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要扫黑除恶就是要查那些隐藏在背后的黑手,那些躲在隐蔽处的混蛋才是真正的“老大”,就好比今天双方火拼真的被砍死砍伤的那些个傻叉,基本上都是双方的老大“半临时”的雇用的一些社会闲散混混而已。
这例子太普遍了,比如那些挖沙的抢沙塘的时候打架的都是什么人?
都是雇来的混混而已,都是拿钱办事儿罢了,大部分人抱着站个人场,撑个气势的心态来混点小钱而已。
那些去工地拉渣土的车队,谁能去拉谁不能去,这也都是用雇人来站场的较量之后才分出胜负的。
打起来的时候当然也不少见,双方都不想放下这块肥肉的时候就打呗,最后打来打去还是拼谁更有钱雇混混而已。说真的,所谓的什么黑恶势力的大哥也没了不得的,真碰上事儿的时候他们比谁都怕死。
这可不是胡说八道,都是有理有据的,有能耐当老大的都是有一定资产的,这种人可不是那些街头亡命之徒,亡命之徒急眼了也就是烂命一条真敢拼,但那些所谓的老大就怂多了,他们比谁都怕死,毕竟那些资产可是死不带走的东西。
可即便是这样,扫黑除恶还是要持续进行。
没办法,华夏的这些黑恶势力有一个特点,这跟欧美的什么黑手党啊,东瀛的什么三口组啊还都不一样,华夏这些黑恶势力没有人家那些国家的形成了一个无法根除的“团体”,华夏的黑恶势力都容易铲除,可是容易铲除的特点就是形成的快,而且发展的也快。
也就是说当某一个撞枪口的黑恶势力被打掉后,很快就会有新的不法分子企图取而代之。
而且这些黑恶势力的组织也会随着一代又一代的更新变得更复杂严密,所以华夏的黑恶势力就从最早的山寨土匪绿林好汉慢慢的进化,发展到现在学会了通过企业化和公司化经营,学人家国外呗。
虽然披着企业和公司的外皮,但根本上就是经营活动掩盖非法手段而已,用公司和企业产生的所谓的利润,去掩盖那些通过不光彩的非法手段获取的利益。
自从新华夏成立之后就开始打黑除恶,一次又一次,为什么不见效,反而让这些人慢慢滋生庞大?
原因也是很简单的,管理的滞后性。
这就会引发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导致经费保障不力,缺乏长效工作机制了,整个的综合措施就跟不上。
这就需要从根本上去管理。
只要有强有力的手段去保证长效的工作机制,就不会出现哪些黑恶的事情了,再有人管不好就是能力问题了。
所以这“严肃处理瞒报黑恶势力实际情况”的规定一出,短短时间内全国上下就办了上千个涉黑的案件,甚至为了排除干扰而采取“异地用警”的手段去解决和处理问题。
短时间内已经处理了几百人了,对于这些人背后的保护伞也是严惩不贷,揪出一个就办一个,等级越高的受到的惩罚也就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