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反正有富婆买单,咱们今天就去这明街涨涨见识!”
闻言,林城却不在意地笑了笑,牵着秦雅走到孟依跟前,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
被林城一拍肩膀,孟依这才反应过来,顿时用一副疑惑的眼神打量了他片刻,忽然问道:“老实说,你到底是怎么认识这么一号人物的?虽然你实力不错,但怎么看你们两个都不像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你直接说我是个屌丝不就得了?”
听到孟依的询问,林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至于怎么认识她的?很简单啊,我以前揍过她,后来又救了她,再之后这女人就不可自拔地爱上我了,这个解释你满意不?”
听到林城厚颜无耻的话,孟依顿时就忍不住吐槽道:“满意你个头啊!柳清秋会爱上你?你怎么不说她女儿也爱上你了呢?”
“她倒是想,我还不乐意呢!”
闻言,林城却很是不屑地回道:“不是我说你,这柳清秋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个家世不错的普通人罢了,还有她那个明星闺女,这俩货搁现在,若是没有天豪集团这个庞然大物在后面撑腰,早就被外面那些怪物给啃死几百回了!你大小也是个资深生物学家,论能力论学识不比她俩强多了?更别提你现在又是跟我混的,能不能有点自信,别再给我丢份了?”
“我……我怎么就给你丢份了!”
听到林城的吐槽,孟依心里顿时一闷,虽然林城说的还算是有道理,但作为一个普通人,特别是还在地下研究所关了整整半年,论眼界她还真跟林城这种在怪物堆里扑爬滚打了六七个月的老油条相比,这才会对柳清秋的身份感到震惊。
“行了行了,人家请咱吃饭,咱俩就别在这磨叽了,赶紧过去吧。”
见这孟依似乎又有跟自己顶牛的架势,林城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随后牵着秦雅便向前方的柳清秋追去,而孟依见林城走后虽然心里很是不爽,却也只能紧跟着追了上去。
一踏进明街,林城顿时就感到一阵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虽然街道不算宽敞,但两旁错落有致、建造风格异常精致的木质楼屋瞬时间就给人一种时光穿越的错觉,仿佛一脚就踏进几百年前的古老街巷。
由于这条街内的房屋多为两至三层的楼房,在密集的屋檐青瓦遮挡之下,头顶的阳光无法直接照射进来,使得这条街道显得没那么明亮,不过奇怪的是却也没有给人任何阴暗的感觉。
街道内的行人不算少,但若是跟主街一比,就显得清净太多了,更为关键的是,这条街内的行人无论从气色还是穿着都要比主街里那些人好上太多,虽然街内人来人往,却并没有任何嘈杂的感觉,很明显能来这里溜达的人无论从实力还是修养都要比别人高上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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