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戏嘎然而止。等那位男星治好再来,说什么也不肯拍吻戏了。他已经被折腾出阴影,总觉得如果继续拍,还得出事。
除了这一段意外,之后一切都很顺利,大家也没往别的地方想,就连明小姐,也只以为是意外。
可之后发生的几件事,让她明白,意外并不代表是巧合,更可能是“人为”!
有一次她在家里请朋友吃饭,其中有一个男人与她相识已久,还曾经追求过。但明小姐觉得这男人太花心,一直没有接受。因为复出成功,明小姐的心情很不错,吃饭的时候互相之间开开玩笑,觉得挺好。
既然是吃饭,自然要喝酒。让明小姐不太满意的是,那个男人竟然起哄要跟她喝交杯。虽然听起来是玩笑,但对一个被人玩弄过的女人来说,实在不适合。但几个朋友都跟着起哄,明小姐碍于面子,只能勉强答应。
谁知,这男人竟然借着喝交杯酒,双方身体离的比较近,试图用手去摸她的屁股。明小姐刚感觉有异,便听见那那人痛叫一声,不断后退,直接摔倒在地上,酒也撒了一脸。他抓着自己的手,拼命喊疼。大家都以为他抽筋了,便扶起来开玩笑说:“让你不怀好意,难消美人恩啊。”
那男人解释说不是抽筋,就像有人用力抓着他的手腕,试图掰断一样。这话谁会信?在场的人那么多,谁能凭空抓你的手啊。
于是,饭局上又多了一则笑料。
还有一次,明小姐去做通告,进场的路途中被一群记者围起来。他们询问明小姐为什么复出,是不是又缺钱了?富豪呢?听说你为他堕胎?种种负面问题,让明小姐气的脸都变了。可又没什么办法,记者嘛,自然只问一些你最不想回答的问题。
明小姐只能不断重复着“无可奉告”四个字,试图突破阻拦进入会场。这时,一名比较大牌的记者,直接拦在明小姐面前,他也许是故意的,因为出现的太突然,导致明小姐直接撞了上去,险些跌倒在地。
就在这时,通道上方的吸顶灯突然掉了下来,砸在那个记者身上。这位大牌记者当场被砸晕过去,血流的一头一脸都是。
好不容易把这场糟糕的通告做完,明小姐接到上次来吃饭的一位朋友电话。那位朋友是告诉她一个“好消息”,之前和她喝交杯酒,结果摔倒的那个花心男人,住进了精神病院。听说在家里的时候,就神神叨叨的,整天嘀咕着不要抓我,放过我,有鬼什么的。现在精神状态非常不好,似乎还自杀过,家里人没办法,只能把他送进精神病院休养一段时间。
明小姐一阵发愣,她忽然联想到数十分钟前,被砸晕的那个记者,还有当初和自己拍吻戏连续出意外的男星。也许是女人的直觉,她觉得,这些事情似乎都有所关联。
那个花心男人说,有鬼,还说有人抓住他的手。明小姐很清楚,当天他身边除了自己,再没别人,怎么可能有人抓?除非,真的是鬼……
她几乎立刻就想到自己供奉的小鬼,当初炼制的时候,我曾告诉她,小鬼可以护主,防小人。明小姐觉得,仅仅是被动防御,很没有意思,所以又特意让阿赞加入了一点反击手段。按阿赞的说法,这种手段只会让人发烧感冒,头脑昏沉等等,不会出太大的麻烦。
可明小姐思来想去,觉得如果这些意外真的是鬼怪作祟,那只有自己供奉的小鬼了。
想到这,她哪还能忍得住,立刻去了趟精神病院。在那里,她见到了花心男人。对方已经不认识她了,只知道面对墙壁发抖,如朋友所说,不断的念叨着有鬼,放开我一类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