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强壮的公鸡。
不知道那只鸡后来怎么样了——
小心的看顾着踱着步子四处捡草籽吃的母鸡们,哈姆习惯性的用余光扫视着四周。这一扫不要紧,他看到了什么?刚刚还在他脑海里的毛衣鸡居然真的又出现了!
那只鸡蹲在那边的草丛里,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哈鲁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家伙警惕极了!哈鲁在距离它十来米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太好了!这么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领头鸡啊!
哈鲁越来越想得到它了。
“嘿,伙计~还记得我吗?”哈鲁弯□子,小声开口了。
对方没有后退,反而是偏着脑袋,像是分辨他是谁。看到这个反应,哈鲁心下稍安,从旁边抓起一只母鸡,小心翼翼的碰到对方面前。
“喜欢吗?喜欢的话,它们都是你的。”
为了表现诚意,哈鲁把那只母鸡朝向对方扔了过去。母鸡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挣扎了两下,然后重重砸到毛衣鸡面前。
这只穿着毛衣的鸡,毫无疑问就是布莱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远处到处找东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厕所,结果刚刚上完还没来得及盖上土,旁边就过来个人。
那个人还拿了一只鸡,问他喜欢不喜欢吃鸡(如今这些堪塔斯已经学会如何分辨鸡和堪塔斯幼崽了==。
答案那还用说吗?
作为成长期的幼崽,路易从来不会放过到嘴边的肉。
虽然平时看起来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张开的时候非常大,眼神够好的话,就能在他嘴巴张合间看清里面遍布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经试图和他一起玩接飞盘的游戏,那是一个角牛肩胛骨做的飞盘,非常坚硬,孟九昭兴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颠颠的追了过去,然后。
咔哧——
等孟九昭半晌不见路易回来过去找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被路易一个用力过猛咬碎的飞盘。
连坚硬的骨头都可以咬碎,区区母鸡更不在话下。
路易痛快的咬断了那只鸡的脖子。动作飞快,堪称秒杀!
哈鲁的脸一下变得铁青。
他飞快的扑了过去,不过动作敏捷的路易怎么可能被他抓到?于是扑了个空的哈鲁只得落在了路易原本的位置、他的便便旁边……
哈鲁一眼就认出了那似曾见过的形状,鼻子微微一耸,他立刻嗅出了那死也不会忘的味道!
“原、来、你、就、是、偷、羊、贼——”
恶狠狠的话从哈鲁的牙缝里呲了出去,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已然向着路易落地的方向弹了出去,人还在半空的时候就迅速变成了原型,原型的哈鲁以更加敏捷的速度追上路易而去!
于是,孟九昭有幸见到了鸡飞狗跳这个成语的形象写照。
只见路易小鸡叼着一只死鸡大步跑在前面,身后追着一只黑白花相间的……边境牧羊犬?!
这、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牧羊犬这种东西?!
就在孟九昭大吃一惊愣在原地的时候,蹲在他旁边正在采集果子的雌性们两眼冒光的窜了出去,一阵混战之后,那只可怜的牧羊犬被层层压在了最底下。
“喂——”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狗肉是不好的!
孟九昭劝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只狗就变成了人形,然后一只一只把挂在他身上的幼崽抓开了。
于是孟九昭第一次见到瓦什部落以外的人类,就是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
自称来自褐土大陆的牧羊犬君不是过来进行双方睦邻友好的,他是来讨债的(= _ =)。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就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