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窃以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两个相爱的人明明相遇却又擦肩而过。
明明爱着他,自己却不知道,这是心与心的距离,也是最遥远的距离。
有的人寻找爱情,有的人等待爱情,殊不知等待就是一种寻找。而选择等待的人,往往会错过很多机会。
李木走近襄阳城,感受这座古老城池的气息和文化。气息和文化,是不会随着战争而消亡的,那是一个地方孕育出来的最深厚的底蕴,随着一代代传承下去。
街边古老的建筑,带着历史的沧桑。车轮的繁华,如时间的刻痕,印在岁月路上。墙角桑发出古沉的味道,如大海最深处的水,千古未曾改变。城墙的砖上,刻画着战争的痕迹,那血与泪交织而成的画面,是这座城池永恒的辉煌,也是最沉痛的回忆。
李木第一次来到这样一座城池,这里与地仙城完全不一样。走近襄阳城,仿佛有无数只眼睛在看着你,路人眼角的余光,也都集中在你的身上。
这种感觉,是来自与这座城池的格格不入。仿佛一个怪物走近了人的世界,一下子成为了焦点。
李木愣愣的站在城门口,看着这陌生的一切,仿佛眼前的人,也成了异类。或者,自己成了别人眼里的异类。
“哐哧……哐哧……”一对巡逻士兵从城外走进来,路边的行人百姓纷纷让开一条道。他们身上散发出新鲜的血腥味,衣甲破碎抹不去他们脸上的桀骜。
他们全身盔甲,手执利刃,装束与普通是士兵截然不同。而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也与普通的士兵完全不通。他们的眼神,行动,甚至手指按在剑柄上的动作,都透露出一股强烈的杀伐之气。那是久征沙场磨练出来的荣耀,那是疯狂杀戮凝聚出来的戾气。
路边行人看着他们,肃然起敬,待他们走过之后方敢窃声议论:“荡魔军果然厉害,居然没有损失一个人!有他们在,我们无忧啊。”百姓似乎见惯了战斗,见惯了杀戮,看见一个个士兵腰间挂着还在滴血的人头,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觉得那是一种荣誉。
李木闭着眼睛,站在路中央,尽量想融入到这座城市中去。他丝毫没有感觉到,身后来了一队恶狼般的士兵。
他的全身的每一个毛孔舒展开,想要将这座城池古老的气息和文化,吸收进来。李木发现,自己越是放松,便越感觉到一种亲切感,仿佛自己原本就是属于远古时代,那个沉淀已久的时代。
倘若这个时候有人从背后偷袭他,绝对一击致命。因为李木全身没有一丝魔力防御,也没有任何的警惕之心。
荡魔军出城七天,追杀敌军三百余里,终于将最后一支来袭的敌军全部歼灭。他们一行一百零八人,却没有一个损失。带着敌将的首级凯旋而归,似乎已经忘记了七天未层休息的疲惫,一张张沾满血腥的脸上扬起桀骜。那是血的荣耀,理应受到全城百姓的爱戴和尊敬。
所到之处,百姓无不夹道欢迎,然而偏偏到了门口,却发现有个不长眼的家伙拦在道路的正中央。
路虽宽,但面子很窄,荡魔军从来不会绕道而行。
荡魔军首领剑眉一挑,扬手止步,对着李木喊道:“前面何人当我去路?”
李木双手负在背后,静静的感受古老的呼吸,他的心慢慢地追溯着历史的脚步,溯流而上,追寻最远古的时代。他丝毫没有感觉到,身后有一百零八个愤怒的眼睛,吃人般的盯着自己。一百零八把钢刃剑,已经跃跃欲试。
荡魔军首领大怒,又喝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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