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肖蝶在宾馆客房里熟悉掌握“外面的世界”,元宪洲则继续跟老梅探讨两周后在魔都的演出。
按照元宪洲的提议,魔都的这次演出需要拉到一批赞助商,因为时间短促目标客户群定位在江浙沪一带。
曹主任答应联络一部分客户,但需要元宪洲和老梅上门去说服。
第三天,演出开始时,元宪洲仍然和老梅在忙碌着,直到肖蝶快上场前,元宪洲才抽空来到演出现场。
元宪洲刚落座,就赶上程琳演唱最后一首歌曲,观众的情绪被点燃到高潮,在“再来一首”的呼喊声中,程琳退场。
观众意犹未尽之际,肖蝶登场了。
肖蝶穿着白衬衣、牛仔裤,怀里抱着吉他走上舞台,元宪洲觉得她是那么的洒脱美丽。
可观众跟他的审美却大相径庭,纷纷发出嘘声一片。
元宪洲这才意识到,肖蝶的垫场安排有点仓促了,不该在观众对上一名歌星意犹未尽时登场。
元宪洲只希望肖蝶技惊四座,堵住观众的嘴巴。
可肖蝶明显被观众的嘘声有点搞懵了,就差没转身逃走了,惊慌之下的表现实在差强人意。
日后会传唱一时的这首歌,却并没能打动观众,或许它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
演唱结束后,元宪洲赶紧赶往后台安慰肖蝶。
肖蝶正在镜子前狠狠地卸妆,元宪洲凑过去讨好:“你在舞台上真好看!”
肖蝶撅起嘴:“好看有什么用,歌唱的又不好。”
元宪洲:“不是唱的不好,是他们暂时不会欣赏,以后他们会慢慢喜欢这首歌曲的。”
“算了,不管他们了,我要回去好好睡个觉。”
元宪洲陪着肖蝶刚走出剧院的大门,一个体态优雅的女子迎了过来,元宪洲看她的面容有些眼熟,但一时没能想起来。
“你刚才唱的太好听了!”女子称赞肖蝶。
“真的吗?”哪怕只有一个观众欣赏,肖蝶也欣喜若狂。
“不知道您能不能把这首歌子卖给我呢?”
元宪洲突然想起这个女的是谁了,她正是前世创作了“外面的世界”那位小哥的姐姐。
没等元宪洲表态,肖蝶潇洒地挥挥手:“好啊!你喜欢就送给你好了。”
“那你们想要多少买内?”
既然,肖蝶答应转让了,就做个顺水人情好了。
“不要买内,送给你好了,不过……”
元宪洲压低声音:“你是不是给你弟弟买的?”
“哇!你好厉害啊!”女子惊叹道。
元宪洲回到兴都后还得忙碌魔都的演出事宜,可那年月个体户是不能坐飞机的,在老梅的帮助下,找人托关系终于买到了两张机票。
飞机太小,飞行的技术也比较粗糙,一路上肖蝶晕的半死,下飞机都不会走路了,元宪洲把她一直送回了家里,然后直接来到“大洋洲”。
几天没见,钟洋一下憔悴了许多,看见元宪洲也唉声叹气的。
元宪洲知道钟洋一定是被那个死丫头折磨了,连忙安慰他:“别担心,她就是小孩子脾气,一定要沉住气哦!”
钟洋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看见元宪洲,大鸡也气哼哼地告状:“你说长虫这个王八蛋可恨不可恨?给咱们惹了祸不说,现在又跑来抢咱们的生意了。”
章明俊扎穿大旗的腮帮子后,在大工街一战成名,很多流氓混混畏惧章明俊的阴狠毒辣,送给他一个外号长虫。
“抢生意?他能抢什么生意?”元宪洲有些诧异。
“他在东头又开了个台球厅,把咱们的生意抢走不少。”
元宪洲无奈地笑了,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因为上一世章明俊是年近三十才在大工街扬名立万,才开始做生意的。这一世元宪洲本想帮他,没想到却提前让他扬名立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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