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美——”傻叔一旦进入唱歌模式,那绝对百分之百的投入,一句声情并茂的“女儿美不美”,唱得所有人心都化了。
“美!”酒吧里面呐喊声如雷,而且出奇的整齐,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客人都美了,那么酒水自然也瞬间增长,瞧得老板娘眼睛发直:这大叔简直就是酒仙啊,发财了发财了——
一边幻想着每天晚上酒吧都爆满的景象,一边挤过躁动的人群,来到傻叔跟前。老板娘风韵犹存,先向傻叔抛了个媚眼,然后用腻人的声音说道:“先生,我们单独聊聊好不好?”
傻叔哪懂什么风情啊,脸上依旧是那副高深莫测的笑容。大概刚才唱了两首歌,而酒吧里面又有点闷,所以他轻轻甩甩长发,试图凉快一些。可是他不知道,这个动作在某些人眼里实在太帅,不是那种年轻帅气的帅,而是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风韵。老板娘就觉得一股热气在小腹涌动,望向傻叔的眼睛也脉脉如水。
就连李小胖都不得不承认,傻叔绝对是黑瞎子屯的怪胎,除了傻之外,他现在的气质,根本就不像是在农村生活的人,应该就是那种传说中成熟优雅的绅士。
客人们开始起哄,好不容易这么燃,当然要多听几首歌,于是“再来一首”的声音响爆全场。
不过也有例外,除了李小胖之外,刘一兵也正和褚建国以及黄铁军在角落闲坐,褚建国饮了一杯啤酒:“兵哥,对手很强大,我建议你还是放弃吧——”
黄铁军比较老成,他也无奈地揉揉太阳穴:“我就不明白了,哪来的这几个怪胎?”
“我,我——我——”刘一兵最终也没说出什么,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啤酒,瞧得两个从小玩大的发小儿都心疼,只能默默地陪着他喝酒。
有人起哄架秧子,傻叔当然也听见了,他平时没事还唱呢,更何况今天还有伴奏呢。不过他唱歌就是纯粹的自娱自乐,其它的一概不考虑,所以根本不管客人们大声吵吵什么曲目,而是朝乐队点点头,那意思是你们整啥俺就唱啥!
这家伙肯定是来砸场子的——乐队更加认定这一点,不免火冒三丈,几个人简单沟通了一下,鼓手准备整一首难度超高的外国歌曲,不过贝斯手呲牙一笑,然后从地上装乐器的盒子里面拿出一把马头琴。
另外几个伙伴大喜,很快,悠扬的马头琴声响起,草原风情扑面而来。
李小胖因为离得比较远,所以没看明白是咋回事,心中暗赞:不愧是首都啊,连酒吧的乐队水准都这么高,最主要的是配合好,知道俺们那边挨着内蒙,傻叔比较擅长这方面的曲调。
马头琴一响,傻叔整个人又不一样了,只见他长发一甩,身躯有节奏的起起伏伏,似乎被扑面而来的草原风吹得长发飘飘,这一刻,他仿佛骑上骏马,在辽阔草原飞奔。
“好!”还没开嗓呢,就凭这股气势,已经征服下面的客人。
“你有一个花的名字,美丽姑娘卓玛拉——”低沉浑厚,而又不失委婉妩媚的女中音响起,直触灵魂,许多人,第一次知道了灵魂震颤的感觉。他们的心中只剩下叹服:这大叔神啦!
乐队却苦不堪言:我们演奏的是《天堂》好不好,你不是应该唱“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吗?
可是现在没有人在乎他们演奏的是什么,都已经沉浸在傻叔那触动灵魂的歌声之中。没法子,乐队也只好曲调一变,随着傻叔的歌声走。
就连刘一兵端着酒杯的手也定在半空,而褚建国则狠狠地讲杯子里的啤酒灌进肚里:“姥姥!我一定要去黑瞎子屯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魔力,把我们的小公主诱惑!”
黄铁军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却也微微颔首,无论是从刘一兵的角度还是齐格格的角度,作为发小,他们都有这个责任。
傻叔的歌已经进入尾声,可是他似乎还不尽兴,又自顾自地玩了起来,只见从他的喉咙里面发出一阵怪异的声音,低沉辽远,仿佛从大草原的地下喷发,然后在整个草原回荡。
这是呼麦,人家连这个都会玩,咱哥几个撞到枪口上了——乐队的几位再次傻眼。
客人们也都是一愣,对他们来说,呼麦这种发声还是比较新奇的,而来到酒吧,不就是为了寻求新奇和刺激吗,所以他们很快也就聆听起来。
傻叔的呼麦其实和传统的蒙古呼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里面加入了他自己的编创,节奏更加明快,现代感更强,也更加自由,总之是怎么好玩怎么畅快就怎么玩。这无形之中也,正好暗合了酒吧的气氛。
渐渐的,观众们觉得嗓子憋得难受,要是不喊出来,好像就能把嗓子憋哑似的。于是也不知道是谁领头,也都学着傻叔的样子,开始发出各种腔调的喉音。
他们没有经过训练和练习,自然是狼哭鬼嚎,啥动静都有,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集体都痛快了,这才是所有人想要的结果。
刚进酒吧的人都吓一大跳:“今天晚上是月圆之夜吗,咋都改狼嚎了呢?”
旁边的同伴撇撇嘴:“就咱们这的雾霾,能看到月亮吗?不行不行,我这嗓子也痒痒,先嚎两声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