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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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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这次是探亲假,五年没回家了。”

    这个少尉有些踌躇的说:“请恕我的冒味,克洛德骑士,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最好还是请你们在镇上多呆几天,等多凑点同行的人上路那比较安全,如果有商队同行那就稳当多了……”

    “唔?”克洛德一愣,这是什么意思:“你是说黑森林和盘山道不太安全,这狼患还没清除掉吗?”

    “哦不,不是狼患,四五年前我们镇就请了猎人消灭了黑森林里的狼患。那次我也参加了狩狼行动,猎到了两只大灰狼。我们总共出动了近百个猎人,消灭了四个狼群,打死了一百四十五头黑狼和灰狼,盘山道和黑森林这一带早就听不到狼的嚎叫声了。”

    这个警备营的少尉解释道:“现在黑森林和盘山道是不太安全,因为有伙匪徒出没在这一带。为首的叫独眼朗巴克,据说是从白鹿城的苦役营里逃出来的,纠集了三四十个匪徒躲藏在黑森林中,时不时的出来打家劫舍,伏击行商。虽然他们的武器并不怎么好,但人多势众,敢打敢拼。所以你们三人赶路前往白鹿城的话,很容易在黑森林和盘山道遭到这些匪徒的袭击……”

    “人多这伙匪徒就不会出来打劫吗?”麦杰克问道:“难道你们黑森镇就没组织过警备队去清剿他们?”

    这个少尉摇了摇头:“我们镇原来的警备队在战争爆发后就扩建为一个警备营被派到前线去了,现在还没回来。镇上后来把我们这些年纪大的退役老兵组织起来,重新组建了个警备中队,勉强能守护镇子,使这伙匪徒无法在我们这边讨到什么便宜。

    只是这伙匪徒原本都是从白鹿城的苦役营逃亡出来的,还有一些是西南三郡逃避兵役的罪犯,他们的活动范围就在黑森林和盘山道这一带,不属于我们黑森镇的管辖地域。所以清剿他们是属于白鹿城的职责,我们无权进入黑森林和山里去追剿他们。另外以我们现在的警备力量,我们也无能为力。

    根据我们的经验,只要同行的人员数量超过了七八十或者是百人以上,配备好的自卫武器,这伙匪徒就不敢出来袭击队伍。因为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人都已经被白鹿城所通缉,基本上每个匪徒的头颅都有不错的赏金,最低的一个也有五个金克郎标价。

    所以很多过往的行商组成队伍经过的时候还巴不得他们出来袭击,那样说不定这趟就有外快挣了。一年多前这伙匪徒就曾经袭击过一个大型商队,那时他们还有六十余人。结果他们被商队的护卫人员打得屁滚尿流,丢下了二十来具尸体。

    商队把这些尸体送到白鹿城,领取了近两百枚金克郎的赏金,轰动了白鹿城。从那以后这伙匪徒就再也不敢袭击人多的过往队伍,他们只敢抢劫少数的行人车辆,偶尔抢劫白鹿城郊外的农庄以获得补给。白鹿城曾经出动了警备队去追捕他们,但他们逃到了黑森林的深处,使警备队无功而返……”

    这伙匪徒似乎太废材了些吧,一般来说,一个大型商队也就四五十辆四轮货运马车,两百来个人,其中护卫也就三四十人左右。六十来个穷凶极恶的匪徒连个大型商队都抢劫不了,反而送了二十来个人头,听起来一点威胁力都没有。

    “这些匪徒的武器装备都是什么货色?”克洛德问道。

    “这我也不大清楚,但根据一些遭遇到这伙匪徒的行商说,他们装备的大多是石弩和弓箭,还是他们自己做的。火枪应该有两把,这是他们从某个农庄抢的,很老式的火铳,剩下的大多是长矛短刀和斧头之类的冷兵器。”这个少尉说。

    “那现在镇上还有多少要去白鹿城的人?”克洛德问道。

    “很遗憾,”这个少尉回答道:“你们来晚了一步,今天早上前往白鹿城的一支队伍刚刚出发。现在镇上要去白鹿城的也就你们三位,不过如果你们能在镇上等个四五天的话,很快就能凑齐前往白鹿城五十人以上的队伍。”

    克洛德摇了摇头:“没这个必要,我们不会在镇上等人凑齐队伍了,我们明天早上就出发。做为王国的军人,我们三人并不怕这伙匪徒,而且我们都带着火枪,如果他们胆敢来袭击我们的话,那我们是求之不得,或许我们还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捞取一大笔的赏金。”

    “克洛德骑士,我希望你再考虑一下。”这个警备营的少尉还想继续劝说,不过看克洛德三人态度坚决,他也只能再次向克洛德行了个礼退了下去。

    第二天一大早,克洛德三人不顾黑森镇警备队的劝阻,骑着马驾着马车出了镇门,往黑森林而去。

    克洛德离开前对那个好心的警备队少尉说,如果真的碰上那伙匪徒,他们打不过的话大不了弃了马车骑马逃回来,不过相信他们会让那伙匪徒也付出沉重的代价。

    拉着马车的是两匹驮马,麦杰克和大个子格米都坐在马车的驾驶座上,他们的身边都放着各自的火枪。两匹健马的缰绳被系在马车的后面跟着马车跑,如果有需要的话,麦杰克和大个子格米可以弃了马车骑上后面的健马离开。

    至于克洛德,则骑在马上一路随行,他的坐骑身侧插着两把火枪,一把是他的奥巴什三型制式火绳枪,另一把是他从爱芬娜斯堡的黑市采购来的霰弹枪。这把霰弹枪应该是从某个公国贵族家里流传出来或者说是被某个士兵当成战利品给抢走卖到黑市上去的。是特制的霰弹火绳枪,二十米左右射程内发射的霰弹据说能打死凶猛的野猪,除了射程近之外还有个缺点就是后坐力很大,但这对克洛德来说并不成问题。

    之所以克洛德会重金买下这把霰弹枪的原因并不在于火枪表面描金镂银的装饰花纹,而在枪身上铭刻的名字:利伯卫德.米洛斯基。这是克洛德这世的第一个情人,在松鼠村遇到的那个索尼娅.罗.瓦库西里男爵夫人的父亲的名字,闻名大陆东部地区著名的枪械制造大师。

    这把霰弹枪就是男爵夫人父亲的作品,克洛德看见就买了下来,也算是对男爵夫人的一个纪念。只是没想到,现在这把纪念用的霰弹枪竟然还能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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