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不明白,他送进去的诗再好,梅大家也不会心动1
两人窃笑着骑马过去了。路过陆子清他们身边的时候,以衣袖掩面,面露鄙夷之色。就仿佛除了他们这里的人,外郡的人全都是乡巴佬,不欲让穷酸之气蹭到自己身上。
陆子清倒也不以为意,他们风尘仆仆,特别是阿巴斯他们刚跟人打完架,看着是有点儿凄惨。
阿巴斯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对众人道:“咱们是不是得把仪容整理整理再进城,好像会被当地人看扁了。”
大家于是在路边找个隐蔽的地方,收拾收拾行色,把发髻也重新整理一下。再怎么改头换面,那也是霄云派的弟子,从心理上不能接受自己因为仪容不整而被人看轻。
身边的一群霄云初哥们春心又起,有人叫道:“师兄师兄,这畅春园定然是大周一等一的堂子,我们也去见识一下吧?”
陆子清被他们缠得没办法,只好答应。看戏总比去青楼要好一些,横竖都要在城里投宿,来了就不妨看一看。
几人打听了一下,原来城里各家戏园都是几大商会的产业。在巨鹿府有四大商会,其中的万朱商会便是平安县的,另外三大商会也都在平安县设有会馆。万朱商会会长朱万财富可敌国,差不多平安县都是他说了算,便是县令也没有他威风。
畅春园便是万朱会馆所在的地方,吃喝住玩一条龙。四大会馆都是这样的模式,首先你得有个园子,然后养起戏班子,培养名角。此外大家来看戏之前都要吃饭,还得有酒楼,做得了上好的菜肴,能提供也方便谈事情的场所。之后便是女人和住宿,会馆也有高档的青楼性质,跟教坊司一样养着大量的清倌人,提供歌舞弹唱、吟诗作对一类将风雅和风骚发挥至极致的服务,花魁都搞得像明星一样,不光公子哥喜欢来,许多的富家小姐也喜欢来,一起吟诗作对,欣赏歌舞。
陆子清了解到之后,顿时觉得厉害了。巨鹿府的经济发达到了可以移风易俗的程度,这经营理念比地球后世都厉害。看看这路修的,为了方便四周的有钱人来看戏享乐,进城的官道都修得比别的州郡平整多了。城里的道路也宽,到处都是秘境里打出来的那种发亮的晶石来当路灯,真的是有够奢侈。
进了城门,到处都显得高级。街道整洁不说,甚至每隔一段路便有一个香炉,供着一个神龛,里面是财神的小像。
陆子清探头看了一眼,这财神跟大周普遍祭拜的文武财神不一样,穿着君王的华服冠冕,手持钢鞭,相貌凶恶,名为骇神。不过大周这么大,各地信仰的财神不一样,也很正常。
有人比较了解这个财神,对陆子清解释道:“骇神是上古时期巨鹿国君,他发明了用牲畜拉车,从此使得远行经商成为可能。巨鹿府因此数千年来一直繁荣。”
陆子清点点头,原来如此。巨鹿府地处中原,四通八达,正适合发展商业。
这平安县给人的感觉太惊艳了,街面都是整齐的商铺,一会儿工夫钱庄就路过了四家。古玩店、珠宝店各种奢侈品店铺一家挨着一家,饭庄酒楼熙熙攘攘,就好像家家户户都不需要自己做饭,全都吃饭馆的。
一位家境贫寒的文士带着六岁的孺子在路灯下看书,衣服上有许多补丁,就显得很突兀。孩子穿得却是挺好的,至少外衣看起来很像样。路灯晶石虽然并不是很明亮,但是书上的字也大,还是能看得清楚。
几个鲜衣怒马的公子说说笑笑骑马经过,有人喉咙不舒服,对着路边啐了一口,正吐在那文士手里的书上。
文士十分惊愕:“公子没长眼睛么?”
对方却十分鄙夷不屑,骂道:“啐的便是伱!穷酸至此,定是祖上无德!偷光念书,有辱斯文1
文士惹不起对方,默默把书上的痰给擦了。那小童却跳起来高声道:“我们不是偷光,是借光!总有一天会还的1
“你还的时候记得算利钱。”那吐痰的公子故意羞辱小童道,“等你长大能还了,记得把你爹的份儿也还上。只是这利滚利的,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得起啊?”
小童顿时瞪大了眼,不知道这利滚利到了最后要还多少。
几个鲜衣怒马的公子见小童傻眼,哈哈大笑,得意离去。
忽然十几道剑风一起打在马屁股上,那几匹马顿时疯狂长嘶,狂奔起来,有的撞上马车,有的撞进墙壁。几个公子哥都被撞得飞了出去,摔得半死不活,在地上呻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