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炮面前,这种盔甲根本毫无意义,它们的上一任主人就以为穿了板甲就天下无敌,直到被虎蹲炮的铅弹打成了筛子,所以我也不是很心疼。
再说,要说服别人卖命,不给点实际好处怎么行?
只不过当地未出征的西帕希骑兵带着杰布里侍从给我们带来了不少麻烦,好在我们带了那两门威远炮,不管是骑兵冲锋还是密集的步兵阵列,只要在弓箭射程外吃两轮铅弹立马就阵脚大乱,安娜带着骑兵从侧面一冲,顷刻间土崩瓦解。
各类军事书籍上大致将野战分为三种。
一种是遭遇战,两支军队在行军过程中疏于观察,直接迎头撞上,稀里糊涂的打上一场。
一种是会战,两军闻风,各有防备,一军推进,一军驻守,两方排兵布阵,各显神通。
还有一种是劫掠战,就是派小股机动兵力向纵深渗透,劫掠敌方的村镇,或是在控制区内巡逻,防止己方村镇被劫掠。
前两种都有可能一战导致军队的覆灭,所以很多军事专家都会着重介绍如何指挥大规模作战,但在我看来,专家们对劫掠战的重视一点都不够。
怎么判断一个村庄是贫穷还是富庶,如何声东击西引开民兵和守军,教导侦查骑兵辨别浮土和暗门,找到农民藏起来的粮食和钱财,都是劫掠战中的学问。用刀兵和火焰移平一个村庄是很简单的,难的是这些财富有多少能完完整整的运回你的兵营,我们多抢到一升麦子,敌人固然就会损失一升麦子,但劫掠的精髓在于不仅让敌人征收不到麦子,而是要让当地的乡绅凑钱赎城,毕竟大部分劫掠的收入都被平白糟蹋了。
因此下乡的抢劫……不对,下乡的征粮队必须装备精良,精神饱满,需要选出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士兵参与行动,这样才能在乡亲们反应过来之前就冲进他们的棚屋,在援军抵达之前,就完成放火取暖,抢收粮食,照顾牲口这一系列行动。
为他们配备足够多的马匹,最好的盔甲,免得折损在无意义的治安战中,毕竟少一个士兵押运装行礼辎重队,我们就不得不放弃一大笔战利品。
从这些角度来看,骑士是最适合干烧杀抢掠这一行的,和铁甲圣骑兵一样,拉丁骑士很注重纪律和个人战技训练,骑术和体格也足以承担长距离袭扰的任务。只不过这些内环骑士的装备差了一些,无法像德意志、法兰西的骑士同行那样,依靠重甲和马铠,顶着漫天的箭雨发动冲锋,击溃步兵和弓箭手之后自身毫发无损,不过无妨,装备可以补全,用得起装备的人比装备本身更珍贵。
城防营的希腊士兵骑术稀松平常,缴获的欧洲重型战马给他们也只能拿来代步,只能在战场上当骑乘步兵,非常浪费,毕竟代步用挽马和驮马就能胜任,重型战马吃的还比劣马多。
盔甲更是如此,短时间的训练不足以让平民出身的士兵适应着甲作战,那种二三十磅重的盔甲很快就会耗尽普通士兵的体力,除了自幼进行军事训练,并且大量食用鱼肉的专业武士之外,这种盔甲给普通士兵的意义并不大。
曾经尝试用这些白盔甲全副武装的灰牲口,他们甚至只是挥舞几下武器,就累得气喘吁吁。
我猜也可能是掉膘了,应该在他们的饲料里多添加马肉和燕麦。
拍了拍车上的死马,我揶揄道:“你们不仅没抢到东西,反而还搭进去两匹马,干买卖这么赔本,我算知道贵组织是怎么混到今天的了。这样吧,盔甲、战马我这儿有的是,足够武装你们中的二十人,战争结束之后甚至能送给你们,但以后的战斗中,一切都要听从我的指挥。加西亚和你们灌输的保存实力,不利时自行撤退这些话统统忘了,跟着巴塞丽莎我混,包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安娜取下头盔,从仆人手里接过个木杯,痛饮刚放出的新鲜马血,心满意足的叹了口气:“姐,你的恶魔附身状态终于解除了?”
我接过她递来的木杯,也试着喝了一口,原以为腥臭无比的血液居然甘甜无比:“什么恶魔附身,这叫战争经济学,小孩子懂个屁。对了,我替你估算了一下,你杀的人都好几百个了,那什么碧血丹心不应该早就练成了吗?”
妹妹从兜里抽出一面不知哪儿找来的奥斯曼军旗,先擦干净嘴角的血,又抽出长剑,拭去剑刃的污血:“要一次杀满九九八十一人才行,要是隔天就得从头数了。今天天色还早,我听说前面还有个村子,可以在晚饭前再干一票。”
捞到不少好处的铁甲骑兵们大喊:“一切行动听安娜公主!”
圣殿骑士们看着箱子里的盔甲,眼睛都红了:“我们的剑将誓死守卫巴塞丽莎和安娜公主殿下!”
本来还担心这些圣殿骑士出工不出力,现在拿装备一砸就全投降了,看来内环也不过如此。
至于他们劫掠平民会不会违反骑士精神,这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要是这些拉丁人知道骑士精神怎么写,哪来的十字军东征。
连君士坦丁堡都能劫掠,抢几个异教徒的村子怎么了?抢异教徒明明是一种展示自身虔诚的行为,父亲说过,基于意识形态的屠杀是不会让人心怀愧疚的,同理心机制在面对他者和异类时会休眠。
这也是为什么我留在军营里不一同前去的原因,我心善,见不得血啊。
狸猫打了个哈欠,对我投来鄙夷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