝶忍不住跳起来亲了元宪洲一下,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得,得,得,”肖蝶打着拍子,“你继续唱!”
元宪洲又改了下歌词,胡乱唱起来。
“太棒了!我后天就唱这首了!”
解决了歌曲的问题,还得解决穿着问题。
“你穿裙子最好看,观众一定会喜欢。”
“你怎么知道我穿裙子好看?你又没看过。”
其实元宪洲不光眼下没见过肖蝶穿裙子,前世也没见过,所以他很想说服肖蝶穿裙子。
虽然他知道这是徒劳的。
“可你也不能穿个军裤上舞台啊,你又不是崔大爷。”
“崔大爷谁啊?”
费了半天口舌,最后肖蝶唯一能接受的就是牛仔裤了。
两人来到一个大商场里,肖蝶一眼相中了一款牛仔裤,元宪洲一看,好嘛苹果牌牛仔裤,要50张大团结。
营业员拿来裤子,肖蝶到帘子后面试穿。
墨迹半天才从帘子后面讪讪走出,都有点不会走路了。
虽然前世已经见识过肖蝶的身材,知道她腰细臀圆腿长,可再次见到还是有种惊艳的感觉。
“怎么了?是不是很难看?”肖蝶小心翼翼地问。
“很漂亮很可体,再合适不过了。”
“可我怎么觉得像没穿裤子一样?”肖蝶压低声音。
“那是你穿肥裤子穿惯了,你看看别人,不都这么穿的吗?”
肖蝶四下看看,果然看到进进出出的小姑娘、小伙子好多都穿着紧身的牛仔裤,看起来都那么的从容自在。
肖蝶正在把裤子包装起来的时候,元宪洲突然想起该给元宪波也买条,那个臭丫头翻脸快,笑脸也快,只要给点好处,立刻就忘了先前的不愉快。
在肖蝶的帮忙下,元宪洲很快给元宪波也选好了牛仔裤。
两人继续在商场里溜达着,元宪洲在女式内衣前驻足。
“要不要给你来一件?”
“你喜欢你自己来吧!哼!看着好恶心!”
其实元宪洲知道肖蝶不喜欢太过女性化的服饰。
元宪洲真正的目的是想给边薇薇买套内衣。
边薇薇对穿着有着过人的审美感,一般人严重的服装她是看不上眼的,但唯独对品牌内衣情有独钟。
元宪洲离开时,她还特意叮嘱了一番。
当着肖蝶的面给边薇薇买内衣简直是找死。
总得想个法子,正在琢磨的时候,肖蝶拉了他一把:“走吧,都说了我不喜欢。”
元宪洲刚抬脚时,突然想了妈妈。
前世今生,元宪洲已经跟三个女人有瓜葛,肖蝶、徐艳秋、边薇薇。
虽然元宪秋觉得她们都很美,但跟妈妈相比,她们仍然是逊色的。
重生归来,妈妈只有四十来岁,看起来依然风姿绰约。
妈妈在同龄人中算是敢穿也敢美的,可元宪洲觉得不够,妈妈可以穿的更漂亮,甚至更性感些。
“我给妈妈买一套吧。”
“那你随便吧,我在外面等你。”
就这样,元宪洲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既完成了边薇薇交给的任务,又给妈妈带回了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