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约翰设下埋伏圈,本想围攻黑歌,现在却反过头来,被埋伏在暗处的黑歌、李牧、孙志翔围在了中央。
形势骤转直下,约翰汗水四流。短暂的紧张过后,约翰反倒冷静了下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过后,他举起手里的枪,高声大喊:“嘿,黑歌,我的朋友。我知道你在附近。听着,我有个不错的提议,你我之间不如来场公平的决斗。如果我输了,我认载,放弃比赛。如果你输了,就算你的影子队输怎么样?”
算盘打得不错。黑歌心头冷笑,在当前的局面下,落败是美国队的必然结局。而按照约翰的说法,他至少有改变现状的一拼之力。
“你觉得,现在的你还有资本跟我赌吗?”
黑歌的声音突然出现在约翰后方的林子里,吓了约翰和他的目标保护人一跳。约翰连忙收拢脸上的惊色,换上轻松的笑容,“你别忘了,我手里有枪,枪就是我最大的本钱。”
黑歌依旧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这一次,他的声音出现在约翰的侧前方。“那又怎样,如果我没算错,枪里的子弹只剩三颗了吧?三颗子弹打不死我。”冰冷的声音从林中响起本就给人以惊悚的感觉,更让约翰不寒而栗的,还是黑歌报出的数字。
只不过黑歌有一点说的不对,枪里的子弹不是三颗而。AK47弹夹总共装弹三十颗,战斗伊始,他冲李牧和孙志翔射出了十四发,后来又向灌木丛里打了十三发,照这样算的确剩三颗。只不过,在刚拿到补给品的时候,约翰为了测试弹道,还实弹打了一枪。这也就意味着枪里现在仅存的子弹比黑歌说的还要少一颗。
“所以,没有子弹你什么都不是。没有资格跟黑歌决斗。”这一次说话的是孙志翔,就在距离约翰不足五米的身后。
约翰这才明白,黑歌不断切换方位跟他对话实际是在扰乱他的注意力。真正的最后杀招并非在黑歌那边,而是出自于眼前的中国人之手。
约翰连忙抬枪,却在抬到一半时,枪口被孙志翔一刀荡到了一侧。孙志翔随即紧跟一记扫堂腿,让约翰结结实实摔了个狗啃屎。
约翰毕竟也是特种兵出身,突然而来的袭击过后,状态逐渐恢复。侧身躲开孙志翔的刀锋,一个箭步靠到距孙志翔1.5米之内接连挥拳。
1.5米的距离是近身肉搏的最佳攻击距离,孙志翔的重剑发挥不得,同时又因怕真的伤了约翰的性命,行动起来畏首畏尾,连连受挫。
就在约翰和孙志翔你来我往战成一团的时候,一旁传来黑歌和李牧的声音,“你猜他们两个谁会赢。”
“不好说,现在看起来好像是美国佬优势大一些。”
“我赌孙志翔。”
*人说话偏偏用的是英语,明显是故意说给约翰听的。约翰定睛一瞧,黑歌和李牧站在一起,中间夹着的则是美国队的目标保护人,年过五旬的山姆大叔。在大叔的身后,七彩烟雾在林中缭绕着。大叔尚不自知,仍津津有味的看着眼前的格斗,见约翰和孙志翔停止不动,还不满的催促,“怎么停下了。打啊,怎么不打了。”
“目标保护人都死了,还打个屁。”约翰垂头丧气,他这辈子就没这么憋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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