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稚嫩的小脸尽是喜悦和欢畅。
凌语芊唇角不自觉地扬起,宠溺慈爱地望着他,又瞧了瞧旁边那个高大的人影,一切仿佛回到从前,一种久违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了。
不管眼前这个混蛋曾经对她做过什么,不管她曾经有多排斥和讨厌这个混蛋,可这一刻,她是由衷地感激他,因为他,才有眼前这感人幸福的一刻。
怎样,还合适吧?琰琰本来想选加大码,但我觉得大码已经够了,正合身。贺煜忽然说了一句,俊美绝伦的容颜同样洋溢着满满的欢乐。
琰琰本来就比同龄小朋友高,穿的衣服尺寸是大码,不过,凌母是个老人,觉得小孩子长得快,避免浪费于是总提议买大一码的衣服,说这样可以穿多几次,久而久之,琰琰的衣服便都是买加大码的。尽管姥姥已经过世多时,小家伙还是谨记这些,但不得不说,合身的尺寸看起来更自然,更帅气,更好看。
美丽的樱唇又是会心地抿了一抿,凌语芊缓缓蹲下,芊芊玉手小心翼翼地整理着琰琰身上的新衣服,柔声道,那今天这套衣服,咱们就听贺熠叔叔的提议,买大码的?
行,妈咪说买哪个码就哪个码!琰琰便也应得爽快,大眼睛机灵地闪烁着,抓住凌语芊的手,朝店内某方向走了起来,妈咪,你也买一件,琰琰刚才见到一件衣服很好看,妈咪穿一定漂亮。
说话间,他带凌语芊来到家庭专区前,小手儿指着一件翠绿色的t—恤。
凌语芊还来不及开口,只闻贺煜冲售货员喊了一句,帮我把这套家庭装包起来,号码分别是大码,中码,大码。
杏眼顿然一瞪,凌语芊急忙看向他,他回应她的,却是一抹高深莫测的魅笑,让她不禁怀疑,他是否早有预谋,甚至琰琰也是听他教唆的。再有,他咋知道她穿的是中码?
凌语芊还在浑浑噩噩中,售货员已打包好衣服,贺煜意气风发地提着,带她和琰琰走出商店。
琰琰兴奋依旧,发出天真无邪的欢呼,熠叔叔,我们什么时候穿这套衣服,到时候一定要拍照哦。
回家洗干净就可以穿,嗯嗯,一定拍照,到时熠叔叔和你妈咪,你,三个人一起拍!
好咧好咧!记得用我的迷你相机,我要带回幼儿园给李伟他们看,以前他们总是跟我炫耀和爹地妈咪穿同一款式的衣服,现在我要给他们还击。
而且,还击得极为漂亮!咱们琰琰的相片,必是最好看的!贺煜跟着附和,那狂傲不羁的表情,与琰琰如出一辙。
凌语芊站在一旁,完全插不上话,其实,是不知如何插话,故她只能默默地走,默默地看着琰琰,偶尔目光不自觉地转向那抹高大的人影时,怜爱温柔的眸瞳不由蒙上一抹迷惘之色,就此直到踏进另一间商铺,她混乱的思绪才略微恢复过来,整个人也突然为之一振。
他带她们进入的第二间商店是卖水晶的,整个店面优雅明亮,活色生香,橱窗上摆满了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水晶饰品,头饰、耳环,项链,手链,戒指,脚链等,应有尽有,到处绽放着一种璀璨绚丽的光芒。
相比金银珠宝,她更偏好水晶,水晶纯洁透明,清雅脱俗,却又不适高贵冷艳和时尚大气。
欢迎光临,请随便看看。训练有素的售货员已经开始了招呼,美丽的脸庞尽是热情的微笑。
凌语芊步履也不由自主地移动起来,沿着一个个橱窗和一件件饰品,尽情欣赏,稍会,就在她看得浑然忘我之时,猛觉脖子一凉,透过橱窗的玻璃,她看见自己脖颈上多出一条水晶项链来,五颜六色,绚丽缤纷。
先生真有眼光,这款七彩水晶项链是本店刚进货的最新一款,很受情侣们的青睐,特别是像你们这种恩爱夫妻。这位太太皮肤细腻莹白,娇嫩光滑,配上七彩水晶的衬托,更是美得不可万物,举世无双。售货员小姐逮住机会开始了三寸不烂之舌的营销,出口尽是赞美之语,但说得倒也是自然流畅,只因凌语芊确实很美,冠上这些词语当之不愧。
好,那我买一条!贺煜想也不想便拿出信用卡,财大气粗的手笔丝毫不减当年。
凌语芊自恍惚中回神,下意识地阻止,不,不用了。
本是兴冲冲的售货员小姐即时怔了怔,很快,继续营销,太太,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其实这条项链真的很好看,很适合你,而且是限量版的,你不用担心会在街上碰撞。
对啊妈咪,你为什么不要?这条链子很好看,五颜六色,闪闪的,亮亮的,很美!琰琰忽然也插话,仰起小脸困惑怅然地看着凌语芊。
贺煜直接凑近她,温热的嘴唇贴着她的耳朵,低声细语,那售货员没吹嘘,确实很漂亮,很迷人,不准再拒绝了哦。
话毕,还使坏地朝她吹了一口热气。
凌语芊禁不住猛打了一记冷颤,整个人再次陷入呆懵状态,贺煜则继续把卡递给店员,结账买单,然后,离开水晶店。
妈咪,你好漂亮哦!琰琰发挥其鬼精灵个性,迫不及待地发出赞美,两眼直盯在凌语芊脖子上,忽闪忽闪中映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凌语芊柳眉淡淡一蹙,宠溺地瞟了他一眼,暗示他是个多管闲事的小马屁精,而后,本能地看向旁边那个伟岸高大的人影,不料他也正好盯着她,眼神狂野而火热,把她瞧得心神一慌,只好迅速别开脸。
贺煜见状,本就邪魅无比的俊颜变得更古怪起来,眸色也越发耐人寻味了。
凌语芊愈加不自在,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咱们去别处看看,话毕加快脚步往前奔跑起来,连琰琰也不顾,直接把小家伙撇给了某人。
在她身后的一大一小,瞬间来了个相视而笑,还彼此伸出手,做了一个击掌欢呼的动作,而后,往前追去。
接下来,三人继续挨家挨店地游逛,且继续买了不少东西,最大丰收的是琰琰,最高兴的便也是他。
因为他的开心,凌语芊也满腹欣然和愉悦,结果,这趟出游一直持续到晚上,大伙回到贺煜住处时,已是晚上九点半。
琰琰累得几乎睁不开眼,倒床便睡了过去,凌语芊洗完澡后,坐在梳妆台前抹着乳液,抹着抹着,芊芊玉手忽然停在了脖颈上的水晶项链上,俏脸也随之一怔,稍会,解开扣子,把项链取了下来。
在柔和的夜光灯下,水晶的色泽别有一番风采,似乎比白天更漂亮,更迷人。
贺煜知道她喜欢水晶,以前就常给她买,各款式各颜色,不管价格多少,只要他看上眼,都会买下,有次,他甚至还跟她说,打算命人给她定做一双水晶鞋,让她夜晚十二点钟穿上,当他的灰姑娘,只可惜……她再也没机会体验,别说水晶鞋,那些他曾经给她买的其他水晶饰品,都已随着芊园那场大火而销毁,不想触景伤情,这两年来她也没再亲自买过水晶,想不到,今天贺熠为她买了,贺熠只是刚好走过看中呢?或又是贺煜跟他说过她喜欢水晶,于是特意买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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