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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〇八六章 杀夫仇,丢刀恨(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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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告失利,这让那些带着些许忧虑的鞑靼人军心振奋。

    同时,明军的举动也让鞑靼人清楚地知道,城中缺少水源,否则明军不会派出骑兵带着水袋前往城南抢水。

    “火绫,国师让我等务必要全歼沈溪兵马,若是能活捉沈溪最好,不行就杀了他,带着他的首级回去!如今明军自投死路,进驻一个缺水的城塞,看来我们距离胜利为期不远了。”

    一名鞑靼千户沉浸在建功立业的憧憬中。

    火绫握紧拳头大叫道:“谁都不许杀他,他是我的,我要带他回草原,在草原那达慕大会上,正大光明地用我的战刀杀死他……他居然敢把我的战刀扔在地上,我一定要让他知道得罪我的下场!”

    火绫当初在京城被沈溪掷刀之事,草原上至今也无多少人知晓。

    在鞑靼人眼中,这种举动是对人的一种巨大侮辱。头可断血可流,一旦把战刀拿出来比试,就代表神圣的决斗,亵渎敌人的战刀只有在用武力战胜对手后,但若在交战前,那就意味着双方不死不休。

    以前亦思马因不允许火绫把被沈溪丢刀的事说出来,主要是为了避免影响火绫在鞑靼人心目中女战神的地位。

    如今火绫见到大敌在前,一时间顾不上面子,居然当众坦诚……不得不承认,直爽是火绫最大的特点,她要跟沈溪拼命,就主动把之前所受屈辱说出来,让人知道她心中的愤恨。如此一来,变相地让军中上下知道了她的糗事。

    “火绫,你被那个明人丢刀侮辱过?你怎么能忍受下来,当时为何不杀了他?你杀不了他,为什么不自杀以全名节?”其中一名千户出言喝问。

    火绫被问得一愣,当下皱着眉头解释:“在明人的地界,我是客人,当时我承担的是出使的任务,并非杀人,他不肯跟我回草原参加那达慕大会,丢刀在地,是不懂我们草原人的规矩,我为什么要自杀?”

    火绫是个认死理的女人,她可不认为自己要为沈溪一点儿不规矩的举动便引颈自杀,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过,但别人却觉得火绫是怕了沈溪,在被沈溪“严重侮辱”的情况下,既不做出反击,又不自我了断,这是孬种的体现。

    “你们如果到了明人的地方,就会明白当初我为什么会做出如此选择,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是一句中原人的俗话,为了今日的报仇,我已准备很久。从今天开始,在杀死沈溪前,我每天只睡两个时辰,任何时候有城中的情况,不管我是否在休息,都要第一时间送到我手上!”

    火绫下达军令后,便返回自己的寝帐去了。

    ……

    ……

    进驻土木堡当晚,漫长难熬。

    沈溪领兵退到土木堡后,被鞑靼精骑追上,虽然对方人马不多,但沈溪自问手下这群京营兵无法跟骁勇善战的鞑靼精骑抗衡。

    在胡嵩跃出城抢水失败后,当晚军中就遇到第一次用水荒,有的士兵并未有特别的准备,有的羊皮水袋开裂,有的在惊慌失措中随手扔掉。当晚驻兵城中,当发现偌大的土木堡内居然没一处水源时,很多士兵开始慌张失措。

    没有饭吃或许能坚持七八天,没有水喝能坚持三天就算是不错了,而且口渴的滋味远比肚子饿的滋味难受。

    虽然军中尚有十几辆马车载满了水,一时间不用担心缺水,但沈溪还是下令集中军中所有水,严密控制用水,而且当晚就组织开凿水井。

    如果到缺水时才意识到没有水喝,那土木堡内就只能等到人困马乏后完成一次不可能胜利的突围战,到最后全军覆没。

    这绝对不是沈溪希望看到的结果!

    但沈溪知道土木堡地势很高,要钻取地下水的难度很高,这小小弹丸之地,想遍到水源并非易事,更何况,就算能打一口井来,军中有八千多人马,加上城中一万多难民,水仍旧无法保持供应。

    面对重大的缺水问题,沈溪一筹莫展。

    原本沈溪应该当机立断,作出突围的决定,至少能有一线生机。

    但沈溪知道,若突围失败,那必然是身死;突围成功,也必会损失惨重,就算他能逃出生天回到京城,朝廷也不会放过他,有很大的可能让他“自裁以谢天下”,又或者他隐姓埋名逃走他乡,下半生屈辱地活着,但却会连累沈家上下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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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第二更,求下免费的推荐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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