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江枫笑道:“哥们,这个你尽管放心,你要是不符合这个要求的话,我也不会找上你了。”
李逸平松了口气,笑问道:“那第三呢?”
“第三,智商跟情商都要达标,这一点经过我的观察,哥们你应该也是符合要求的。”
连续三个要求他都符合,李逸平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男方能接受入赘。”
李逸平挂在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这个要求太出乎意料了,他之前在做出吃软饭的决定后,就想过会遇到各种难以接受的情况。
比如跟富婆的年龄相差太大了,只要一想到要跟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同吃同睡,搞不好还要交作业,又有几个年轻人扛得住?
又比如富婆如果长得太丑,丑到“猪不吃狗不尝”的地步,能不能扛住也是个未知数。
再比如富婆是个侏儒或几百斤的大肥猪……
总之,各种情况李逸平都考虑过了,唯独没想过入赘这个问题。
吃软饭跟入赘,那完全是两码事。
吃软饭,是指利用女人获取好处和谋求生存的男人,如果软饭男有“达叔”那样的本事,还能做到软饭硬吃。
而入赘,是指男人嫁给女人,成为女方家庭中的一员,这是夫以妻居的一种婚姻方式,两人生的孩子也会随女方姓,跟吃软饭有着本质的区别。
李逸平吃软饭,他能吃得心安理得,一点都不怕被嘲笑,但要是换成入赘的话,他就得三思而后行了。
别的不说,要是被他父母知道他入赘,恐怕就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
江枫看着脸色凝重的李逸平,老神在在的说道:“以上四点,就是女方提出的要求,其他的如家境、学历、工作之类的,女方都不在乎,不知道哥们你是什么想法?愿不愿意做这个上门女婿?”
李逸平心中正在剧烈挣扎着,抓了抓头发道:“江媒人,当上门女婿属实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你容我考虑一下。”
“可以,你慢慢考虑。”江枫点了点头,随即澹澹笑道:“咱有一说一,古代的赘婿地位确实卑贱,甚至还不如得宠的家丁丫鬟。
但我们毕竟生活在现代,当今社会思想自由、男女平等,无论是妻到夫家还是夫到妻家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谁低人一等的问题。
所以,入赘,也没什么不好的。
至于后代跟女方姓这种事情,想必哥们你也不会太在意吧?
咱们国家那么多独生子女,人家生一个女儿就不生了,要是用古代的话来说就要绝后了,可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江媒人你误会了,我本人对于入赘没意见,咱们李姓作为中国第一大姓,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所以我也不在意自己的后代跟女方姓。”
说到这里,李逸平苦笑道:“我纠结的是我父母思想比较传统,要是知道我当上门女婿的话,他们恐怕不会给我好脸色看。”
江枫笑道:“我觉得你是想多了,就算你父母思想比较传统,可只要你把事实摆出来跟他们说清楚,我想他们肯定会理解的。
毕竟,把你的户口迁进女方家,你一年什么都不干,就能拿到一两百万的分红,你父母舍得让你放弃这笔钱?”
李逸平闻言一脸振奋的说道:“江媒人你说得有道理,同样是入赘,只要换个说法,或许我父母就理解了。”
“所以,你的答桉是……”
“我同意!”
……
江枫做媒的效率,那是不用多说的,下午三点,就安排李逸平与龚沁兰在某茶楼见面。
这次见面,龚父龚母都到场了。
双方打过招呼,客套了一番后,便说起了正事。
其实,双方在见面之前,该说不该说的,江枫这个媒人都已经跟他们说清楚了,如今只是当面再确认一番罢了。
见面之后,双方都非常满意。
李逸平的颜值,在大部分人眼里,是比不上江枫的,但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在龚沁兰的眼里,李逸平就比江枫更加帅气。
一个长得高大帅气说话又好听的男人,愿意当她们龚家的上门女婿,龚沁兰自然是满意之极。
而在李逸平的眼中,龚沁兰已经跟“人民币”这三个字划上了等号,那张普通的脸蛋上,闪耀着金光,真是让他越看越喜欢。
他感觉自己比李家那位软饭王前辈更幸运,跟一个充满朝气的年轻女性同吃同住,自然比跟一个半只脚已经入土的老太太同吃同住要强百倍。
男女主角满意,女主角的父母同样满意,毕竟这女婿基本就是根据他们的要求找的,没理由不满意。
或许是受禇家这个邻居的影响,再加上对于江大师做媒能力的信任,在确定双方都满意后,龚父龚母便当场跟李逸平商量起登记结婚的事情。
经过一番协商,最终确定下个星期一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至于举办婚礼的日期,龚父龚母跟江大师商量了一下,最终定在了下个月月底。
李逸平神色有些恍忽,上午的时候他还在那些奢侈品店外面晃悠,希望能碰到一个看中他的富婆,下午他不仅仅定下了登记结婚的日期,就连婚礼举办的日子都定好了。
世事之奇妙,真的让人感慨万分。
在茶楼喝茶一直喝到下午五点,一行人又找了家餐厅饱餐一顿,账是女方结的,李逸平都已经做好入赘的准备了,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至于江枫,他身为一个媒人,蹭吃蹭喝那是职业本能,更加不会不好意思。
散场的时候,龚沁兰想开车送李逸平回去,不过被他拒绝了。
哪怕是打算入赘的男人,那也是要面子的,李逸平现在住的地方实在是太差了,不想他的寒酸暴露在未来老婆的眼中。
这也是他打算明天回老家拿户口本,却没有叫龚沁兰一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