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身上有什么黄金钻戒之类的,一并成了杨亦的收获品。一些商店当中,同样是杨亦光顾的对象。可惜的是,金店一般是集中在一个区域中,在这里除了杨亦洗劫的商场外,再也没有可以让杨亦下手的目标。
折腾了几天,杨亦也不记得自己到底吞食了多少软体。
让杨亦兴奋的是,分身脸上的那一块腐肉终于开始在软体的作用下,形成新的肌肉组织。
大腿处的肌肉同样得到强化,让杨亦奔跑起来变得更快,隐隐突破了百米七秒的关口。
又是将一只丧尸击倒在地上,杨亦默默地将软体取出来,这个动作有些机械性了,也有些麻木了。满街道的尸体,杨亦估计自己所击杀的丧尸,没有一千也有八九百了。
过度的杀戮,也让杨亦有了一股杀气腾腾的气势。
“看起来,想要第二次进化,还是太困难了。”
吞食了近千软体,却没有进化,这让杨亦意识到想要第二次进化,可不是这么简单就实现的。
更让杨亦吐血的,还是巨力者的表现,丧尸永知疲惫的特性,在巨力者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它就像是一部机器,日夜在轰隆隆地开着,不断地击杀丧尸然后吞食。只要看到那满街道摆满的丧尸,杨亦就是头皮发麻。
“悲剧啊!”
面对这个结果,杨亦只能仰天长叹了。
分身同样是一部永不知疲惫的机器,可问题杨亦不是,他需要休息,会眼困需要睡觉。每过一段时间,又要退出分身,张罗吃喝拉撒等等。也就是说,杨亦一天的时间,只有十余个小时在分身上,如何和巨力者相比。
呆在楼顶上,望着巨力者摧枯拉朽一般将一只只丧尸杀死,然后扯出软体就是向着嘴巴里塞,杨亦就是感觉冷汗直冒。
“这丫的不会能记仇吧?老子不就是砍了它一剑,就这么玩命地变强,然后回来找老子报仇?”杨亦那个悲怆的心情别提多别扭了,面对巨力者的这种速度,杨亦除了从火箭,根本不可能追得上。
忽然……
满地的尸体,让杨亦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分身是丧尸,而丧尸最大的优势是什么,这就是不死之躯还有数量。想要让分身过得更好,活得更加的滋润,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将分身形容成鱼的话,哪么城市当中数以千万计的丧尸,则是水。鱼离开了水,还能活吗?”
杨亦意识到,自己活动的这一片区域几天下来,竟然被自己和巨力者杀了数千只丧尸。
这是什么概念?
这一片区域其实就是一个大区中的一个排列数字区,生活在这一带的人口在三五万之间。仅仅是几天,杨亦和巨力都就抹杀了十分之一还要多,从鱼和水的角度来说,就是压缩了杨亦生存的空间十分之一。
只要想到幸存者们正在一步步向着城市逼近,而这一片数字区又是在郊区边上,丧尸数量的减少,必定成为他们首先下手的目标。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怎么就犯了这么一个低级的错误?”
杨亦有些懊恼,这一刻他真想干掉巨力者,这变态杀的比自己还要多上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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