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问起这事?”殷言之笑道“好几年前的老话了猛然我还真的想不起。”
倒也坦诚,没有推辞不肯言。
盛修颐亲手给他斟酒,笑道:“昨日朝上,已议了萧家事。萧衍飞算是永世不得翻身,皇后去年崩,太后重病,如今朝廷里再无人敢为陛下掣肘。我想着,兴平王养了那女子和孩子这些年,如今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吧?”
殷言之笑:“是你说这话!倘或是旁人,我定以为眼红呢。”
盛修颐的笑容就敛了些许:“不瞒你,我的确是眼红。言之兄,那歌姬和孩子,尚在兴平王府吗?”
殷言之吃惊片刻。
盛修颐的表情让他看不真确。只觉得眼前这个人,不太像布衣与自己相交了数年的那个盛修颐,而像个精明的富贵子弟。
殷言之饮酒,须臾才道:“天和,你我坦诚相交这些年,我不瞒你。既这话是我开头说起的,如今也告诉:那孩子一日大似一日,眉眼越发像他的生父。兴平王府亦是不敢留的,前年就送出了府。”
盛修颐眼睛里就蹦出几缕明亮,问:“送在哪里?”
殷言之的酒樽重重搁在桌上,语气沉闷道:“不能说了。”
盛修颐眼里的那些明亮就缓缓敛去。
两人坐着,都半晌不言语。
殷言之又想起这些年承蒙盛修颐处处照拂,不管是求他办事亦或者钱财救济盛修颐向来不会推辞,亦不会小气,比财大气粗的兴平王大方多了。
况且那歌姬的话,也是他殷言之自己酒后口无遮拦时提起。
当时他记得自己说过那话,可等酒彻底醒了,就后悔起来,生怕盛修颐拿着做文章,给兴平王下绊子。
若兴平王知晓是他走漏了风声,怕是容不得他活着。
可是盛修颐什么都不提。
殷言之提心吊胆了好几个月见盛修颐的确不拿此事寻话,就丢开了。哪里知道,过了好几年,他却重提此事了。
“天和,你是皇亲贵胄,盛昌侯府的世子爷,我乃一介布衣。你与我相交,不以势压人;我与你来往,亦不自惭形秽,我们君子之交淡如水。”殷言之打破沉默道“你不是那刁钻经营之人,你问这话,自有难言之隐。我在兴平王府度日,总不能卖主以报私恩。我只能说一句话给你听……”
盛修颐听着,心里就松了几分,问:“言之兄请讲。”
“兴平王府每月都会给他们母子送去衣食,府里得势的管事亲自相送。”殷言之声音低了又低。
不说每月哪一日,亦不说是哪位管事送,也不说从哪个门送出去。
可知晓了每个月都送衣食已经是极大的突破。倘若殷言之真的肯全盘告知,倒让盛修颐瞧不起。
他忙起身,给殷言之作揖:“弟弟多谢哥哥坦言!”
殷言之觉得自己言之无物倒惹得盛修颐这般,也起身相扶:“不必如此,不必如此!”
两人又坐定,盛修颐不以贵胄身份相待,只当是至交好友。殷言之长他几岁,他亲手执壶倒酒,尽兄弟情义。
“言之兄放心,我虽有心寻找这对母子却不会抢了兴平王府的功劳!”盛修颐见殷言之还是有些闷闷就把话说开“红口白牙允诺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且叫我天打雷劈!”
殷言之忙道:“莫要毒誓不吉利!天和从来一言九鼎,哥哥我岂有不信之理?喝酒,喝酒!”
说着,他亲自给盛修颐倒酒。
盛修颐这番毒誓,他听在心里,那些忐忑就压了下去。倘若盛修颐真是那等轻薄之人,早些年就说了出去的。
一顿饭吃到城里快要宵禁,才各自回了。
盛修颐回到府里,并没有立刻睡下,叫了自己的小厮来安、来福到跟前,拿了一沓银票给来安:“这三千两银子,兑了现银,拿去给尘风堂的陈大头。就说我有事吩咐他,叫他连夜替我寻十个机灵、做事稳妥的人,我明日要用。”
尘风堂是京城里有名的恶霸势力。
他们是当地的地头蛇,盘踞已久,就算是公卿王孙之家、高门大户之流,亦忌惮三分,不肯跟他们交恶。
盛修颐庸才名声在外已久。高门大户的公子哥儿们爱的烟|huā|风|流,他都不喜欢,所以不与他们结交;而他们亦不喜盛修颐的平庸羸弱,不屑与之来往。
可京都里哪里有黑市,有哪些黑势力,盛修颐一清二楚。
他出手豪阔,行事又稳妥,且出身权臣人家,不管是贪恋他的钱财还是攀着他的身份,或者敬佩他武艺超群,那些三教九流,跟他都有相熟。
这些事,盛昌侯不知晓。
盛修颐每次出去,都是来安或者来福跟着。
来安接过银票,当即塞在衣襟里,道是。
两人正要出去,盛修颐又喊他:“……倘若是没有家室的人,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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