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泰格一起睡是幸福而又倒霉的。幸福的地方在于没有纳鲁那头色狼的威胁, 屁股很安全……呃,只是相对而言, 大家都懂的。不过胜在于可以反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这回你上,下回你下,也就扯平了。倒霉的地方在于泰格平时看上去很男人,可睡觉的时候却像个大男孩,平点没有平时英气勃勃的成熟男子形像。
他睡觉的时候极喜欢折腾,磨牙、打呼噜也就算了,最可恨的是他喜欢把胳膊或是腿架到孙志新身上, 还喜欢把孙志新当抱忱使。他又生得手长腿长的健壮高大, 一家伙横亘过来,压得孙志新出气不均,整晚上老是做恶梦被鬼压……更可怕的是泰格的手和腿还好像天生的会认主那般,孙志新前一刻才好不容易把它们移开, 下一秒它们又热情霸道的压回来, 还不知羞耻的到处乱摸乱蹭着点火,哪处敏感它就摸哪里。
还要不要人睡了?一整晚就在这样反抗与压迫中渡过,孙志新好似那农奴,泰格的脚脚手手正似那压在人民头上的大山,总也摆脱不了。
话说,莫非英伟的男子都这样?平时看上去阳刚成熟,睡着了就会退化成大小孩, 睡个觉简直跟做体操似的永不安宁。
比如现在,孙志新头疼的看着泰格挤到自己怀里来的大头,很想对着他孩子似的睡颜问一句:这么挤到这里来,莫非你是想吃奶?还是当真童年过得太悲催,小时候缺奶,长大了缺爱?可惜我没有啊,就我这样的平板,挤出血都挤不出奶来!
孙志新肯定是没奶的,泰格在他胸前乱拱乱挤了一阵,啥也没吸到,最后只得醒了。
对于这点泰格和纳鲁很像,身体里面像是装着一座精准无比的时钟,一到点就会准时醒来。孙志新掐表算过,纳鲁醒的时间是早上六点,泰格是六点半,两人之间刚好差半个小时,出奇的精准。而自己却是不行,现代人的懒散风格使得自己早上很难得早起,就算醒了也喜欢继续赖着。现在的孙志新又多了一个爱好,就是看爱人的睡脸,看他醒过来睁开眼睛,眼瞳里映出自己清晰的影子,这会让人觉得有一种温馨的幸福感。
泰格慢慢睁开了眼睛,迷瞪了一会儿,又迅速转成清醒。
“你也醒了?”泰格问。
孙志新点点头,心付:你那大腿压在我肚皮上一整夜都揉来揉没个完结,跟被鬼压似的,谁还睡得着?
泰格笑眯眯的看着孙志新,情不自禁的伸嘴在孙志新嘴上啃了一记。夜里的火光还没熄,借着那微弱的火光看自家吉玛,真是越看越俊,越看越爱。
“哎哟!”孙志新叫了一声,没好气的推他:“去洗脸,眼角的眼屎看上去真恶心!好大一砣……”
泰格哈哈笑了几声,抱住孙志新没头没脑的乱啃了一阵,这才起身去洗刷。
脏男人以前没有洗刷的习惯,和孙志新生活在一起以后知道孙志新爱洁,才学着像纳鲁那样睡前和想身后都洗刷。
十几分钟以后泰格带着一身清爽的气息回来,动手给自家吉玛煮东西吃。他并不习惯干这个,但他喜欢干这个。喂养孙志新让他有一种成就感,潜意识里想把孙志新喂成一头肥猪。
孙志新便看着泰格在那里笨拙的忙来忙去,眼光一直停留在那人英武飞扬的脸上,下意识觉得生活的滋味也就是这样了,幸福的真谛――便是这个。
实话实说,泰格煮东西的水平实在不咋地,不过还算能下肚,貌似水平比纳鲁还要好上一点点。孙志新就见他用鱼煮了雪白的鱼汤,又蒸了十几颗芋头,拿了一些给自己,剩下的装在陶锅里,用一把木勺使劲的敲陶锅。
咣咣的声响是一个信号,片刻过后纳鲁用嘴掀开门帘进来,小心翼翼的迈着四足像在刀尖上跳舞一样穿过帐蓬门,免得自己变大了的身体推倒东西制造什么意外,然后才一脸委屈的蹲在那里吃早餐。他的头简直比陶锅还要大,嘴巴塞进去以后整个陶锅都让他堵上了,严丝严缝的没有多余的地方。
看到这样的一幕,孙志新直是想笑。泰格敲陶锅那动作简直是无师自通,就跟前世养了宠物的主人喂猪或是喂狗一样,极富戏剧性。
以现在的纳鲁的食量,一锅肯定不够,泰格又煮了一次,纳鲁吃掉一些,剩下的拿去给迪塞尔。那货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笨蛋,根本不会煮东西,只会吃现成的。
最近几天暴风雪又起,不适合捕猎,一群人根本没啥事干,又不能像女人那般继续纺线织衣,就只好在吃过早饭以后集体呆在泰格的帐蓬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后哈里斯过来了,看到狼纳鲁顿时眼睛一亮,毫不犹豫的倚坐到纳鲁身边把他当沙发一样靠着。迪塞尔顿时本能的不悦,将那英俊的傻子拖过来,把他金毛绒绒的脑袋强行按到自己肩头上倚着。
孙志新挺支持迪塞尔这个行为,纳鲁狼是自己的专利,凭啥让哈里斯占便宜?要是迪塞尔不动手,他打算一脚将哈里斯踹开,自己靠上去。现在迪塞...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