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寻找借口好好活着。”阿笙稳了情绪,方才道:“其实韩永信死后,我就知道我姑姑信仰没了,她很努力,一直在为自己的人生寻找出路。”
一个失去信仰的人,若不是鑫耀支撑,怕是早就垮了。
阿笙想,她和子初毕竟是幸运的,回到T市这几天,他偶尔会外出,但很多时候都会留在家里陪她。
药是他亲自熬得,一日三次送到她面前,喝完药,已有漱口水送到了她面前。
她喝药不急,一口一口慢吞吞的往下喝,他在一旁看得直皱眉:“一口气喝完多好,这么喝不受罪吗?”
“你闻闻。”她把药碗送到他面前:“药的味道很特别,虽然苦,但闻惯了,反而觉得很香。”
药味毕竟冲鼻,他似是有些无奈,接过碗送到她嘴边:“知道了,傻气。”
是有些傻气,听从医生的话,每天按时服药,保持身心愉悦,不让坏情绪影响到自己,尽量做到日日幸福,她这么努力,无非是想给人生寻觅到一丝希望。
哪怕渺茫,也要试一试。
关于在哪儿住的问题,韩淑慧简单提过,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跟二老说好了,每天晚上回来吃饭。大概这话也算是意外之喜了,二老当时面面相觑,竟都笑得合不拢嘴。
对于阿笙来说,每天晚上回来吃饭本不算什么,因为操心事都让陆子初给一手承包了。
阿笙饭后半小时服药,所以每次回陆家之前,陆子初都要提前熬药,装进保温杯里,这些事明明可以交给家佣去做,他偏偏要自己亲自动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这是他的原话,阿笙有时候看到他站在厨房里,趁着熬药间隙,翻看着女性生理方面之类的书籍,眼睛里总会浸润出湿气。
有一次他看书,抬眸不经意间看到她,于是笑笑,伸手示意她过去。
走进厨房,药味萦绕鼻端,被他拥在怀里,药味甚至淹没了他脸上清凉的刮胡水味道,阿笙心思触动,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不觉得枯燥吗?”
她指的是书,他只是拥着她,并不说话。
枯燥一点也没什么,多了解毕竟是好的,只要他妻子身体能够好好的。
休假期间,陆子初对陆氏运营彻底放手,一次陈煜找他,刚谈及公事,就被他转移了话题。应该是真的遇到了棘手难题,要不然陈煜不会来找阿笙:“太太,您跟陆先生说说,他应该会听您的。”
陈煜高看她了,陆子初虽然宠她,但做事有自己的原则,他说不插手,那必定是连意见都不愿意给,纵使那公司是陆氏的。
陆昌平倒也跟儿子是一个脾性的,他把控大局,发号指令,下属遇到什么难题,该怎么攻克,会给公司带来多大的损失,似乎从来都不是他该担心的事。
韩淑慧对阿笙说:“他们有分寸,公司一帆风顺也不好,偶尔走进死胡同,对于职员来说是难题,但对于管理者来说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经此一事,哪怕赔点钱,至少也能看出来每个人究竟有几斤几两,人才选拔,指望以后为公司卖命,公司在此之前总要率先学会放手。”
公司的事,阿笙不懂,家里三个人都是经商高手,既然他们不担心,阿笙似乎也没有担心的必要。
陆子初外出会友的时候,阿笙开始有大把的时间陪着陆昌平和韩淑慧,有时看着陆昌平去公司,阿笙会给丈夫打电话:“父亲在公司里奔波忙碌,儿子每天悠闲度日,你会不会觉得于心不忍?”
“不会。”他在电话那端说:“最近庆元路新开了一家茶馆,环境不错,改天我带你一起过来。”
“怕是没时间。”她最近比较忙。
他很快就明白阿笙那句“没时间”是什么意思了,声音里开始有了笑意:“晚上我回去接你,顺便让我观摩一下你的陶泥大作。”
阿笙羞恼的挂了电话,他这分明是在取笑她。
陆昌平若去公司,阿笙便和韩淑慧相处的时间多了起来,有时候会被韩淑慧带着外出吃饭,有时候会跟她一起去公司。
还记得阿笙第一次跟韩淑慧去公司,职员目光跟随了一路,大概从没见过,跟着婆婆一起来公司上班的儿媳妇吧?
阿笙事后想起,倒是觉得有些好笑。偶尔不做丈夫身后的小尾巴,却也难逃小尾巴的命运。
相处久了,阿笙才发现,韩淑慧的爱好兴趣不仅仅只有建筑设计,还有陶泥制作。
阿笙第一次跟随韩淑慧走进陶泥室,因为没有经验,就用泥搓成长长的细条,盘几圈,加了固定,到最后便完成了一个笔筒,干了后,上过釉,再经过高温烧制,属于顾笙第一件陶泥作品诞生了,尽管很不美观。
陆子初那天接她回家看到,基于耳濡目染,不客气的评价道:“陶泥作品是有生命的,你做的这是什么?金蛇狂舞?”
阿笙羞红了脸。可不是吗?一根根细条盘旋而上,“杯身”越来越弯,摆明了做到后期,自己都没信心能做好了,心绪一乱,难免有些烦躁。
丈夫虽然说得是实话,但那声“金蛇狂舞”着实恼人,一点也不给面子,她第一次做陶泥,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他还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