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笑容。他还说,那是他懂事以来,拥有的最温暖的记忆。
到家时,近午夜。我破天荒地在这时候走进肥仔食记吃宵夜。只有不夜城,才有那么多兢兢业业的客人。贴着厨房的那张小桌,早成为我的专用。
“阿鸿,才下班啊。”那次为我说公道话的伙计跟我很熟了。
“嗯。肚子好饿,你帮我拿点吃的。”肥仔的许诺,让这家餐厅成为我的大后方,早上牛奶都加热好送到面前。
“好,马上来。”他推开厨房门,我看见肥仔在里面忙得热火朝天。
吃完东西,回家洗澡,换上干净的家居服,关上大灯,拉亮矮柜上的台灯,蜷在沙发里看书。当挂钟走到一点时,我听到门锁转动,肥仔回来了。
“还没睡?”即使不够明亮,还能看见他眼皮下黑黑一圈,很累的样子。
“等你。”我合上书本,整个人在明黄中。他暗我明。
“为我等门?你不会喜欢上我了吧?”他夸张地干笑两声,却无人捧场。
我在光明里看他,一些画面浮起沉落,又一些记忆回温更新。
“不管你,我去洗澡。”他往房里走。
啪——灯熄。
“搞什么?停电了?哎呦——”重物倒地的震动。
“谁?谁踹我?”又是一声哀号。
啪——小型手电筒的光直直照在肥仔脸上。他呈大字形躺在地板上,身上承载着一个人,就是我。
他用手遮挡着强光,没好气地说:“你想干什么?”
“审你啊。”我早知道他会装。
“神经。”他还敢骂我。
“我再怎么神经,也没变装癖,大胡子先生。”我笑逐颜开,“还是叫你蝙蝠侠?”
“你到底说什么?”他演技高明,疑惑不解的神情,丝毫没有破绽。
“好,我从头分析,让你心服口服。”我站起来,押着他坐进沙发,打开灯。
他变得嘻皮笑脸,甚至有些洋洋得意,笃定我拆不穿他的把戏。
“首先是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间。我才来没几天,你就开了餐厅,太巧合。”我当时觉着怪。
“这也算证据?你都说太巧。世上巧合的事那么多,你怀疑得完吗?”他要为自己辩护。
“接着你又要求分租房间,正好就近监视我。”小区里空房又不是没有,为什么要和我挤?
“那是因为你房子离我餐厅最近。我有多懒,你不知道?”他高看对手了。
“在公司撞到我的那天,你开口的第一句话忘了掩饰自己的声音,当时我只觉得熟悉。后来你故意变声,反而引起我的好奇。我抬头,正好看到你的眼睛。你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改变他的外貌和肤色,眼睛却能出卖他,尤其是像你那么有特色的。”
“哦?我眼睛有什么特色?”他很想知道。
“象小狗一样,瞳仁很黑很大,眼睛很圆很亮,撒娇得时候,亮满星星。困得时候,眼角下垂,却依旧维持着半圆,很辛苦很可怜的样子。”我忍着笑。
“说了半天,就是我长得象小狗?”他对这种恭维可不受落。
“对啊,所以一见难忘。”我调侃。
他恶狠狠地盯着我。
“本来单凭这些是不够的。谁知,今夜又让我遇到你。你说话的语气和方式更让我肯定,这个人一定很熟悉我。你在门口设置防盗警报,不是为了门禁,而是让我以后能提前告诉你我的动向。我在这里无亲无故,除了你这个室友,还有谁能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如果我没猜错,那张光碟恐怕也是你的杰作吧。”
“你平时爱看侦探小说,没想到入迷到无可救药了。简直天马行空,不知所谓。我是个厨师,和你口中的神秘人根本没关系。我很累,拜托你放我去睡觉。”他揉揉眼睛,半耷拉的眼皮正形成他的特色。
“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今晚你有没有出去过?”我成竹在胸。
“没有。今天客人比往常多,我一直在厨房里做事,店里伙计可以作证。”他嘲笑似得瞄我一眼,“凡事要讲证据,顾大侦探。”
他已经起身,刚要踏步。
“你的鞋子怎么沾那么厚的泥?厨房里漏雨还是地板烂了?”我质疑,他的人证都得看他眼色,怎能信?
他身形一顿,“我记起来了。海鲜店的陈记晚上送货来,我帮忙搬货,大概沾了车轮上的泥。他也能为我作证。”
“几点钟?”
“大概九点左右。”他说话明显底气不足。
“是吗?这场雨十点以后才开始下的。”我微眯双眼。
“我没看时间,记错很正常。”他的马脚越露越多。
“陈记出名怕老婆,十点门禁,街坊邻居人人尽知。你该不会又忘了吧?”轮到我嘲笑他。
他转过身来,脸上的表情变换丰富,而且色彩缤纷,最后留下高深莫测。我读不懂,不代表我放弃。
“这样东西你认出来没?”我手上拿着景泰蓝发簪,“它很锐利,差点刺穿你的咽喉。还有一个好处是带有夜光粉,近距离能沾上皮肤。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关灯了?”
他反射性摸向喉咙,这个动作为我的最终审判一锤定音。
“你究竟是谁?”我声音不大,却毋庸置疑的坚定。
第二十七章 行歌(中)
更新时间2010-3-28 10:20:07 字数:2554
房子里很静,他站立在那儿,头低垂,五官沉在影子里面。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你识破。”单手撑,轻身一跃,他坐入沙发,跷起腿,十指相扣。
也许和灯光有关,那张娃娃脸成熟多了,目光里透露着智慧和沉着。在我面前,他已经不是超级大厨肥仔。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猜他和约翰大叔有关。
“反正我不是你的敌人。”他说。
“凭什么让我相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