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连同支队长老刀一共六个人,刑警支队副队长杨彪、女法医沈曼、刑警涨潮、刑警马寨、文书罗莎莎。这六个人,除了稍微安静、温婉的罗莎莎对我还算有好感,问候我几句。其他几位基本不怎么将我当朋友、同事。整个饭局,说我什么青年才俊,说我什么首都来的大神探,说有了我,案子必破,他们对我说的话看似褒扬,实则在嘲讽我。
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因此没有作出过激的反应而是随和地应和他们。我告诉他们,案子还是他们自己的,我只是负责协助调查罢了。按照以往的规矩,派遣出来的派遣员表面上只是协助调查,其实是会拿捏整个案件,地方的刑侦人员都得听话,多半是不敢多做声。
这点我早就想通了,我不敢去想象白教授仅仅是协助调查的样子,他绝对会掌握所有一切。以我的资历,我当然不敢学白教授的做法,但凡讽刺和抨击,我都得打碎牙往下吞。
说实话,这顿饭吃得很不开心,我本来还想着一边吃饭一边跟他们讨论案情,谁想他们根本没有破案的热情,只能作罢。可想而知,他们心里似乎都不怎么重视这件案子。
吃完饭之后,老刀将我送回宾馆,他离开的时候跟我说:“袁圭兄弟,我对不起你,我没能跟他们几个说清楚,他们今晚的话说得有点过了,我给你赔礼道歉。”
“沐城人还是很好客的,我能理解。”我笑着回答一句。
“说实话,我那帮兄弟被这个案子折腾好几个月了,吃不好,睡不好,难得坐下来吃顿饭,难得轻松一下,听说上面派人来,大家以为案子就要破了。到头来,没有想到是你这小兄弟,心里难免不平衡,你别介意,好好睡一觉,明早去局里,我让他们给你报告案情的进展。”老刀说完便走了,他这话看似说得合情合理,暗地里还不是瞧不起我。
我没有把这些话放在心里,进屋后倒头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按说白教授曾经住过这儿,为何房间里边和白教授有关的东西一件也没有?白教授已经失联,他的行李呢?总不能跟着失联了吧?我起来在屋子内转悠了一圈,站到窗口这边,看了外面一眼。对面住着一户人家,只是床帘一直遮着,看不清任何情况。
我想早日破案,早日回学校,但舟车劳顿,躺在床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安安稳稳地睡了个好觉,第二天醒来,日子开始变得不再安稳。
一阵敲门声将我吵醒,我迷迷糊糊地起来开门,门外站着一个长相很鲜嫩,个头一米七五左右的警察,他见我开门,拉着我说:“出事了,出案子了。”
我打量着警察,他不在昨晚的饭局里边,看他心急的样子,我居然觉得很好笑。
“赶紧收拾,收拾,我带你去案发现场。”警察叫道。
“案发现场”这四个字让我心中一惊,这名警察的话不像是开玩笑。我赶紧穿上衣服,脸不洗,牙不刷,跟着敲门的警察出去了。
青年警察告诉我,他叫庄逸燮,让我以后叫他“小庄”,晕,年纪明明比我大。县刑警支队失去了三名警察,现在缺人手,他刚刚从沐城县洪塘镇派出所选调上来。他刚来报道,沐城县便发生了一件极为恶劣的案子。支队长老刀派他来叫醒我,至于老刀他们早已赶赴凶杀现场。
庄逸燮不是沐城县本地人,他是两年前从外省考进来的警察,一向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平时工作很忙,很少出沐城县县城玩耍。他对沐城县不是很熟悉,带着我走了不少弯路才找到凶杀现场。
抵达凶杀现场,我没有抱怨小庄,小庄反倒抱怨起我来,说他太倒霉了,刚上班接到的居然是“叫床”的工作,还不如回洪塘镇派出所巡街。他还以为调入县城,可以办大案。
我没有理会他的吐槽而是走入凶杀现场。
凶杀现场位于一栋旧楼的四楼,原本是一个租出去的单间。
现场没有太多的血迹,但是死者的死状让人不寒而栗。
死者一共两名,一男一女,衣服都被扒光了。男死者坐在一张椅子上,头低着,嘴巴里面咬着一根小竹子做的吸管。女死者则趴在男死者的双腿之间,她的双手紧紧地搂着男死者的腰部。最可怕的是她的头部,头盖骨被凶手用凿子这类的锐器撬开,白色膏状的脑髓彻底显露在世人面前。
白色脑髓和渗入的血液混合起来,脑浆血液,红白相间,腥味浓浓,恶心得令人反胃。男死者嘴巴里边咬着的竹子吸管,吸管筷子大小,一尺半长,一头在他嘴巴内,一头则伸进女死者被凿开的头颅吸着她的脑髓脑浆。这和我们后来在网上所看到的食用猴脑的方法差不多。
最惹人注目的还不是男死者吸着女死者的脑髓而是女死者被凿开的头盖骨边缘插着一朵血红色的月季花。
“卧槽,不行,我要吐了。”满屋子的血腥味让我身边的小庄蹦出一句,我扭头看向他的时候,他已经转身跑出外面的走廊呕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