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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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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高一的时候很巧合,纪明月就在自己隔壁班。

    她有不少朋友,几个人经常在一起打闹,其中便有那个叫“裴献”的男生。

    他们有时候一起经过他们教室窗前,那个女孩子似乎总是没精打采的困顿模样,像永远睡不醒一样。

    有时候走着走着还会“嘭”地就撞到前面的人,她那个朋友一脸无语:“猫猫你到底能不能好好走路,你昨晚做贼去了吗,天天早上迟到还这么困!”

    女孩子揉揉眼,继续嘟囔:“裴献我要吃鸡腿!”

    “好好好,我的纪大小姐,鸡腿鸡腿。”

    谢云持忍不住扬了扬唇角,只觉得她可爱得不行。

    又能吃又能睡的,小名还叫“猫猫”,唔,猫猫可以吃巧克力吃鸡腿吗。

    笑完又有些酸涩起来。

    班里有人来问他题,注意到他的目光,问他:“你在看什么?”

    谢云持摇了摇头,收回视线,拿过题目,顺口回答:“看一只猫。”

    两个班是一个物理老师,物理老师经常布置课堂测验,让两个班的学生交换批改。

    谢云持使了些方法,拿到了纪明月的卷子。

    她的字迹很清秀漂亮,只是写着写着就能察觉出来她大概快睡着了,字迹开始扭七扭八,然后猛地清醒过来,字迹又规矩漂亮起来。

    如此循环往复,谢云持只觉得一阵好笑。

    更好笑的是,她并没有做大题,反而是画了一支玫瑰花。

    嗯,她还挺有绘画天赋的,只是花瓣的形状画得有些错误。

    他一一批改回去,后来便看见她光顾了自己在做兼职的那家花店。

    纪明月靠近自己的时候,谢云持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前所未有的快,像是生病了一样。

    但又很快乐,生病也快乐。

    他借着“买一送一”的借口,送了一支花给她。

    看着纪明月离开,谢云持只觉得这支价格不菲的玫瑰花,好像送得很值得。

    花光这周的吃饭钱也值得,她收了呢。

    后来,再听说裴献和她只是青梅竹马,并不是男女朋友。

    谢云持只觉得自己的喜欢再也不可抑制。

    好像那个贫乏到没什么可说的高中年代,也全因为“纪明月”这三个字,而显得无比生动了起来。

    他经常在梦里见到那个美丽的少女。

    她通常是赤裸着的,带着他最喜欢的那个笑容,走到他身旁,声音又柔又甜,问:“谢云持,你喜欢我吗?”

    他的心脏简直快要跳出来。

    女孩子越靠越近,声音愈发勾人起来,尾音微微上扬,像是一把钩子:“你喜欢我对吗?

    哦,你不止喜欢我,你还想睡我。”

    谢云持咽动了一下喉咙。

    少女媚眼如丝:“你不说话是吗?

    那我就走了。”

    说完,她果真不带一丝留恋地便打算离开。

    谢云持蓦地拽住她纤细的手腕,仿佛认输了一般:“不要走!”

    少女看他一眼。

    他点头:“我喜欢你,我也想……睡你。”

    少女这才又笑了起来,靠在他身上,问:“那你怎么不动?”

    ……

    一夜到天明,猛地睁开眼清醒过来,谢云持轻喘着却发现,那只是一场梦。

    他根本不曾拥有她。

    后来就似乎真的成了心结。

    每次作为年级第一在台上发言,稍微一留意便看到正盯着他看的纪明月,谢云持就愈发觉得自己一定要拿到所有的第一名;在篮球场上注意到也在人群里的女孩子,谢云持就连投三分球都觉得轻而易举起来;在医院、打工的店里和学校之间疲于奔命,可只要一看见她,就又觉得瞬间电量满格。

    是写过一封情书的,哪怕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可那些隐秘的快乐就足够支撑他很久很久了。

    久到哪怕她在国外读大学的那些年里,他每每觉得压力大到无法呼吸,便想去看一看她。

    父亲去世之间的所有医疗费,早已让家里困顿不堪。

    谢云持一边努力还债,一边竭尽所能地想方设法去买一张机票,去看她一眼。

    写邮件也是快乐的。

    明知道她不可能看见,可是每天写“纪明月:今天……”的那一刹那,她如同正坐在自己身旁,听他讲今天发生的事情。

    所以,就连无数次敲开那扇门,却发现是陌生的外国人而不是她时,也是快乐的。

    她总归是在这个城市。

    他跟她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可能刚刚他走过的地方,她也来过。

    谢云持每次都带着笑:“你好,我叫谢云持,请问你有见过一个叫‘纪明月’的女生吗?”

    那对夫妇一如既往地摇头,又不忘劝他:“你已经来了很多次了,每次都找不到她,不如别坚持了,就放弃吧。”

    他敛去眼里的失落,摇了摇头。

    那怎么能叫“坚持”呢?

    坚持这个词,说的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对纪明月,他从来都不是坚持。

    那叫天生如此。

    十年间好像也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他陪着母亲进了时家,困顿的家庭更是一夜之间变化巨大,母亲成了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太太,而他也终于不用吃那些自己厌恶的菜,不用因为一张机票而穷困潦倒。

    有了亲生父亲,也有了亲妹妹,甚至连自己的前途都顷刻间安排妥当。

    他也再没有见过她。

    谢云持进了君耀之后,工作日益忙碌起来,常常忙到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

    可只要一得了闲暇,他闭上眼睛,就会想,纪明月现在怎么样了,过得好吗,生活顺利吗,有喜欢过别人吗。

    看她一眼竟成了谢云持最大的执念,哦不,应该是最大的期待。

    支撑着他走过无数艰难的时刻,抬头依旧能满怀希望,笑着去拼搏努力。

    直到,妹妹看见了纪明月。

    沙漠里的人猛地看见水,第一反应该是想,那是海市蜃楼吗?

    但就算是又如何呢,就算那是海市蜃楼,不照样会扑上去,看看那会不会拯救自己吗。

    而后,他便看见了那个穿着伴娘服,偷偷摸摸啃馒头的纪明月。

    比十年前漂亮了很多很多,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他在参加婚礼前想,我只看你一眼。

    你过得潇洒快乐,如意美满,我便如愿了。

    可又不够如愿。

    他想得到她,拥有她一辈子。

    傅思远说,谢云持,我从没见过有哪个人恋爱得如你这般辛苦。

    谢云持笑了笑,反问:“苦吗?”

    傅思远瞠目结舌:“还不够苦吗?”

    谢云持摇头。

    他从来不觉得苦。

    他只觉得,“纪明月”这三个字,才是他少年时期所有的糖。

    甜到那个困顿的年代里,也——

    全都是光。

    ————————————

    “曾羡慕星星能活在远方,

    可更想能在你的身旁。

    ——《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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