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他连玩游戏的兴致都放下了,一眨不眨盯着看。
《诛仙》?
简介写的挺玄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不是很懂得,却在心底不自觉的将胡一飞的小说抬高一档。
第一章也只是交代青云门和两个小孩,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家伙的文笔还真不错,难怪每次作文都能得四十几分呢。到第二章战斗打起,立刻就让他看入了迷。全因着,这打斗场面,与熟悉的武侠过招完全不同。
电闪雷鸣,七尾蜈蚣、毒血幡、六字大明咒、神剑御雷真诀等等新奇的玩意,都让人浮想联翩。越看越觉好看,似乎看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心里有一窝小蚂蚁在攀爬的骚动,按耐不住。
忽地道:“飞哥,这个成语打错字了。”
“哦,哪里?”
胡一飞停了下来,修改错字。
这是难以避免的,所以才会有一遍遍的修稿。正好借此停一下,喝口水活动一下手指,“写的怎么样?”
“牛!好看!真不愧是我飞哥,竟然还有这一手!”胖子竖起大拇指,马屁拍的一个比一个响,“就是太慢。”
胡一飞脸一黑,眼皮抽搐。
是了,读者永远不会嫌快,哪怕他短短一个小时就码足七千字,亦不过是分分钟过眼搞定。
“嘿嘿,你写着,我去弄两碗泡面。”
“谢了。”
……
昏昏沉沉码字一晚上,直到次日凌晨天光刺进眼里,他才渐觉疲惫。
统计一下字数,竟然有四万多字,这种速度哪怕是上辈子也没有的,他的最高纪录只是一天三万多字而已。满意的保存下来,拷贝进新买的u盘中,省的通宵时间到了给他来个突然停机。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叫醒趴在电脑桌前口水流一片的胖子下机。
星期一是要升国旗点人数的,教导主任亲自督查,老班对这事抓的很严厉,就算逃课也不能顶风作案不是。
两人买几个包子,边狼吞虎咽边往学校赶去。
升国旗,奏国歌,然后选个学生代表上台发表演讲、分享学习经验。临近高考,演讲的主力自然是高三学生。本班的队伍一阵骚乱,女生队中走出一人,一路轻快的步伐、裙摆飞扬走上演讲台。带着羞涩和略微局促,吸引一路目光。
高三10班的一群牲口更是踮着脚伸长脖子眺望,“是李慧照演讲啊。”“女神,校花!”
胡一飞有身高优势,不用踮脚就看得一清二楚。
这个女孩是他们班为数不多能拿得出手的美女,吴诗雅之流不能比的,绝对校花级人物。
成绩没的说,经常年纪前十。
一头及腰的长发微微有些发叉,却依然梳理整齐,柔顺的束缚在蓝色发带里。身材十分高挑,目测超过一米七,白色碎花长裙衬托下更显婀娜动人,裙摆下方穿一双粉红色凉鞋,滴滴答答的走着,无一不彰显青春的气息。就是年龄太小,也有些营养不良,身材略显干瘪太过瘦弱。脸上脸眉还未长开,美人胚子依然凸显无疑。
他相信,再过几年,这个女生的风情足够甩那些网上出名的校花、网红没几条街。
这样的女生,谁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