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不转过来?”叶云有些发急,虽然那少女生**洁,每天必来沐浴半个时辰,但是真正能够一饱眼福的也就是下水之前和起来宽衣这短短的三五分钟,老是这么背对着自己,关键的风光可什么都看不到了。
“小姐,水可以了。”那侍女紫娥极为可恶,竟然莲步轻移,走到了那少女背后,解开了肚兜的束带,那观景的小孔本来就不大,这样一来,叶云的视线全部被遮挡的严严实实,虽然这个叫碧儿的侍女身材也是凹凸有致,但是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怎么能和人类最伟大的艺术相提并论呢?
“嗯!”那少女答应一声,只听一声水响,等到侍女紫娥走开几步,那少女却已经全身都投入了大木桶中,只能看到一头漆黑如丝秀发散在桶边。
“真倒霉!”叶云无力的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道中,不由得从心底哀叹起来。
叶云是个天才,他从来都不怀疑自己的能力,而以一己之力,仅仅耗费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挖通了这样一条地道,虽然不敢说是绝后,叶云却也敢说是空前的伟大工程。
谁叫我是天才的天才呢?平时叶云每次这么想的时候,他就会充满了自信,但是这一次的受挫,尽管叶云自己在心里说了无数次自己是天才,却也难以让自己高兴起来。
其实他的真实身份,是一个盗墓贼,尽管是一个天才的盗墓贼。
而且更惊人的是,他其实是从数百年之后的009年穿越来的,这是个很难解释,又很奇妙的现象,偏偏却又发生了。
在现代化的社会里,几乎稍微有一点名气的古墓都会被考古学家原封不动的翻出来,即使一些侥幸没有被发现的古墓也会被摸金前辈们提前光顾,搜刮得一干二净。
因此百无聊赖的叶云,很是有一种屠龙刀法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在无数次的心理抗争中,叶云终于做下了一个决定,一个让他后悔不已的决定。
在盗墓业中,有一个称为禁地的地方,那就是被誉为第一险地的秦皇陵,而叶云选择要冒险的,就是这个地方。
尽管叶云对自己的手艺十分自信,而且他也毫无困难的挖穿了深达近二十米的陵宫,但是很不幸的是,在那个遍布毒气,处处陷阱,机关暗道层出不穷的地方,尽管过了两千多年,依然保存完好的陷阱毫无征兆的发动了,一根淬毒的弩箭,闪烁着妖异的蓝色光芒,激射而出,射穿了叶云的咽喉。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在弥留之际,叶云的嘴角艰难的蠕动着,拼命想说出最后的遗言,但是神经毒素很快麻痹了他的脸部肌肉,这个动作对他来说简直成了无法完成的任务。
“为什么我不能活在几百年前……”叶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无边无际的黑色笼罩了他的意识。
这也是叶云留在009年的最后一句话。
当他终于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南宋景定五年;也就是164甲子年,宋度宗赵孟启继位,而自己的身份,则是松阳县一个张姓大户的家丁,这里的家丁并没有正式的名字,而是以代号“张十六”为名。
活在几百年前的梦想实现了,叶云起先是兴奋,但是很快他就陷入了一片茫然之中,他曾经设想过无数次倘若身在古代,大显身手,盗尽天下名墓,该是何等的畅快惬意,但是现在真的来到了宋朝,他却很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作为一个优秀的摸金校尉,他不可能不知道南宋是华夏历史中一个很悲剧的年代,再过几年,蒙古精锐南下,最后一批忠臣跳海自杀,崖山之后无中华,虽然这个理论他并没有多少直观的印象,但是并不代表他就会混吃等死。
他当然可以选择偷偷离开这个偏安于一方的张府,但是他却留了下来,对这个年代一无所知的他,更需要好好的适应一下,才能去闯荡更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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