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上,一行人马。
加入了陇西李氏的护卫人马,李鱼的队伍浩浩荡荡,已经变成一个庞然大物。
大象虽然是吃草的,虎豹轻易也不敢去招惹。行商旅客虽然多携有财物,但是大型商队遭遇劫掠的机会就少之又少,真要反抗起来,他们拥有重挫马匪的实力,除非有大仇,单为求财,没有哪股马匪势力敢打他们的
主意。
更何况,眼前这支庞大的队伍中,有一支比百战的精军还要精锐的人马。那是陇西李家耗费巨资打造的骑兵队伍,人数不多,这样一支强军,全部人马不过一千二百人,但也只有陇西李家这样的高门才养得起。此番派来了一半,就这一半,便
可横行。
高坡上,三匹马伫足。
马上人,腰背挺直。
左右两员大汉极魁梧雄壮,其中一人块头儿快赶上铁无环了,亏得他胯下的是高壮的西域马,要换了一般的马,就跟骑在驴子上差不多。
中间那人……中间那人一身青色衣装。
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
皂虽是指黑色,其实真要穿在身上,并不是说纯黑色,而是深青色,这才愈发显俏。
这马上的男子就是这样一身颜色的骑装,细腰乍背,但……却不显粗壮,甚而有些女人之资,因为他削肩。再看其面目,一双细而长的柳叶眉,一双俏而美的桃花眼,脸蛋很精致,或许混了些其他民族的血统,鼻梁更翘挺些,眼窝略深,五官精致,唇瓣美丽,肌肤白皙,如果
不是眉宇间带了些萧杀之气,更像女人一些。
甚而,他若现在换上女装,就是一个极俊俏的女人。
这人,就是四大寇……现在应该说是三大寇之首—罗克敌!
因为,他的本家堂兄罗霸道的势力,早被他灭了。
自从吞并了罗霸道的势力,罗克敌已然一跃成为三大寇之首,在整个陇右,都已是威名赫赫的大人物。
然而,即便是这样的罗克敌,也不敢向那面“李”字大旗发起攻击。那是陇西李氏的旗帜,在陇右这块地盘上,他敢向陇西李氏挑战,结果会很惨。李家都不需要派出自己重金砸出来的铁骑去满世界的追杀他,只需要向他的对头们稍加示
好,他这头草原雄狮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所有大大小小的狼,会因为陇右李阀提在手里的那块肉,团结起来厮咬他,把他啃得连白骨都不剩。
“嗒嗒嗒嗒……”一阵轻快的马蹄声由远而近,罗克敌仍然眼望着远方越去越远的队伍,从怀中摸出一张面具,戴在了自己的脸上。他的貌相太过俊俏,形貌上很难树立威严气度,所以除
了几个最亲近的心腹,其他人面前,他常戴面目。早年前,罗家分裂为两系,成了两股盗寇团伙。而其中他这一系,当时也不是他的父祖当家,在其他罗氏族人当家的时候,少小便表现出色的罗克敌曾受那位当盗魁的叔
父所忌,屡次想弄死他。罗克敌曾为此逃走一段时间,暂时避走陇右各大城池。那段时间,单枪匹马的他主要谋生手段就是扮成一个女人,时常出入各大豪商人家,被他偷香窃玉的,占了不少妇
人姑娘的身子,过得倒是香滋辣味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后来,到底是被人发现了,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那家主干掉,趁着其家人尚未发现,卷带细软,裹了那美妾连夜逃走,无奈之下又逃回了
他的盗伙。
不过他也知道,只要回来,他那“嫉贤妒能”的叔父一定会找机会干掉他。因为他不但越来越显出心狠手辣的手段,临战超卓的身手,在盗伙中的威望也越来越高。所以,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妇人献给了他的叔父,然后,他也一夜的时间都没等,直接趁着他叔父颠鸾倒凤的当口儿,爬进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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