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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大荒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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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巅,但是目前为止还是无字石碑。

    然后第二天,他就写歌。

    没错,歌曲。

    想他前世,那可是钢琴十级、小提琴十级、声乐十级等等一系列音乐成就……都没有的男人。

    但是架不住原始人们以前没听过啊!

    以前的原始人们,每天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哪有空搞什么唱歌跳舞的。

    所以何晨觉得自己当歌手的机会来了。

    这几天,部落人们是真的闲死了。

    不能对战,不能狩猎,什么都不行,甚至交配也不行,因为交配节还没到。

    虽然何晨也疑惑。

    按照黄虫部落那边的人说,他们随时随地随人,想交配就交配了,所以人口才那么多。

    而绿虫部落这边,只有交配节才能交配,也不知道当年那个“虫”是怎么想的。

    这是传统。

    后来,大荒部落也延续了绿虫的传统。

    所以,娱乐太少了。

    何晨就想着把歌搞出来,想着让大荒人们震惊一把。

    何晨在小白的帮助下悬浮在空中,下面的木屋顶上还有藤藤蛇、呱呱泡蛙和大凶残。

    原本闲躺在各处的狩猎队人,包括一些正在干活的部落人也好奇地看向半空中的何晨。

    何晨手中拿着一个叶子卷成的喇叭。

    他看着下面的人,心里有点紧张。

    这是他第一次“个人演唱会”。

    “呜——”

    没有直接唱,因为没有乐器和伴奏之类的,他闭上眼睛,一声长呼。

    声音一开始很平缓然后渐渐变得稍微高昂,最后,他用一种抒情的方式唱了出来:

    “大荒,我的家,我最爱的家,有我的亲人,有我的……”

    原本前面那几声“呜呜”还挺有感觉,让部落人都沉浸进去。

    但是何晨一开口就让大家无语了。

    “晨巫这是干啥?”

    “为什么有想打他的感觉。”

    “晨巫在用虫鸣吧?”

    “不行了,我要打人了……”

    部落人议论纷纷。

    虽然他们以前没听过歌曲这种东西,但是能感觉到何晨唱的一点也不好听,甚至有点像噪音。

    一曲终了。

    何晨期待地睁开眼睛,看见下面议论纷纷的人群,满意地点点头。

    前世他哪写过什么歌,顶多知道一两句“大海啊你全是水”这种诗歌。

    “效果不错,晚上吃东西的时候再一起唱唱歌。”

    何晨想到了前世军训时候班级唱军歌,那是很有感觉的。

    他刚降落下去,差点就阵亡了。

    “晨巫,你刚刚是不是很痛苦,生病了吗?”

    “是啊是啊,怎么嚎起来了?”

    “晨巫……”“晨巫……”

    ……

    何晨脸色漆黑。

    “那是歌,唱歌!”

    不过他看众人的表情,显然刚刚的演唱会举办比较失败。

    众人尴尬症都犯了。

    “哈哈,晨巫,你刚刚唱的不对!”翅推开人群。

    “那样软踏踏的,不行的!”

    翅笑着摇了摇头。

    何晨疑惑。

    就在这时,翅忽然哈哈大笑,声音浑厚有力,然后吼道:

    “大荒!大荒!”

    听起来就是大白嗓,但是何晨莫名地感觉到一丝热血沸腾。

    他立刻醒悟了。

    “淦!我唱什么抒情?”

    对!这样的世界,歌曲不是唱的,是吼的!

    “我们战斗!我们狩猎!”坚也大吼两句,听起来五音不全,不过豪迈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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