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嗡嗡地说:“我听到古代诗魂说,十年前,炼狱之中,曾经来过一位小姐,她是外族人。”
另一位无皮人手上的笔也嗡嗡地说:“还有我,我听到我那些早已死去的罚罪猫的幽魂,说,十多年前,天堂的第五元素岛,曾经来过四个异族人。”
听到这里,伊莫逊笑道:“我也在十多年前,在天府见过四个异族人。”
张玉蹙眉:“十多,年前?天府?”
伊莫逊道:“这个世界有上下三重,一重是天堂,一重是地狱,地狱与天堂中间,是炼狱。天堂地狱各有九重。重重对应。天堂最高处是上帝所在的天府,地狱最深处,就是我们这里了。”
“天堂与地狱的每一层,都互为倒影。当天堂钟声响起的时候,是天堂的短暂的晚上。却是地狱短暂的白日。”
张玉问:“怎么去,天府。”
伊莫逊道:“去不了。真正的天堂,与真正的地狱互为倒影,但是却在不同的,不相交的时间支线上。”
他解释道:“天堂、炼狱与地狱的时间流速是不一样的。这里是地狱最底层。炼狱的时间,比天堂最低层的第五元素岛晚一个月,而地狱的时间,比天堂晚十年。地狱的‘十多年前’,恰恰是天堂的今日之事。”
“你的兄弟姊妹们,应该还安然无恙在天府。只是,他们活在十多年前,你生活在今日。
即使你能闯过三怪守着的炼狱,闯过天堂门口的牧羊人,你去到的,也只是与地狱的时间线持平的,十年之后的虚假的天堂。
同样的,如果你的兄弟姊妹从天堂下来寻找你,他们到的,也是与天堂的时间线持平的,十年之前的虚假的地狱。”
见少女的黑珍珠一样的眼睛里有些茫然。
那位有着一对漂亮眼睛的无皮人,忽然眨眨眼,拉了拉伊莫逊的衣服。
伊莫逊会意,沉吟半晌,道:“天堂与地狱的时间迥异,却并非没有交集。它们统一于人间,相交于人间。我们可以通过人间,进入天堂的时间线。天堂之人,也可以通过人间,进入地狱的时间线。”
“天堂与地狱的生灵,过去与未来,都将在作为现世的人间交汇。”
张玉道:“那就,去人间。”
画室中,无皮人们沉默下来。
张玉见气氛骤然沉默,不明所以。
却听伊莫逊叹道:“可是,小姐,世上早就没有人间了。”
“人间,要有大量的活人,才称得上是人间。”
“但,街上的一切,你也都看见了。”
“地狱,天堂,炼狱,都只有一群上帝画出来的纸人而已。”
天府之中,年幼版的伊莫逊躲在屋子外。
焕然一新的母亲,再也看不见他了。
他愣愣地看着这一幕。
看着那屋子里,与其他蓝色女子再没有两样的母亲,过了很久,伊莫逊的眼睛闪了闪,似终于下定了决心,才说:“你们出来吧,外来者。我知道你们一直跟在我后面。”
他转过身,看见四人从树下显出了身形。
他们依旧披着蓝色天府人的外衣,真容,却躲不过伊莫逊的眼睛。
棕色眼睛的男孩沉默了片刻,说:“你们没有颜色......”
但是,说没有颜色,也不准确。这些人身上的颜色十分混杂,不像他见过的其他人那样,界限分明。
“我知道你们就是刚刚圣母要追捕的外来者。”
几人对视一眼,褚星奇的镜花水月与王勇腰间的兔子蓄势待发。
却听这个叫做伊莫逊的男孩说:“‘祂’已听见了你们。所有人都将听到你们。他们很快就会来了。”
“谁?”王勇问。
正此时,画在树上的小雀,早停下歌唱,似被众多的人所惊扰,振翅欲飞。
一只布缝的粗劣玩偶兔,忽然脱离了主人腰侧,猛然蹦向半空,咬住了小雀,落地。
兔子貌似塑料制作的上下板牙,合力一咬,很快结束了这只小雀的生命。
它呸了几口,吐出了一段还夹带着一些羽毛的音乐符号,把那只死去的雀丢在地上:“爱丽丝,它不是生灵。”
众人盯着那只死去的小雀,它的羽毛散落,很快,身体开始融化,融化成了一段音乐符号。
它果然不是生灵,而是一段旋律。
此时,这段旋律“死去”了,音符便散落在地上,开始重组,定格为了一行短句子:
【我已听见了你们。外来者】
众人的视线凝住。
男孩见此,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我的意思。”
“天府之中的一切,都是祂的圣歌,是祂的赞颂诗,是祂的壁画演化而成的。”
“天府的树,永远翠绿欲滴。天府的春天,永远不离去。天府的人,永生不老。”
“但是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我们并不是生灵。”
“我们只是一幅画而已,是神画出来的。画,不会凋谢,不会老去,至多是褪色的时候,重新涂抹一遍,就又焕然一新。”
伊莫逊笑了笑,年幼的脸上,有一种出乎意料的成熟:“没有帮助,你们很难离开天府。一切都会是眼睛,一切都会是耳朵。”
王勇警惕地盯着他,过了片刻,问道:“你要如何帮助我们?”
伊莫逊说:“我是十年前天堂的伊莫逊。也是十年后带着母亲逃到地狱的伊莫逊。”
他说:“十年后的在地狱的我,有一场谋划,请你们帮助我们。”
“作为代价,我会把你们在找的‘钥匙’给你们。”
钥匙?
王勇微微眯眼:“你想要做什么?”
伊莫逊说:“我们没有什么坏心思,外来者。我们只是想要我的母亲,我的父亲,想要天府地狱,所有人,都重新拥有人之心,我只是想要.....”
他慢慢地吐出最后四个字:“重塑人间。”
张玉皱眉道:“怎么,塑?”
伊莫逊却笑了起来:“小姐,您看。”
每一位无皮人跟前,都有一幅画。
画中,都绘着一个人。
这些竟然全是肖像画。
名叫但丁的无皮人跟前,绘着一位严肃的意大利中年男子。
一旁有着漂亮眼睛的无皮人跟前,却是一位年轻而富有精力的青年。
每幅画都对应着一个无皮人。
这些画与街上游荡的那些皮草人、纸人不一样。
纸人们僵硬呆板,颜色单调,像是宗教壁画里拱卫神的偶人。
这些肖像画,色彩层次丰富,笔触灵动,却是一幅幅带着世俗生活气息的真人。
只是,这些肖像画的缺了许多颜色,以至于显得极为粗糙。
但丁的肖像画中,只有右手涂了色彩。
那位青年的肖像画中,只有眼睛小心地涂抹了色彩。
伊莫逊弯下腰,珍稀地看着这些画。他天天在尸体堆中来去,刨出尸体来,解剖,力求画出与呆板的宗教画不同的,更接近真人的画作。
等这些画,补全这种颜色,所有的假人,披上这些画皮,就将能变成真正的人。
但是,他仍缺了一味东西。
一味最重要的颜色。
有一种颜色,千变万化,由无数种颜色组成。每个人看到它,都看到了不同的颜色,看到不同的东西。
棕眼的男孩说:“我希望,你们能帮我去取得人之美学。”
“上帝用神之美学,创造了这样的世界。我们要重塑人间,就必须取得与神之美学相对的人之美学,它是一味千变万化,用以编织人间的,最浓墨重彩的原料。”
“但,人之美学,藏在只有人能达到的地方。只有人能取得。”
“它在哪?”陈薇好奇地问。
伊莫逊望着少女,眼中明亮得几乎要燃起熊熊火焰,他指着少女胸口,心脏的位置:“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