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Bright?”
“这小子竟然叫你AprilBright,谁会叫这样智障的名字啊……小子,搭讪不是这样的,而且这是我的妞,你再多说一句,我要你好看。”
冯尧却是对这些小孩子的威胁无动于衷。
现在他的见识和经验远远超过同龄人,打架吗,嘿嘿,就凭这几个孩子,就是再多一倍,也不够看的。
不过,在自己未来的女友面前,动粗殴打她现男友,这真的好吗?
毕竟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初次见面。
完全的陌生人。
“嘿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看在我们是同胞的面子上,赶紧离开,我不希望我男朋友找你的麻烦。”
16岁的哥特少女改用了汉语,低声告诫着冯尧。
“璎珞,告诉我你是璎珞,对吗?”
“我不会告诉你答案的,你这个跟踪狂,竟然能得知我的名字……再见了,小子,我知道你倾慕我的美色,但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璎珞说完,威胁般地挥舞了一下小拳头。
“走,烂厮(Lans),不要让这个莫名其妙的人影响我们的心情。”
“他是不是你的同学?校友?他肯定认识你,不是吗?”
“也许是,他知道我的名字,也许是从Ins.上搜的。”
那5个少年男女向远方走去,风中残留着一些只言片语。
冯尧却轻轻地笑了。
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证明未来的约定暗号是有效的,我们的猜测也是对的。
AprilBright,四月的秋天、四月的布莱特、四月的你和我在此相遇。
而且你知道了我,我结识了你,虽然这未必是个很愉快的开始。
但毕竟开始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疏忽了,她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
这已经是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开着那辆残破的二手SAAB,艰难地跟随着烂厮的那辆巨大的霍顿Acadia,来到了XNBurwood区。
经过6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天色已晚,华灯初上。
冯尧把车留在停车场,远远地看着璎珞下车走进了ShoppingCentre,过不多久她又重新出现在商场门口,已经完全换了另外一副装束。
她脸上的哥特妆不见了踪影,露出没有瑕疵的清纯面容,那身皮夹克、破渔网、高腰靴也消失不见,套头衫、牛仔裤、帆布鞋更让璎珞显得英姿飒爽,然后她一路沿着人行道向不远处的偏僻街区走去。
他一路追随着她,远远地注视着她来到一处和其他中产阶层并无二致的小院前,看着她轻盈地一跳,跨过低矮的篱笆,一条拉布拉多中型犬兴冲冲地冲了过去,一阵摇头摆尾,上蹿下跳,然后护送她来到门前。
门开了,一个颇有风韵的妇人开门出来,溺爱地摸了摸璎珞的头,一同进了家门。
落地门窗透射出明亮而温馨的光芒。
这就是家的味道。
冯尧想家了。
他现在离墨尔本1000公里,离真正的家10000公里。
只有这里最近,但他又没有理由进入。
他站在街道的斜对面很久,才想起尾随璎珞来到她家的目的,是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的约定。
于是,他决定写上一封信,塞入她们家的信箱。
他摸了摸衣兜,结果连张纸片都没找到。
所有的行李都在车里,他又赶回停车场,直接将车开到璎珞家街区的入口,准备写上一封信来介绍一下自己。
可是一切从何说起呢?
就在他咬着笔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猛然瞧见她家的二楼窗户开了,璎珞熟练地从窗户里面爬出来,轻轻滑落在车库的房顶上,然后顺着排雨管悄无声息地滑落地面,穿过街道。
她依旧穿着套头衫和牛仔裤,背了一个双肩包,然后她走了一段路,来到另外一处街区,钻进了一辆车里。
那不是白天烂厮的霍顿Acadia,而是一台福特的Mustang野马跑车,而且是台70年代的老爷车。
璎珞一上车,那台野马便发出一阵嘶鸣,咆哮着向远处奔去。
冯尧怎么可能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连忙驱车追了上去。
野马弯弯绕绕地来到一处工厂区,开到厂房后面,停在空地上,冯尧熄火停在路边,穿过厂房的缝隙看到一个瘦高的男人领着璎珞穿过一扇铁门,消失不见。
冯尧心顿时揪紧了,他远没有想到此时的璎珞竟然如此胆大,而且社会关系显得很是复杂,不太像是一个16岁小女孩应该有的模样。
此时已经被架在烤架上的冯尧没有其他办法,他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就是跟上去,探个究竟。
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心眼,从厂房铁围栏的缝隙处抽了一根1米多长的木根,慢慢绕过墙角跟了过去。
等他探头张望那处铁门时,却发现一左一右两个摄像头冒着暗红的光芒覆盖了铁门,而后面的厂房顶上还有两个摄像头遥遥地盯着这里。
一旦他出现在铁门外,必然会被里面的人看个一清二楚,不但他会被发现,而且也有可能给璎珞带来什么麻烦。
他不能冒这个险。
于是,他又绕了一个街区,从后面接近那座神秘的厂区。
从外表看不出任何异样,只是车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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