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手机屏幕半晌,心里缓缓升腾出一丝异样,我问这个小姑娘,“这个歌手的出道名字就叫背着吉他去远方吗?”
“嗨,怎么可能!”小姑娘笑着跟她男朋友对视一眼,“我们都叫她阿昶,昶字念三声,就是永字上面一个——”
小姑娘话未说完,我已无意识的接话,“永字上面一个日。昶,三声昶。”
“哎?看来你听说过这个歌手?”
我笑了,我应该是笑了的。尽管,尽管我的此刻连挑起唇角的力气都没有。
小姑娘走后,我瘫坐在长椅上,脚底像是踩在了棉花上,柔软无力,轻飘飘的,我好像在这里,又好像不在。
哎,你说,人的一生中能记得多少人?
我不知道,也许有很多很多,也许也只有一两个。
有的人你从不会提起,你把它压抑在心底,你假装笑假装闹,甚至假装生命中没有过她的存在。你以为你不记得了。可就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得到了和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中的一点,你才会突然发现,即使掩饰的再好,你也依旧没有忘记过。
有个作家曾说,人生中应该有一个你能为了他抛去一切的人。
这个我做到了,在我的全部青春中,有一个只要她勾勾手指我就可以抛掉所有随她浪迹天涯的人。
可遗憾的是,在我下了这个决定后,我发现她的生命里没有我,只有吉他和远方。
见我愣神,某人从长椅上挣扎着起来,揉了揉我的头发,轻声问我,“怎么了?刚刚那个女生跟你说什么了?”
我嗯了一声,半天反应不过来她说了什么。
她面色突然一沉,一手抚上了我的面颊,“哭什么?”
哭?
谁哭?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上面一片湿凉,眼前突然变得模糊了,我捂住眼睛低声道,“没哭,只是睁着眼睛时间久了,酸胀的厉害。”
总经理把我的手拿下,从我的包包里拿出一片纸巾,给我轻轻擦着眼睛,“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其实你一点都不会说谎。”
我的鼻尖更酸,心里突然浮现一丝莫名的感觉,我一头扑进她的怀中,用力的抱住了她。
她身子一僵,随即又放松了下来,轻轻拍着我的背,“好了,不难过了。没事了啊。”
我点了点头,“总经理。”
“嗯?”
“你,”一定不会离开我吧?
“叮铃,叮铃。”总经理的手机突然响起。
这铃声像是突然把我惊醒一下,让我一下子意识到了自己的矫情,我立刻从总经理的怀中退了出来,搓了搓眼睛,“快接电话吧。”
总经理不动,深邃的目光一直落在我的脸上,“你什么?”
“啊?什么什么?”
总经理又重复一遍,“刚刚你说,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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