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的场景。
大排挡一条街距离缙云卖场并不远,横跨一条街走上几百米就到了。这里***辉煌
鼎沸,热闹非凡。许多三五二群的人们围坐在一起,把酒放歌,自由自在。
刘放带着大家选了一个比较僻静的场地,找了一个带大雨伞的桌子坐了下来。兰子很积极,一下就跑到炒菜地老板那里指指点点,叫嚷个不停。而小孤一直都偎在刘放的怀里,安安净净,神色平静而乖巧,小脸上显露出幸福地光辉。
水根无事就逗着小孤玩,三言两语之下便将小孤的来龙去脉给逗了出来。他深为小孤的悲惨身世而不平,想想自己,其实比小孤还幸福,所以以前埋藏在内心的一些不快也完全释然。
“嘿,我们去那里,那里宽敞一些,人又少。”
正当大家围坐在桌子前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群打扮超前卫的小青年高昂地朝刘放这边涌了过来,一个个气势汹汹,仿佛天下都是他们地。
水根和兰子早就知道刘放的底细,倒是不以为然。他们一直这样认为,和刘大哥在一起,是最安全不过的。就算天踏了下来,以刘大哥高大魁梧的身躯,也足够把它顶了下来。
坐在刘放旁边的小孤有些慌张,以前卖花的时候,这样的街头混混可是最无赖,最讨人烦的,他们连小孩子都要欺负,都要占点小便宜。
刘放伸手搂住小孤瘦弱的肩膀,报她一个温馨的微笑,两道剑眉微微皱了一下,并没有抬头去看那些混混们。
“哟,这里还有大小两个绝色美女来地,兄弟们,咱们又有乐子耍了。”
其中一名混混眼尖,一眼就发现刘放这桌坐着兰子和小孤两个大小美女,于是双眼放光,摇摆着走了过来。
刘放似乎什么也没有察觉,依然不紧不慢地剥着虾壳儿,将鲜美的虾肉喂到小孤地小嘴里。
兰子是个性情火爆的女孩子,尤其见识过刘大哥的大本领后,更是有所依执。刘放不说话并不代表她不讲话。本来一直她就受人欺负惯了,心中的怨气没地方发泄,这下好了,她的火气上来了。
“嘴巴干净一点,这里是人吃饭的地方,不是野狗乱叫的地方。如果野狗饿了,我这里倒有一块好骨头。”
说着,兰子从桌上挑出一块啃完的大骨头“唆”的一下朝摇摆走过来的那个头发染得一塌糊涂的混混丢了过去。
刘放见兰子的举动,不禁乐了,悄悄地对着兰子举起了大拇指,笑容促狭,眼神中竟有几分鼓励之色。
“呀,还是个辣妹子。不错不错,哥们喜欢得紧,兄弟们,好玩了。”
那名混混一见兰子的举动,不禁也乐了,平时别人见了他们躲还来不及,现在见一个丝毫不怕他们,竟将他们比喻成野狗,怎叫他不感觉到新奇刺激呢?于是也没多想,走得更快,边走还边招呼着身后的同伴。
“水根,交给你去实习一下如何?看看这些天的学习成果如何?”
刘放抿了一口啤酒,眯着眼睛朝水根望去。水根嘿嘿一笑,悄悄地将外面的新衣脱了下来,交给一旁的兰子,然后端起酒杯,一仰脖子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扭了扭脖子低声说道:“正好,这样的好事岂能让刘大哥您来出手呢?交给水根好了,水根让他们也知道为什么花儿会那么红。”
“呵呵,兰子,小孤,你们坐着好好看一场现行的古惑仔街头大混战的好戏吧。好久没有去电影院看电影了,想想就精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