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余文和也无话可说。
合拢法律书籍,余文和淡淡地点点头道:“好,我看了相应的条文,保全费最多是5000元。”
“但是,你们申请冻结房产,按照规定财产保全应该提供相应的财产进行担保。黄玉兰,你拿什么来进行担保呢?”
余文和不再纠缠保全费用,反而要求黄玉兰提供保全担保来了。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但是法律规定是“可以”,并不是“应当”,也就是说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也可以不责令当事人提供。
黄玉兰一脸的茫然,弱弱地问道:“担保什么啊?”
余文和解释道:“法院如果要去财产保全,有可能你提供的财产线索有误,如果冻结到别人的财产,给别人造成损失,这时候就要用你的担保财产进行偿付。”
黄玉兰听了还是迷茫不解,李超直白地说道:“担保分几种,可以是拿房产证来抵押,【-,可以提交银行存折,也可以找人签名进行信用担保。也就是法院防范风险的措施,如果法院冻错了,可以直接扣你的钱。”
黄玉兰赶忙摇头哀求道:“我上哪去找房产证啊,我也没有银行存折,找人签字作保也难!”
黄玉兰就是那种柔弱女子,做啥事都不行尽想着依靠别人的类型。
看着黄玉兰为难地模样,李超劝道:“法官,黄玉兰的境况比较困难,这担保就算了吧?!反正法院可以决定当事人要不要提供财产担保。”
余文和语气变硬,断然拒绝道:“那可不行。我们院长已经在院务会议上反复强调了财产保全一定要收保全费和责令当事人提供财产担保,否则追究我们办案人员责任。清查我们办案人员是否拿了当事人的好处。
我们不要你们提供财产担保,院里还会以为我们办案人员在搞什么猫腻,拿了你们什么好处,所以帮你们啊!”
余文和的口吻没得商量,李超只好退一步商量道:“余庭长,那就进行信用担保吧?!”
余文和直接说道:“东方新地苑的那套房子起码值200来万,要是进行信用担保的话,那黄玉兰必须找一个有这样担保能力的人来。”
黄玉兰面有难色,喃喃地道:“我认识的都是打工的,要他们帮忙担保也难啊!”
黄玉兰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点撒娇的味道,可惜余文和直接无视。
法官办案当中看到过多少可伶的人,听到过多少悲伤的故事,一颗心早就铁石心肠了,他们微薄的收入也不容许他们同情心泛滥。
黄玉兰见余文和根本不搭他的茬,一脸委屈眼泪汪汪的模样。
气氛一瞬间变得浓重起来,李超说话打破僵局:“这样吧,我来为黄玉兰提供信用担保。”
“咦!”余文和惊诧一声,抬头诧异地看了李超一眼。继而摇头说道:“那不行,你是黄玉兰的代理人,怎么能又给她提供担保呢?”
李超笑着平静地道:“余庭长,法律可没有规定代理人不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我可以为黄玉兰提供担保。”
余文和听了没有说话,沉吟一会儿之后这才说道:“好吧,你既然要为她提供担保,那就去办手续吧。”
黄玉兰两眼泪汪汪地看着李超。感激地道:“太谢谢李律师了!”
事不宜迟,李超当即为黄玉兰写好保证书并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余文和的要求,李超办好了相应的手续。
余文和审查之后。这才慢悠悠地说道:“等着吧,我要去向我们分管院长报批。”
法院说是司改,但审判实务一直都在层层审批,审判权根本没有下放。再加上司改时说好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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