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手势,还不是因为重生的时候跟着方之屁股后面学的。他那时候总爱借了篮球赛的录影带回去看,一场篮球赛能重复看个几遍。每逢天气不好,方之就会霸占壁炉前面的大电视,一看一个下午,眼睛眨都不眨。唐铭心虽然不像周大福他们几个敢怒不敢言,但也确实不知道看些啥,每每抱怨一通之后还是会跟着方之看完了全部。
唐铭心吹起哨子的时候忍不住会想,如果是方之被她吹了,他一定先睁大了他那双光华夺目的凤眼,然后转过头来疑惑得看她一眼,最后毒舌得攻击她道:“你是不是眼睛花了?”
唐铭心有些落寞得笑了笑。如果他真这样说了,自己会怎么回呢?
对了,两个人一定会在球场上不顾旁人得吵起来。吵着吵着,最后吵赢的一定是她,可是被嘲笑的也是她,那边方之会离着她远远的还一副“惹不起至少躲得起”的模样。
一个绚丽的三分球聚焦了众人的视线,也拉回了她的思绪,唐铭心利索得举起双手比划了两个“三”,向计分的老王验证了这个进球。
老王照例乐呵呵得翻了记分器上的页码,跟身旁的老友们炫耀道:“怎么样?我收的这个唐铭心是不是一个顶俩?不仅专业好,性格好,长得还好,像这随便比划的裁判手势都够iso认证的。”
搓着手取暖的郑教授点了点头,笑着点评道:“何止iso啊,ce都可以认证。老王啊,像这样的研究生多培养几个,我们也能向国家交代了哈哈。”
实实在在的还是李教授:“这孩子谈朋友了吗?我家里有个侄子,可以说给她。”
老王一张嫌弃脸相对,“就你那个看到长辈都不打招呼的侄子?”果断得摆了摆手,并强烈维护:“配不上,一看就配不上。你那侄子你自己敝帚自珍吧,别害了人家姑娘。”
“......”李教授忽然觉得好委屈。
一场篮球赛打着打着,因为两队都较弱的缘故,打到后半场才渐渐打出些热闹来。文学系的前锋踩着线救了一个球,转身迅速传给了队友,而后队友配合默契,直接投进了一个两分。
唐铭心吹了一个短哨,判定进球无效。
文学系表示不服,唐铭心拔了口哨,大吼道:“你们眼睛散光还是老花?踩着线了没看到!?居然质疑我的判断,要不要回放录像?”
可惜,没有录像,但唐裁判说踩了就是踩了。
文学系均表示不敢,被吼了一顿后都乖乖得回到了防守区域。篮球落寞得滚到了场边,没有人去拾。
唐铭心叹了口气,撇了撇嘴,自己小跑着去捡回来。球却咕噜噜的越滚越远,一直滚到了广告栏的旮旯处。
篮球停在了旮旯处一双长腿的脚下。抵着它的是一双深蓝色的胶底运动鞋,蓝得有深海一般浓郁,侧面还有匡威的五角星标志。唐铭心愣了愣,就看见鞋的主人弯下了腰,伸出一双瓷白的大手,替她拾起了起来。
唐铭心抬起头,愣怔间,不自觉得屏住了呼吸。
许久没看到的沈之站在她身前,拾起球,没有二话地将球递给了她。
他穿着同色的运动服,扮作一个学生的样子站在角落处。蓝色虽然淡去了他社会角色的光辉,却衬得眉清目秀,眼里的光辉比抬头的灯光还要耀目。腰直且窄,身形俊朗,英俊得好像不知道什么是“低调”。
这一幕,唐铭心想,多么的似曾相识:她在篮球场上捡篮球,球滚到了一双干净的篮球鞋旁,篮球鞋的主人弯腰拾了起来,递给她,不需要她任何感谢地递给她。
唐铭心什么也没有说,头也不回得往球场里跑去,抱着球的手抑制不住得在颤抖。因为就在刚才那一个瞬间,她忽然找到了自己对重生念念不忘的理由。
念念不忘的就是她无论干什么,总有人会帮她收尾。
唐铭心将球抛给了球员,两目放空,脑子空白,游神般地晃荡在篮球场上。模模糊糊,朦朦胧胧,她感觉好像回到了重生的那段岁月。
方晓菁在校园里逮到她,问道:“你是不是喜欢萧然?”
她点着头,毫不羞涩得笑道:“对啊,你不要跟我抢。”
方晓菁翻了个大白眼,耻笑她:“谁跟你抢,要抢也是凌霄姿跟你抢。哦,对了,你那个方之小男友不是也很好?”
她嗤之以鼻得“切”了一声,以表达自己的不满。
朦朦胧胧,模模糊糊,唐铭心感觉自己又回到了现实里。周游列国回来的方晓菁瞅见了她,嬉皮笑脸得问道:“你最后是选萧然,还是选方之了啊?”
她苦涩得笑着,反问道:“晓菁姐,要是你来选,你会选谁呢?”
方晓菁的眼睛里闪耀着无上智慧,瞧着她高深莫测道:“如果让我跟萧然在一起,我会觉得很荣耀很舒服,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羡慕我嫉妒我。嗯,如果让我跟方之在一起,我...”
唐铭心噙着泪跟道:“我会觉得,全世界怎么样,都跟我没有关系了。”
领悟和感悟什么的,总是在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