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白皙丰|满成熟风情(8000+求各种热情)
步绾绾笑得前俯后仰,直笑得夜沧澜的俊颜上蒙了层红潮,才掩着唇,爽快地入了席,抓起筷子,在桌上顿了顿,夹了一筷黄瓜烧肉,咬了一口,连连点头。睍莼璩伤
“不错,好吃。”
夜沧澜这才化解了些许尴尬,在她对面坐下了,有些犹豫地问她:
“大雪才化,春暖乍寒,许多菜还未长出,莫非你说的黄瓜不是这个?檫”
“哈,夜沧澜你不要这样文绉绉的,不过你还懂种菜呢?”
步绾绾咬着筷子头又笑了起来,欺负调|戏这样的老实美男,还真是种乐趣。
夜沧澜轻咳一声,也笑了起来,轻一挽袖,拿起筷子酸。
这美男拿筷子的姿势也优雅得不像话,就像在搞艺术,起筷,落筷,往嘴里送,慢条斯理地,让步绾绾都不好意思再像个吃货一样往嘴里塞东西了,她也不自觉地放慢了速度,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优雅一些、文静一些。
风穿谷而过,青草摇动,只是眨眼间,似乎又开了不少野花开了,这种香,沁人心脾,这种清静和自由的感觉,入骨逍遥……
“这里真好。”
步绾绾眯了眯眼睛,长长地感叹。
“嗯。”
夜沧澜放下筷子,凝望着她,唇角含笑。
“不过,我还是喜欢热闹一点,静太久了,会得老年痴呆症的,哈哈。”
步绾绾转过头来,哈哈一笑,继续吃饭。
夜沧澜
“主子。”
侍婢远远地轻唤一声,身边跟着两个穿着黑色长袍,戴着黑色斗笠、垂着面纱的人,从身形上来看,清瘦高挑,都是女子。
夜沧澜转头看了一眼,眉微微拧了一下,低声说:
“我过去一下。”
“去忙吧。”
步绾绾此刻巴不得,若再这样慢吞吞吃下去,她会饿成傻子了。而且,虽然这席上全是黄瓜,可是她现在真实地感受到了红楼梦里刘姥姥的一句话,一条茄子得用十只鸡来配,每一碗里的黄瓜都做出了不似黄瓜的味道,这厨子技艺非凡!
夜沧澜走近了两位黑衣女子,二人轻揭了面纱,露出妖娆的脸,高眉骨,大眼睛,深粽色的头发,嘴唇微厚,端的是生得性|感魅惑。
“摄政王,公主请摄政王前去赴宴。”
女子向夜沧澜行了礼,远远地看步绾绾,其中一人便笑着问:
“主子这是新收了侍妾吗?”
“朋友。”夜沧澜身形微微一动,遮住二人的视线。
“摄政王,公主还有句话让金铃带给您。”女子笑着点头,又脆声说。
“说吧。”
“公主说,请摄政王务必到,会有意外的礼物送给摄政王。”
“我知道了。”夜沧澜点点头,轻一掸手,示意二人退下。
二人又盯着步绾绾看了会儿,转身退开,行走时莲步姗姗,裙角拂到花叶,花瓣四散飞扬。
“主子,莲公主今日之宴,只怕来者不善,还是不要去吧。”婢女看着二人走远,一脸担忧地说。
夜沧澜深瞳微敛,平静地说:“去准备吧。”
“是。”婢女不敢多言,一溜快步,进了附近的小草庐。
夜沧澜回到步绾绾身边,愕然发现桌上的菜已快被扫荡空了,她一仰头,笑眯眯地一弯眼睛,竖了大拇指说:
“好吃,满分。”
笑意,一圈又一圈地从夜沧澜的双瞳里荡开,一直荡漾进他的心底。
这样的步绾绾,怎会让人不喜欢呢?
“绾绾,我要去办点事,你好好歇着,谷中的夜晚甚冷,你莫要跑得太远了,让琉儿跟着你。”
“知道了,你去忙吧。”步绾绾扶着桌子站起来,冲他挥手。
婢女递上了披风和斗笠,夜沧澜的手掌用力一挥,披风在风里展开如鹰的翅,黑色披风上的暗纹绣花在阳光下浮显,隐隐的富贵,隐隐的霸气。
这本身就是一个内敛的男人,心如大海,暗藏汹涌。
步绾绾了解这样的男人,越沉静,越野心,越想站到最高处。
“我去了,想吃什么,我给你带回来,米饺饺?”
夜沧澜戴好了斗笠,又问她。
“不用了,去吧。”
步绾绾又笑笑,这样的温柔,她实在承受不了,会让她永远逃不出景枫的梦,她不想那样。
夜沧澜上马离去,马蹄踏过了青草野花,消失在阳光明媚的远处。她在花丛中站了会儿,慢吞吞地往地上一坐,往后一仰,四肢摊开了,闭着眼睛晒太阳。
若能让她一辈子不用干活,有吃有喝,可以晒太阳,活成逍遥的米虫,那该多幸福啊。
草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她侧过脸看,一只小脑袋从花叶里钻出来,乌溜溜的大眼睛正瞪着她看着,是一只火红的狐狸。
步绾绾脑子里立刻闪过了那两只雪狐,开春了,雪狐怕热,不知道躲在哪里消暑去。
“小姐,草上凉呢,不如去房里睡吧。”
婢女琉儿过来了,手里抱着一件宽大的披风,是夜沧澜的,给她披在身上。
“这里挺好的,我晒晒太阳。琉儿,谁是莲公主?”
步绾绾翻了个身,侧躺着,好奇地问她。
虽然隔得远,可那两个女子的声音并不轻,足能让她听得清清楚楚。
琉儿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声说:
“是西崇国的莲公主。”
步绾绾点点头,换回仰躺的姿势,轻轻闭上了眼睛。
天下七国,有四国势微,而北商、西陆、魏田三国各霸一方,北商占领大寒平原,西陆邻海而建,魏田虎居大漠,四个小国于夹缝中生存,各自依附于枇邻的大国,以得到暂时的安宁。
天下风云渐渐莫测,北商、西陆、魏田国也到了新旧两代皇帝交权的时候。这莲公主,正是西崇国皇帝心爱的独女。
说来也怪,西崇国皇帝有十七子,独得这一位公主,简直宠到捧在掌心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程度。
夜沧澜去见莲公主,莫非是要招驸马了?那么茯郡主去了哪里呢?
“小姐莫要多心,摄政王只是赴宴,晚些就能回来。”
“这里不是处在怀安郡吗,他如何去西崇国赴宴?”步绾绾转过头来又问,紧接着便明白过来,莲公主来了怀安郡!
怪哉,怎么大人物都往怀安郡里钻来了?怀安郡里有什么吸引了众人?步绾绾想看热闹去,可惜这脚……
她竖起了腿,在空中做剪刀脚的动作,裙子往下跌来,丝绸的亵裤也滑下来了,两条腿修长笔直,小脚儿可爱迷人。
琉儿是想像不到有女子可以做这样大胆的动作的,她有些尴尬,也有些羞涩地看着步绾绾的腿在空中剪来剪去,欲言又止。
步绾绾闲不得,这样一个人玩了会儿,实在是骨头都要冒泡泡了,便想去前面转转。
“琉儿,有马吗?”
“有。”
琉儿点头,爬起来,一溜快跑过去,没一会儿,牵了匹马回来。
步绾绾一见这马,几乎没被萌死,这马儿小巧极了,简直就像头小驴子,通体纯金的毛发,一双大眼睛盈满了水光,轻轻转过脑袋,温柔地看着步绾绾,甩了甩尾巴。
“这能骑吗?”
步绾绾汗颜,别被她给压垮了。
“能的,这马是从魏田国来的,十万匹马里才会出这样一匹纯血的幻翼。”
琉儿啄米似的点了会儿头,又笑着说:
“主子交待过了,这马是送给小姐的。”
夜沧澜真大方,这种马,倾尽一城只怕也买不起一匹呢。
步绾绾喜欢这马,喜欢的程度赶上了她的那把琴。她拧拧眉,想念起自己的得到的第一份宝贝了,那宝贝意义不同,代表她得到了第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知道帝祈云有没有帮她把琴拿着,或者他已经送给了他的晚晚?
可恨!那是她的琴!步绾绾小脸拉长,脑子里浮现出帝祈云一脸色|迷|迷,又巴谄谄地向傅玉莹讨好的模样。
她翻身上马,把夜沧澜的披风披好,轻轻地拍了拍马儿的脖子,笑着说:
“走了,幻宝贝,我们去兜风。”
幻翼甩了甩尾巴,毫无悬念地,一跃十米,往前飞奔而去。
“好宝贝啊!”步绾绾眉开眼笑,大笑起来。
幻翼似是听懂了,摆了一下脑袋,奔得越快。蝶谷两边的山上开满了不知名的野花,一大丛一大丛的野山杏在枝头怒放着花蕊。
步绾绾喜欢这种策马狂奔的滋味,心似在飞,灵魂都被阳光晒得酥掉了。宽大的披风在风中高扬起来,一头青丝被风扰动,金马白裙,青丝如缎,没有第二个女子有步绾绾这样的风采,就算比她容颜美的,也不会有她这般洒脱的风骨。
她像清风,从你耳边绕过,又卷了细细的草尖,挠得你心肝痒。
她像花香,从你的鼻中穿进,醉了你的心和魂,在你的血管里畅流。
她更像天上的云,永远在你眼前飘,你能看到她的美,却不可能拥她入怀,你触碰不到她,所以你会更渴望得到她。
远远的,迎面而来一队快马,步绾绾勒了勒缰绳,只见夜沧澜去而复返,快步到了她的面前。
“怎么回来了?”她一抬小脸,好奇地问他。
夜沧澜揭开了斗笠垂纱,看着她红扑扑的俏脸,双瞳里光芒一闪,薄唇扬起了笑意,温和地说:
“想来想去,带你一起去最好。”
“这样啊……”
步绾绾抿唇一笑,心思蠢蠢欲动——可是,若遇上帝祈云怎么办?要知道傅玉莹可正是怀安郡王最美的女儿。
“不用担心,不会邀请他。”
夜沧澜的眸色愈加温柔了,轻轻一抖缰绳,策马走到她的面前。
步绾绾歪着脑袋想了想,点点头。
一个人呆在这静寂的谷中确实无趣,去凑个热闹也好,而且凑完热闹便可以和夜沧澜辞行,各奔前程去了。
“走了。”
她轻轻一甩缰绳,骑着小马往前飞奔。
一群黑衣黑袍黑马的大老爷们,里面有这么个娇娃儿,着实诱人注意,连那些侍卫都忍不住悄悄看她。
那披风飞起来的时候,长裙贴紧她的身子,勾出妙曼腰肢,谁看谁眼睛发直。
夜沧澜倒是目不斜视,真正有能耐的男人,只会用行动去得到,而不是悄悄窥|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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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谷,再行几十里路,便到了一个被杏花遮掩着的山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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