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间,秦歌再次睁开了眼睛。
头很疼,凭空多出了许多记忆,各种原本不属于他的画面、声音在脑海之中交织、嘈杂。
将埋在课桌上的头抬起,他有些迷茫的看向四周。很陌生的环境,不是熟悉的病床,也不是常坐的轮椅。
映入眼帘的似乎是一间教室,密密麻麻的坐着五六十个人,讲台上,一个大约30岁左右的女人正拿着一张试卷口若悬河的吸引着在座学生的注意。
伸手揉了揉太阳穴,头疼的感觉缓缓地退去了,然而渐渐融合的记忆却让思绪乱得一塌糊涂,方位、时间、空间感错乱让人分不清真假。
不过有一点秦歌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自己似乎没死。
愣愣的朝四周观望了许久,直到记忆、声音和眼前的景象慢慢重合,秦歌才大概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自己为什么没死他不知道,但脑子里新融合的记忆却告诉他,现在是2001年的3月1日星期四,自己所坐的地方是贵州府都匀市都匀二中高二(14)班的中间排的最后一桌,正是所谓的——好学生的禁地,坏学生的天堂。
没错,秦歌现在的身份就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准确的说是高二(14)班吊车尾的一名学生,至于讲台上正在分析试卷的,正是他现在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张燕。
仔细搜索着脑袋里有关这个世界的记忆,课本上有关这个世界的历史轨迹慢慢地串联起来,秦歌也算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整体局势。
怎么说呢?地球自然是那个有着七大洲四大洋的地球,但其他方面却又和现在的地球不太相似,用一句话概括的话,大概就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历史却又不尽相同。
这相似之处在于世界的政治、经济、军事格局等并没有什么不同,该发生的历史大事件这个世界基本上也都发生了,一战、二战、改革开放等等都和另外一个世界一样。整体上还是那个一超多强的局面,美国,在经济、文化、政治、军事方面仍然处于领先地位。
而不同之处却在于该发生的历史事件都发生了,整个世界的文化却又莫名的迥异于自己先前熟悉的那个地球。当然,这里说的文化是指文学艺术、影视、歌曲这些方面,至于乡土人情、传统习俗和民族文化方面和另一个地球并无二至。
诡异,相当的诡异,秦歌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明明就和前一个地球没太多差别啊,可为什么自己所熟悉的一些名人、明星,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脍炙人口的歌曲和经典的影视作品却像是被硬生生的抠除然后填进其他的人物和作品一样,在新的记忆里找不到一点有关它们的痕迹呢?
让人惊奇的是,这个世界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非常到位,杜绝盗版做不到,但比起另一个世界好了不只是一点半点,而公民的防盗版意识也比另一个世界高得多。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个世界在娱乐、文化行业方面较之另一个世界要更为发达许多。
可是文艺圈蓬勃发展归蓬勃发展,但和另一个地球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这里的歌坛似乎并没有mj、没有艾薇儿、没有小甜心布兰妮,也没有邓丽君、梅艳芳、陈奕迅、周杰伦和张学友等歌手,自然也就没有了他们那些被广为传唱的经典曲目;影视动漫方面没有《终结者》、没有《黑客帝国》、没有《变形金刚》,没有《火影忍者》、《海贼王》……没有,都没有。
小说方面更不用说,除了四大名著和一些古代的野史典籍外,我们现在所熟悉热爱的文学作品都不曾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文艺界的各大奖项在这个世界一个不少,像诺贝尔文学奖、奥斯卡金像奖、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格莱美音乐大奖等这些奖项都真真切切的存在着,而且分量和影响力比之另一个地球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秦歌有些恍惚,他在怀疑自己所正在经历的一切是不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如果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是神经病,他的记忆没有问题的话,那岂不是说自己前一世的记忆在这个世界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宝库?
使劲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疼,很疼。
秦歌咧了咧嘴,感觉是那么真实,没死,也不是在做梦,他仍然清晰的活在这个世上。
这,是穿越了呀……虽然觉得不可能,但脑海里的记忆和手背上清晰的疼感却让他确信这一切已经真实得不能再真实了。
秦歌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穿越重生,前世的他是一个先天性残疾人,腰部以下全部萎缩,人生的二十多年都是在病床和轮椅上度过的,这也是他一醒过来就想起医院病房和轮椅的原因。
有人说,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这句话说得一点不错,起码秦歌觉得用在自己的身上是很合适的。前一世,他虽然从来都没有站起来过,但他在语言文学方面却有着过人的天赋。
从来没站起来过的他爱好就是看书学习,自从爸爸教会了他识字开始,他就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也正是因为这样,他虽然没上过一天学,但懂的绝不比任何一个正常人少。在语言方面他更是令无数认识他的人震惊,国语自是不用说,他还在轮椅上自学了日语、韩语、英语、法语、葡萄牙语和俄语等语言,并且达到了精通的地步。
而他学习这些语言的初衷就是为了阅读,因为他看书很快,而且过目不忘,国学典籍他都熟记于心,至于网络小说,从最初的幻剑、天鹰,到后来的起点、纵横、以及再后来的创世等业内知名网站排名前50的网络小说他都看过。
但这些仍然满足不了他的阅读需求,所以他便把目光投向了国外的小说,也正是因此他才发现了自己语言这方面的天赋。他不但爱看,还喜欢写,而且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国家级刊物上屡有他的作品发表。
期间也出过几本书,小说散文都有,虽然卖得不像45°仰望星空的青春作家们的小说那么好,但也不算太差,因为他的书中常会有一些国学研究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对社会、人性的思考,所以传统作家圈的各位老前辈更是对他喜爱有加。
除了阅读写作,他剩下的爱好就是听歌和看电影,看到喜欢的电影就会找原著来看,偶尔写写影评,听到喜欢的歌他会单曲循坏一两天,有时他也帮一些二三线的歌星填词。
虽然天生残疾,但他的生活似乎过的还算充实,但遗憾的是,这些似乎都没能让他快乐起来。他只是用这些东西来麻痹自己,他真正想要的:是站起来自由的奔跑,逆风去追逐耀眼的阳光;他想要像无数小说里写的那样,牵着恋人的手跨过山清水秀,漫步黄昏雨后;他最想要的,是像自己喜欢的明星一样在星光璀璨的舞台上又唱又跳,尽情的享受着喜爱自己的人们的呐喊和疯狂。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一却他都做不到,因为他根本就不能站起来。
站起来。站起来?站起来!
脑袋里轰的一声,记忆里,有这个身体蹦蹦跳跳的画面,于是他想到了某种可能,于是他紧张的慢慢低下了头。
腿!果然是腿,他真的有腿,哈哈,真的有腿。
纵使前世他饱览群书学富五车,此刻的也难以用一句话来形容自己兴奋激动的心情。
忐忑的,心脏“噗通”,“噗通”的,秦歌试着向前面轻轻的抬了一下自己的右腿。
能动,抬起来了,又试了一下,真的能动。
秦歌咽了一口口水,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但他却在心里嘀咕着:嗯,淡定,一定要淡定,接下来试试左脚。
他在拼命的压抑着自己心中激动和兴奋的念头。
还是前面的心里,还是前面的动作,终于,秦歌如愿的抬起了自己的左腿。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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