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来,发现蝙蝠群早已散去,举目四望,也看不到夕颜的身影,他仍然不敢从水塘中出来,在里面躲了半个时辰,确信仍然没有动静,这才小心翼翼地爬了上来。
来到前院,看到那匹枣红马瘫倒在地上,早已死去多时,身上的血液业已被蝙蝠吸干,望着枣红马死去的惨状,胡小天不寒而栗,夕颜这妖女果然够狠,可回头想想,她应该不是真心想杀自己,不然就算自己有十条性命也早已死在她手中了。
胡小天从地上捡起自己的随身物品,无论是丹书铁券还是安德全送给他的乌木令牌又或是霍格结拜时送给他的短刀都在,甚至连夕颜的那只绣花鞋也没有带走。唯有他脱掉的那身衣服不翼而飞。不用问,肯定是夕颜顺手将他的衣服全都给带走了。
胡小天暗叫倒霉,总不能穿着个大裤衩上路,在破庙里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破旧的经幡,围在腰间,上面赫然印着慈悲两个大字,胡小天暗叹,慈悲?老子是悲惨至极好不好!
直到第二天胡小天方才发现,夕颜不仅仅将他的衣服给带走,还顺手将他身上不多的那点盘缠全都给收缴了,于是胡小天一夜之间变得身无分文。围着经幡,精赤着上身,光着脚板,拎着破布包裹的丹书铁券继续上路。
胡小天开始还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可越走越是坦然,发现途中像他这种形象的不在少数,本以为标新立异,可真正走入官道之后方才发现这样的形象实则泯然众人矣。
走了三天方才遇到村庄,胡小天趁着村民不备,偷了身别人晾晒的衣服,总算有了点人样。脚底板已经磨出了血泡,每走一步都是钻心般的疼痛。这位养尊处优的尚书公子总算感受到了何谓人间苦旅。
如果指望着步行前往京城,恐怕他到地方黄花菜都凉了,必须要弄一匹好马方才能够尽快赶回康都,走了这些天仍然没有走出西川的范围,找当地官府求助也不现实。因为被夕颜洗劫一空,胡小天目前身上最值钱的就是那柄短刀了,其实丹书铁券应该更值钱一些,可全指着那块铁板救命,轻易是不能卖的。
当地名为河清镇,镇子虽然不小,可是并没有一家当铺,胡小天无奈只能效仿杨志卖刀,弄了个跟草标儿插在刀柄之上当街叫卖。
不过胡小天很快就意识到,这种短刀在当地并没有什么市场,他在集市上蹲了快一个上午,居然少有人过来询问,临近正午的时候,一位中年大妈过来了:“小伙子,这刀多少钱呢?”
“一百两银子。”胡小天真没舍得要,不说别的,单单是刀鞘上镶得宝石也得价值千金,可胡小天多了个心眼,把刀鞘藏起来了,这种乡下集市好东西也卖不上价。
“切!抢钱啊你?这么小的刀,又不能切菜,又不能剁肉,最多拿来削削水果,居然要一百两,想钱想疯了!”大妈数落着胡小天离开,走的时候不忘留给他几个鄙视的眼神。
胡小天知道这世上识货的人总是少数,继续叫卖,九月的天,太阳仍然很热辣,胡小天叫到口干舌燥仍然无人问津,这货真正有些失望了,看来这河清镇不是什么卖刀的地方,只能继续他的苦旅,步行到大点的城池再寻找买主。
胡小天正准备收摊走人的时候,一帮流里流气的泼皮围了上来,为首一人肥头大耳,满脸横肉,腆着大肚子来到胡小天面前:“喂!你卖刀啊?”
胡小天一眼就看出这帮人不是什么好鸟,摇了摇头道:“不卖,我是过路的!”他起身想走,不意被几人拦住去路,那胖子伸手搭在胡小天的肩膀上:“这位兄弟,别急着走嘛,刀给我看看。”
胡小天手中的短刀还没来得及收起,紧握在手中,向他扬了扬道:“我这刀不卖!”
“呵呵,兄弟,我可盯你半天了,刚刚你蹲在这里卖刀,怎么遇到我真心想买的,你又不买了?是不是觉得我没钱?弟兄们告诉他我是谁?”
几人同时道:“这是我们大哥,打遍河清镇无敌手的铜头铁臂毛三哥!”
胡小天心说毛你妈个头,这种街头混混老子见多了,都他妈是欺行霸市的无赖,胡小天身在异乡也不想得罪几人,他抱了抱拳道:“几位大哥,在下路过此地,叨扰之处还望海涵,我有急事先走一步了。”胡小天再次想溜。
那个号称铜头铁臂的毛三一把将他的手臂给拽住:“把刀拿给我看看。”
胡小天道:“大哥真心想看,付给我一百两银子,这刀拿回去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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