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怡侬紧抿着嘴,皱了下眉,才抬眼看着好友道:“当然要,我好不容易我到一个看顺眼的,怎么可以随便放过。再说,我为什么要放弃?因为他是老总吗?还是因为他是tmr的老板?如果因为他是老总,基本上在公事上我很尊重他的能力”
她继续搅着咖啡,耸耸肩道:“虽然他有时候实在太过独断、霸道、顽固、恶劣、不讲理,又过分到了极点,但大部分的时候,他给的意见是对的,只是告知的方法太过直接。但今天如果我有问题,而对方,无论是上司或情人,我宁愿他直接一点告诉我,而不要转弯抹角饶了一大圈还表达得不清不楚。”
“所以说,这反而算是他的优点罗?”
范怡侬挑起眉“算是吧。至于他是tmr的老板,这不是很好吗?至少如果我真的嫁了他,那大概下辈子就不愁吃穿了。”
“怡侬,说真的,除了这些,你对他了解有多少?”罗兰支着脸,一脸好奇。她知道好友的个性,怡侬一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得先确认她对这整件事到底认真到何种程度,毕竟,终生大事可不是能拿来开玩笑的。
大大灌了一口热咖啡,范怡侬从袋子里拿出一叠资料道:“我昨天一回到家,便上网要一位朋友帮我搜寻tmr负责人的资料,结果找到一大叠,名人就是不一样,拜那些狗仔队之赐,这里面从他怎么人行、生平参加过什么样的电脑比赛,一直到他全家大小姓啥名啥、今年几岁、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甚至他二十五岁到二十八岁为期三年的婚姻不拉不拉等等一卡车,你想得到的,这里几乎都有。”
罗兰接过资料,边听她说,边翻看着,范怡侬语音方歇,就听她笑出声,指着其中一段道:“哇,真是不得了,竟然连他喜欢吃什么都有,真是太神奇了,呵呵呵呵、、、,”
“对啊,感谢无远弗届的internet。”她好笑的嘲弄着,跟着又道:“看那行下面,重点是那里。”
罗兰往下读去,双眼顿时一亮,这下终于知道怡侬为何一大早就将她从床上挖起来了。
因为,这上面列举了这位黄金单身汉喜欢的女人类型,当她快速瞄过时,差点笑出来,除了一点之外,依依几乎合了大部分的条件,而那一点,偏偏就是她这位同窗好友的致命伤,却刚好是她最拿手的,那就是淑女。
范怡侬善良?是的。可爱?是的。认真?是的。
但淑女?
怡侬和什么都能沾上一点边,但要她淑女?
这个嘛,等太阳从西边出来可能还要快一点。
谤据罗兰这十几年来对范怡侬的认知,怡侬和淑女这两个字是沾不上什么边的。
当然她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她有点和怡侬不一样,那就是在必要的时候,她很会装,也很习惯,就算将她突然丢到英国皇家的舞会上,她大概也能怡然自得。但怡侬可就不一样了,若这种事情发生,范怡侬铁定是先找个角落站着,然后再找张椅子坐着,不到三十分钟她一定开始打呵欠,若刚好她又几天没睡,就算英国女王就站在她面前,她小姐铁定照样能坐在椅子上呼呼大睡。
而且她的外型老实说,怡侬不是长得不好看,她的长相虽然不是绝美,但也算还可以看,只不过范大小姐活了二十八年,对于妆点自己的那张脸,她到现在也只会画口红而已。
她不化妆、不穿裙子、不打扮,她大而化之,在工作上认真,在生活上却有些懒散。简而岂之,范怡侬半点没有女人该有的模样,更别提要她有多淑女了。
不过说穿了,男人要女人像个淑女,讲淑女是好听,注重外貌才是真的。
而这一点,正是罗兰能帮怡侬的,她得先把怡侬的外貌给打理好,最低限度也得让她“看起来”像名淑女才行。
看着相交多年的好友,罗兰扬起眉,轻笑道:“这会是个大工程。”
“我知道。”范怡侬一脸苦笑,抓着汤匙的手,依然烦躁的搅拌着咖啡“相信我,我真的知道”
“呵,知道就好,不过你放心,给我三天时间,我们会将你改头换面。”
“我们?”怡侬疑惑的蹙起眉“谁?”
“还有谁,你该不会以为光靠我就成了吧?我可没那么厉害,若是只有一个晚上,我那套还能撑撑场面,可要是想钓凯子”罗兰轻笑,掏出手机,边说边迅速拨了一组号码,边瞧着她道:“当然不能少了咱们其他好姐妹!”
什么?好姐妹?拜托,要给其他人知道,她铁被笑死啦!
范怡侬瞪大了眼,手一伸才要抢走手机阻止她,可惜电话已经通了,罗兰笑着跳起来,退了一步闪避她的魔爪,将手机凑到耳边笑道:“喂,葳葳吗?”
“谁啊?”林可岁懒洋洋的声音从手机中模糊传来。
“你还在睡啊?别睡了,起床开工啦!”
“罗兰”范怡侬红着脸慌张的要抢电话,可惜手脚没罗兰长,怎样就是抢不着。
“那在鸡猫子喊叫的人是怡侬吗?”
“是呀,咱们的怡侬发春啦,呵呵呵呵”罗兰一边闪避怡侬的手,一边看了下表,笑道:“现在是早上九点,我等会儿得到怡侬家,你把东西弄一弄,记得带齐吃饭的家伙,对了,还有其他人也是,大伙儿晚上老地方见!”
怡侬好不容易一个声东击西抢到电话,谁知她才“喂”了一声,却听电话已经传来“嘟嘟”断线声,她顿时垮下了小脸,颇有欲哭无泪之感。
完了,当初找罗兰帮忙她就已经有被这女人调侃一辈子的准备了,不过再糟也只一个,谁晓得她会找上其他人!这下可好,她看她呀,这辈子难在这群姐妹淘中翻身啦!
呜好想哭喔
被罗兰拖回自己的单身小套房,范怡侬一脸认命的模样。
谤据她之前搜集到的资料,她的这位白马王子,显然是个有点小洁癖、公私分明的人,他之前所交往的女子,包括他的前妻,都是属于同一种类型。
他偏好名媛淑女型的女子,不一定要温柔贤淑,但要动静皆宜,且说话应对要得体、社交手腕要高明,当然这一切的基准就是行为举止要优雅。
她要引起他的注意,首要条件当然得将她自己的外表给打理好,而这,就是她找罗兰来的最主要原因。
不过才半天,范怡侬已经开始有些后悔了。
站在自个儿小小的套房里,怡侬有些无力地看着高她一个头的罗兰弯身探头将她衣柜中的t恤和牛仔裤一件件从衣架上拆下来,丢到黑色大垃圾袋里,嘴里还不忘叨念着:“从今天开始,你每天都得穿裙子,还有,记得坐下来的时候把脚合起来,不要张开开的,挺起你的背、缩小肮”
怡侬照她的话做,不过还是忍不住本哝道:“拜托,你接下来该不会是要叫我随时随地顶着字典走路吧?’
“不用。”罗兰回身看她,咧嘴一笑道:“不用随时随地,只要在屋子里时顶着就行了。”
怡侬闻言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罗兰回头继续清理她的衣柜,边道:“我们等会儿去买裙子,拜托,你能看的衣服真是少得可怜。”
“我又不常出去。”她不以为然的小声咕哝着。
突地拉出一套袒色的运动服,罗兰无法置信的叫道:“我的老天,你竟然连学校的运动服都留着,你把这留着干嘛?当纪念品还是传家宝啊?”
“呃那衣服穿起来很舒服啊”罗兰眨眨眼,怪叫这:“天啊,你不会是在和我说你现在还穿这衣服出去吧?”
“我是啊”怡侬怯怯的回答“反正只是楼下呀,还要换衣服好麻烦,而且它又还没坏掉”
“没坏掉?”罗兰呆了一呆“什么意思?”
“就是还没破掉啊,衣服没破掉我又还可以穿,当然就继续穿啊。”范怡侬看着她,认真的回答。
罗兰张了张嘴,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衣服没坏掉是可以继续穿没错,但她还以为这种认为衣服要穿破了才能丢的人类,早就已经在台湾绝迹了哩,没想到她自个儿身旁就有这么一个特异人种。
拜托,她自己衣柜里的衣服根本找不到超过一年的,事实上,能找到超过一季的就要偷笑了。
瞪大了眼看着好友,她半晌才道:“天,我真不敢想你这些年是怎么活过来的”
怡侬耸了耸肩,不置可否的道:“就这样活过来呀。”
罗兰无力的回以一笑,真是服了这位世纪无敌大散仙。
苞着,罗兰又继续清理怡侬的衣柜,她几乎是清掉了大部分的衣物,当天下午,她便带着将逛街视为恶梦的范怡侬逛遍了东西区的精品百货及服饰店,一直走到怡侬觉得自己的脚已经毫无知觉了,罗兰才终于放了她一马,答应其他该买的东西可以等明天再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