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神医,杨国发的脸上就露出敬佩的面容。
他在花城打听的时候,所有碰到的人都知道这个神医,并且这个神医还创建了一个公司,据说很厉害。
就让他佩服的是,他当时还遇到一个老人,这个老人就是那个神医治疗的患者之一。
据那老人说,那神医的医术十分了得,她的风湿就是在那神医的手下治好的,而且还不贵。
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活佛啊。
“张神医?”白夜露出疑惑的表情,虽然没有了记忆,但是常识还是有的,所谓的神医根本不可靠。
特别是现在的社会,满地都是名医了神医了,收费不仅贵的要死,最后也治不好病,有的好把人家不怎么大的病给治严重了,甚至有的还拿治死了。
这样的人是最不可信的。
但是当他看到杨国发脸上佩服的面容的时候,白夜还是选择了相信,一个能让整个城市的人都佩服的神医,能让整个城市的人都称赞的神医,想来不会有假。
有了方向,众人也就开始商量起找活路的事情。
商量许久,众人决定,去找重活,比如工地了,码头了一类的,这种地方就需要有力气的人。
定下目标,四个人出发,前去花城。
至于为什么去花城,其实很简单,花城最近有房地产公司正在修建,这种地方就需要干重活的人,而且花城还有一个码头。
有这两个地方,相信不用多久就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果不其然,四人在花城的一家名叫蓝氏房产公司下找到了一份搬建筑材料的工作,工资待遇不错,一天两百,日结。
四人全部被录取,第一天就直接开始上班。
本来,包工头是不准备录取白夜的,因为,白夜整个人看起来一点力量感都没有,细胳膊细腿的,皮肤还这么白,一看就不是干重活的料。
只不过,当白夜一只手搬起人家两个人才搬得动器材之后,包工头就露出了看到宝贝的眼神,并且录取了白夜,同时给白夜的工资也比其他人多了一百。
白夜是一天三百日结,其他人都是一天两百日结,整整多了一百啊!
可别小看这一百啊,钱都是极少成多的,这要是干一个月,就比其他人多了整整三千块啊!
有了这三千块,不知道可以干多少事情,说不一定就可以治好白夜的失忆了。
事不宜迟,四人很快就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一天的时间很快,干完活回到家中,三兄弟累得躺在沙发上起不来,而白夜则像个没事人一样。
“白夜,你到底是有多能啊,干一天你都不累的,怪物啊。”老三躺在沙发上,语气显得懒散,可能是太累了。
“哈哈,我觉得还好吧,你们先休息着,我去弄东西给你们吃。”白夜看到躺在沙发上的三人,想着自己给他们做点吃的,毕竟都累了一天了。
咦?
三兄弟微微一惊,老大首先开口:“白夜,你还会做饭?”
“不知道,我去试试吧。”白夜也记不得了,只是突然有这种想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