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谢苗警官的分析,你说的这两个视频录像我们会带回去做抽样比对,今天能得到这么大的突破,多得苗警官的帮忙,非常感谢。
既然已经有了线索,那我们也不浪费时间了,我们现在就去找枪会管理者要刚才的比赛视频录像。
阿彪,你打电话给文仔,叫他和苹果去政物处,把那三个黑社会老大的视频资料调出来,等我们把枪会的资料拿回去以后,用电脑进行人像对比,看看到底是不是这个人。”
“好的组长,我通知他们两个。”
苗志诚没有打扰马国英的布置,这个案子是毒品调查科和重案组联合侦办的,跟他们o记关系不大,今天之所以陪他们来,也是因为他是这个枪会速射记录的保持者。
既然这么合适地得到了线索,那他本身也是专业人士,自然知道接下来就没他什么事了。
“那行吧,你们两位接着忙,我好不容易办完这个案子,我要进去放松放松了,看看今天状态行不行,被人破了记录,确实有点心里不舒服。”
听了苗志诚的话,马国英和阿彪便站起身,“好的,我们先忙,办完案了,我们再找机会一起吃个饭。
也祝苗警官能再次突破,刷新纪录。”
“那行,我就借马督察的吉言了。
你们进去直接跟前台说就行了,这枪会的老板以前也是警察系统的,所以我们这些警察才喜欢来这里练枪,你跟他说了你的要求,前台应该会积极配合的。”
“好的,那您自便,我们先忙。”
就像苗志诚说的,前台服务小姐听到马国英的要求以后,给老板打了个电话便配合马国英调取了刚才的视频资料。
马国英和阿彪,想不到今天有如此巨大的收获,在开车回办公室的过程中打电话给文仔。
“文仔,前面三个案件的相关视频资料都收集出来了吗?好的,准备好就行,我们现在已经拿到栓会这边的视频,你现在跟计算机技术科打声招呼,等我到了以后,我们直接拿这些视频资料上去,把嫌疑人的身形用计算机进行对比,看能不能确定是同一个人,一旦确定后面的事就好办了。”
马国英打完电话示意阿彪,尽快赶回办公室。
“马督察,你们发给我的资料,我已经输入电脑了,现在开始做对比。
首先我们把枪会这个人的资料单独拉出来,因为枪会的资料是最清晰的,其他三个案件的资料都是晚上,所以我们以枪会这个资料为核心对比点,然后再把其他三个案件能找到的嫌疑犯的身影进行对比,严格来说,只要相似度达到80%以上,就可以确定为同一个人,法庭就会接纳为证据。
因为不可能时时刻刻都会对比出一模一样,毕竟在案件中他是戴口罩戴帽子的,只能说可以通过他的步伐宽度,肩膀宽度以及走路的一些特点,比如说轻重脚、摆手幅度这些进行横向比较,能得到80%的相似度,也就可以确定为案件之证据了。”这些说明是计算机技术人员对身形对比程序的一个说明,理由他刚才也说得很清楚,法院受理的最低标准也讲了,现在就等计算机进行横向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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