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应该在1929年10月24日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被推移到了1930年4月24日,被推迟了整整半年时间,有趣的是1930年4月24日还是星期四。这一时空由于李斌的存在,受到经济危机影响的国家都被李斌趁机狠狠地宰了一翻。当然了李斌知道有些事还是不要曝光为好,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不得不说日本侵占东北的确是找到了一个好时机。1929年张学良为了收回苏俄在中国东北铁路的特权而发生的中国东北军和苏联远东红军的军事冲突。武装冲突以中方失败告终,东北当局损兵折将,实力大为削弱。
按照1919年7月25日,时任苏俄外交官的列夫*米哈伊洛维奇*加拉罕发表了《加拉罕宣言》,史称《第一次加拉罕宣言》。《第一次加拉罕宣言》宣布:废除帝俄与中国、日本、协约国签订的一切秘密条约,放弃以前夺取中国的一切领土和中国境内的一切俄国租界,并将沙俄政府和俄国资本家阶级从中国夺得的一切,都无偿地永久归还中国,废除帝俄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和租界,放弃庚子赔款的俄国部分,放弃帝俄在中东铁路方面的一切特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日后引发中国东北军和苏联远东红军军事冲突的中东路是应该归于中方所有的。可是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中国北洋政府却因为自身的原因没有接受《第一次加拉罕宣言》的内容。从而为日后的军事冲突埋下了祸根。
要说当时苏俄也是迫不得已才发表《第一次加拉罕宣言》的。当时苏俄一边要应付白卫军和干涩军,一边要稳定国内的局势,可谓是内忧外患。而且当时中国北洋政府还派兵进入苏俄远东地区,以期收复满清时期被沙俄割占的包括海参崴,伯力在内的原中国领土。可是在1920年随着白卫军和干涉军被击败,出兵苏俄远东地区的中国部队也不得不退回了东北。
在稳定了国内局势和打败白卫军和干涩军后,苏俄变卦了。1920年9月27日,加拉罕发表了《第二次加拉罕宣言》。《第二次加拉罕宣言》重申了《第一次宣言》中的大部分内容,但有关中东铁路无偿归还条款已经变为了愿意展开谈判。而在列宁口中,无条件交还沙皇俄国侵占中国领土的问题也成了后来人需要谈判解决的问题。
《第二次加拉罕宣言》中声称的那么美,中国最为在意的外蒙古问题,苏方并未承诺撤军,只是承认中国对外蒙古主权。双方承诺在两国各自境内不准存在图谋以暴力反对对方政府的各种机关团体及其举动。中东铁路可由中国赎回,而不是《对华宣言》中所称的无条件归还,分文不取。而且,俄罗斯还通过人员调配加强了对铁路的控制。
由于忙于国内的事务处理(实际上是争夺北京政府的最高权力),中方并未与苏俄进行任何有关中苏间相关问题的谈判。
可以说苏俄或者说苏联完全是变脸大师,1923年12月加拉罕以华俄通讯社的名义,重新发布1919年和1920年苏俄政府两次对华宣言的译文,删去了1919年第一次对华宣言中无偿归还中东铁路及其附属产业的一段文字,并照会中国北洋政府外交部,要求北京政府以其修改后的文本为准。此举当然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但似乎中方的不满并未取得什么效果。
这样中国丧失了收复被沙俄侵占领土的最好时机。
按照1924年5月31日,中国北京政府外交部长顾维均与苏联外长加拉罕于北京签定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的相关规定。中苏应该合营中东铁路。可是苏俄实际上并未认真履行签订的《奉俄协定》,对应归还中方的非铁路本身之营业,如电报、电话、矿山、图书馆、天文台、学校等并未交付中方。铁路管理局也由苏俄单方面控制,在2700多名职员中,中方人员占400人,且多为翻译及低级职员。路局机关行文,除了理事会公文及路局会议决议系中俄文并行外,其余均为俄文,一切财政结算也以卢布为准。对历年铁路收入余款如何处理,中苏双方意见也大有分歧。对此,东北地方当局早已不满。这就是中东路事件的缘起。
1929年,张学良下令回收中东电话权,苏联予以默认,但苏联驻奉天领事库兹涅佐夫就东三省交通委员会收回中东路电话权问题,向张学良提出抗议,要求偿还百万元安装费。
1929年5月27日,张景惠即派军警搜查了苏联驻哈使馆,搜走两箱秘密资料,并称苏共定于本日正午12时至下午3时在哈尔滨苏联领事馆地窖内召开“第三国际共产宣传大会”,以“俄人宣传赤化,显违奉俄协定”为由,在搜查中将前来领事馆的中东路沿线各站、三十六棚地区各工厂职工联合会、苏联商船局,远东煤油局、远东国家贸易局等负责人39人逮捕,甚至抓走苏联驻哈总领事,同时封闭了苏联职工会,并强迫中东路苏方正、副局长停职。晚10时,张景惠电令“沿线军警严加防范”。5月29日,张景惠下令封闭哈尔滨、齐齐哈尔、海拉尔等地苏联领事馆。1929年5月31日,苏联政府向南京政府提出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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