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莎,住我那里吧!”
“谁住你那儿,住我那儿,靠最里面,环境也幽静一些!”
“是方便你偷鸡摸狗吧,还是跟我住的好!”
“不,跟我……”
费伦一直没吭声,但听到最后一句话,他仍忍不住朝那同事望了过去,心忖:这谁啊?用词简短,野心倒不小!
负责带队的赵益国一看这样下去不行,赶紧道:“鱼莎,你自己说想住哪儿?”
鱼莎倒是不含糊,看了费伦一眼,等了两秒,见他没说话,当下主动道:“阿伦,我跟你住吧?”
一听这话,在场同事齐刷刷瞪向费伦,包括赵益国。
实际上,老赵也不是没有泡鱼莎的心思,只不过他现在是领头的,不好明着说话,所以才有刚才那一说,谁曾想最后鱼莎竟相中了费伦。
不过事已至此,赵益国也不好再说什么,其他家伙更是没话说,毕竟是鱼莎自己的选择。
“鱼莎,你我共住也好,我基本不住宿舍,等于你单独一间房,清静!”费伦淡淡道。
一直在边上看他们这些人笑话的斯托瑟听到费伦这话倒是觉得理所当然,人又是慈善捐款又是开法拉利,会住这破宿舍才有鬼了!
想及此,斯托瑟扬声道:“既然你们分配好了,那就搁下行李赶紧跟我走吧!昨晚又发生了几件大案,说不得你们这队人也会加入例行调查的行列。”
费伦闻言偷着乐,面上却不动声色道:“我们只是来交流的,又没有执法权,怎么调查?”
现在的斯托瑟对上费伦倒是好脾气,解释道:“不会让你们抓罪犯的,只是帮忙循例问卷调查一下!”
费伦哂笑道:“呵呵,这美国疯子可不少,突然冒出一个哪根筋搭错的家伙端把枪出来突突怎么办?”
这话一出,不止赵益国一干人,就连斯托瑟本人也有点微微色变,因为这种情况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相信以后也会发生。
瞅见斯托瑟的脸色,赵益国心底愈发有点担心,不禁开口问道:“那啥……问卷调查的时候能不能给配把枪?”
斯托瑟也不托底,只道:“我做不了主,得看上面的意思。”随即顾左右言他道:“我看咱们还是先过去,把接下来各自跟的警探认一下吧!”
众人对此也没什么好说的,赵益国随即安排了一下:“小刘(财政处文职),你就留下来,先看看宿舍周围的环境,然后到外面去转转,安排好了吃饭的地儿,打给我!”
“yes,sir!”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曹析可以在魏锦荣面前嚣张,但财政处的低级文职小刘却没法在赵益国这个高级督察面前傲娇,毕竟警司跟一般小职员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随后一行七人在斯托瑟带领下正式进入了分局长办公室。
不得不说,夹毛驹(穿小鞋)的事情无处不在,接下来一段时间费伦等七个人分别将要跟随的警探有四名,而这四个人是洛城警局出了名难搞的存在。
为什么说难搞呢?因为他们身为探长(警探),居然个个都是独身,本来照规矩一般都是两人为一组查案,但这几个家伙不是近期拍档被挂,就是与别人很难相处的那一型,加上他们资历较老,在洛城警局就变成了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那一型。
也正因为如此,分局长签署了命令,让四人各带一至两个“拖油瓶”,这让四名警探相当不爽,却又无可奈何。
本来,按照警探的级别,最多也就相当于港警中警长一级,是没资格指挥像费伦和赵益国这样的督察级警官的,但美国佬的傲慢难以想象,硬是派下这四名探长来跟交流团交流。赵益国连番抗议无效,最终也只能认命。
至于费伦,他倒没觉着什么,反而觉得跟探长是好事,因为往往是这一级的警察才会冲锋一线,真要跟个相当于港警中督察级别的洛城警督或调查组组长什么的,那他们只能陪着嫌犯天天在局子里喝咖啡了。
分配谁跟谁的时候倒也简单,就按宿舍的分配来,赵益国由于跟小刘同住,所以他单独跟了一名叫凯曼的探长。
而费伦和鱼莎跟的家伙名叫里奇.迈卡威,这老伙计貌似是四人中资格最老的探长,白人,比一八零的费伦稍矮,三十五出头的样子,典型的欧美人面孔,眼神阴鸷,身体精悍。
迈卡威一上来,连眼尾也没扫鱼莎一眼,只向费伦伸手道:“你好!”
费伦倒也没怎么在意,随便伸出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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