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可畏,她自己背负这样的骂名倒是无所谓,可她就是见不得曲文君受辱。
那样一个本份老实的良家妇人,为男人生养孩子,为男人操持家务。
哦,就因为她人老色衰,男人就可以一纸休书,连看都不愿意看一眼,自个儿守着万金家财,却一文钱都不肯给她们母女。
这样的亲爹,她不要也罢,也半点不想沾他的光。所以,她那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绝对不是气话。
眼下又要逼婚,真逼急了,她带着曲文君逃走就是。
虽然她武功不算顶尖,但带着娘亲离开,也不是不可以。
沈月萝生气的时候,脸蛋在红扑扑的,像个红苹果。眼睛亮晶晶的,比天上最亮的星星还要璀璨夺目。
红嫩的嘴巴微微的嘟着,像极了熟透的樱桃。
郑林本来转头看她,是想劝说她的来着。
可是看见这样的沈月萝,属于少年的萌动的心,在胸膛里狂跳着。
一像温顺的小兔子,突然变身大刺猬,沈月萝这样的变化,令村里人瞠目结舌。
张菊花愣了片刻,接着又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一边哭着自个儿相公没用,一边骂沈月萝。
郑林硬着头皮,拽住沈月萝的胳膊,弯腰拿起她的背篓,气呼呼的道:“咱们走,别跟泼妇一般见识,耽误了正事。”
沈月萝一想也是,收拾这群老娘们,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好吧,今儿暂且饶了你们,回头等本姑娘忙好了,再找你们算账。”
来日方长,在她没找到回去的路之前,还得继续留在广阳村。
既然要留下,那她就得好好生活。
上辈子活的顺畅,总不能在莫名穿越到古代之后,还把自己搞的惨兮兮,越活越回去了。
不过,有些事,还得小心。
毕竟是古代,尊卑概念忒强,她没权没势,也没屁个背景,一个弄不好,再把自己玩完了,那可就得不偿失。
所以刚才她没下狠手,没把张菊花往死里揍,好歹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郑林拖着沈月萝,刚才心急之下,他抓住的是沈月萝的手腕。
这样的接触,沈月萝没怎么在意,倒是把郑林害羞的不行。
阳光少年的脸上,一片红云,煞是好看。
“对……对不起,我刚才心急了,”他慌忙放开沈月萝的手,低垂着头,远离她足有两米,默默的走着路。
这会进城的人还挺多的,有背着竹篓,也推着小车,偶尔还有马车从路上经过。
沈月萝最见不得害羞的美少年,郑林长的忒萌。
他个子很高,身形修长,腰带系的紧,露出腰腹间线条优美的弧度,浑身散发着阳光跟青草独有的清新气息,他是真正的花季少年。
“没事啦,拉一下,我又不会少块肉,嗳,问你个事,”想了想,沈月萝又凑近他,“我以前的样子是不是特讨厌?”
郑林猛的转头看她,却正巧撞上她水漾的眼睛,他闷闷的摇摇头,不知该如何回答她。
对于从前的沈月萝,他说不上是讨厌,就是看她低头怯懦的样子,有些于心不忍,可能更多的是怜悯吧!
但是自从几天前,有人说沈月萝掉水里,他急急忙忙的跑去湖边。
正好看见她浑身湿漉漉的从湖里被捞上来,那一刻的情景,他记得可清楚了。
沈月萝身上的衣服因为沾了水,全都紧紧的裹在身上,短到膝盖以上的裤子,上身的衣服也是又短又小,露出两截白嫩如莲藕般的胳膊,胸口跟锁骨也全暴露在外。
那天,郑林站在岸上,只觉得鼻子一热,下意识的摸了一把,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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