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一样!”陈信笠道:“我们要做的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摇滚乐,我们是变色龙,而不是第二个痕迹乐队。”
储怀莹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能再说出劝诫的话来,只是她心底却有些颇不以为然。
在她看来,痕迹乐队所创作的奇迹是根本没办法复制的。
杜唯之前,摇滚乐已经从西方传到华夏近半个世纪了,可在华语乐坛,却仍处在蛮荒时代,缺乏真正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直到那首《硬骨头》的出现。
仿佛黎明前的至暗时刻,那一抹刺破阴霾与迷雾的晨曦。虽不能普照大地,却给彷徨中的摇滚信徒们指明了方向。
然则,不是所有人都有杜唯那样的才华,相对于浩瀚无垠的荒漠,这片绿洲实在过于渺小,华夏摇滚乐的处境依旧十分尴尬。
陈信笠有“音乐鬼才”之称,但是就摇滚而言,其实并没有什么令人瞩目的天赋,否则变色龙也不会被迫转型。
储怀莹对这个决定非常不看好。
舞台上,痕迹乐队的表演已经结束,现场的热情却久久不能平息,歌迷的欢呼和呐喊声一浪接着一浪,仿佛要将整个体育场的屋顶都掀翻。
陈信笠深吸了一口气,领着自己的队员缓步登上舞台。
“相聚的时光总是非常短暂,而离别的时间又总是太长。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有感动,有对未来的期许,也有几分愧疚和忐忑。”
陈信笠的声音很低沉,带着一丝迷离和沙哑,显得尤其悲伤。
“有人说,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是为了更好的遇见,也是为了给彼此保留一点幻想的空间,但我依旧不愿意面对分别,因为我害怕,害怕再见,再也不见!”
“十五年了,不管是新朋友,还是一直支持和喜欢我们的老朋友,谢谢你们一路上的不离不弃,甘苦与共,因为有你们,才有了今天的变色龙。”
“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可能会伤到很大一部分粉丝的心。在这里,我谨代表自己和变色龙乐队所有的成员致以十二万分的歉意,真的对不起!”
说着他弯下身,向观众席的方向深深鞠了一个躬,林木森和阿乐、李振也随之做出了相同的动作。
嘈杂的议论声开始在人群中蔓延,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
“是乐队要解散了吗?”一个歌迷大声问道,他的声音中明显带着一丝哽咽。
陈信笠循声望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体型较瘦,穿着一身得体的蓝黑色西服,头发被梳理得一丝不苟,鼻梁上还架着一副无边框的近视眼镜。晶莹的泪光在镜片上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晕。
他认识这个人,是他一个粉丝群的群主,某合资企业高管,平时没少为他们做应援。
“李哥......”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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