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生拥有的美丽
她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但她的心里埋藏着一个秘密,上了锁已封存的秘密。
周萌是我的闺中密友。她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但她的心里埋藏着一个秘密,上了锁已封存的秘密。惟一知情者便是我。她时常告诉我:理想总比现实好得多,我永远珍藏这段美丽。它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否则美丽便被破坏了。
那是周萌读大学一年级的下半学期。一个春寒料峭的周末,她和宿舍的几个女孩一起去了党校的舞厅跳舞。在浓妆淡抹的女孩子中,她显得有些素雅,有些羞怯。舞曲开始了,她不知道是什么曲子,只觉得很柔和很好听,很对她的情绪。
一位男孩轻轻地走到她面前,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入舞池。这时,她看到了那令她终身难忘终身迷恋的微笑,那么好看,那么安静,那么纯洁,就在那一瞬间。一曲终了,男孩把她送回座位,她怔怔地,不知如何是好。她的同学也陆续坐到她身边,和她说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这时,又一支曲子开始了,是一种节奏很欢快的调子。舞池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明明灭灭的灯火中她看不清周围的人们,但她知道自己在想着刚才的那位男孩。她拒绝了别人的邀请,只是静静地坐着。第三支曲子响起时,那位男孩来到了她面前,她顺从地跟着他,心中满是柔情。男孩没有再沉默,开始和她聊天。伴着悦耳的乐曲,他的声音纯厚且深沉,有着磁一般的魅力。那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她听到了他唱的歌,是为她唱的,亲爱的小孩,直听得她泪流满面。后来的几支曲子,男孩一直和她在一起,她得知再过几个月他就要毕业了。再后来他们牵着手离开了舞厅,到月色旖旎的校园小径上慢慢地散步。
不知不觉中他们走到了学校的小花园里。那儿有一泓清泉,水中有几块石板。在最后一块石板上,他轻轻抱起了她,脚一抬越过了水面,他的唇轻轻地碰着她的脸颊,这时她有一种眩晕的感觉,她觉得幸福,觉得自己是茫茫宇宙中最幸福的人。风带着凉意袭来,她从梦一般的幸福中醒来,他正微笑地看着她,月光下她羞红了脸,坐在石凳上,他们慢慢地聊天。她知道了他叫刘弘,来自内地一个省城。那晚他们说了很多话,但是他没说爱她。夜深了,他送她回宿舍。在宿舍楼下,他要她先走,但周萌坚持要看着他离去。于是他慢慢转身,依然留下一个令周萌动容的微笑。那一夜,周萌失眠了。临走前刘弘要去了她宿舍楼的传呼电话号码,从第二天起,周萌就开始盼着他的电话。一天不知道怎么过去的,夜晚又降临了,宿舍里的女孩都去教室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周萌隐隐约约觉得刘弘在教室外。因为怕看错人弄得自己尴尬,所以周萌没贸然出来。但那位男孩一直不走,周萌便装着出去走走,一到门口,她就看到了那熟悉的微笑。刘弘说他几乎找遍了所有的教室,周萌只觉得幸福,觉得将来离自己很近,几乎伸手可及。那晚天下着小雨,刘弘撑着伞,一手搂着她,那是周萌无数次憧憬过的浪漫,她愿意一直这样走下去。刘弘的吻让周萌相信他是爱她的,但刘弘这次也没说出那个字。时间匆匆流逝,周萌只愿一切都能凝固。分别时刘弘说“再见”周萌以为那会在明天,可是她再也没有等到刘弘的电话。她都要崩溃了,她没有刘弘的号码,没有刘弘的消息,她觉得阳光都是灰暗的,恍如做梦。一个星期过去了,她寂寞地思念,她不相信刘弘就这样离去。
在校园咖啡屋里,周萌诉说了她的痛苦。于是我想方设法替她找到了刘弘,那个笑起来很无邪,说起话来很好听的男孩。他说快毕业了,真的很忙。我说你去看看萌吧,她想你都快疯了。刘弘跟着我来到周萌的宿舍。见到刘弘,周萌竟泪流满面,她真的在刻骨铭心地爱着。周萌哭了很久,刘弘说他就要毕业了,很快就要离开学校回到故乡,他不愿周萌陷得太深,所以不再来看她。周萌说等她毕业了一定去找他,她想办法去他的城市。刘弘说:“你真是一个说傻话的女孩,哪那么容易呢?”周萌坚决地说:“天涯海角我都要和你在一起!”刘弘许久没有吭声,后来只说了“有缘无分”四个字,带着周萌的忧伤转身走了。
以后的日子,周萌整日郁郁寡欢,似乎染上了抑郁症,常常落泪,常常一个人在她和刘弘手牵手散步的小径上慢慢地徘徊。她没再让我去找刘弘,但她常常写信,都是写给刘弘的,却从来没有寄出。
春天很快过去了,夏日来临,周萌一如既往地想着刘弘。毕业生一般七月份离校,周萌觉得无论如何要再见他一面,作为告别,作为永久的记忆和怀念。决定去的那一晚,她兴奋得不知所措。在我的陪伴下,她来到了刘弘的宿舍。周萌送给了他一块温润如玉的浅棕色雨花石,一盘童安格的真爱是谁的盒带,一本简爱。刘弘没告诉她自己的去处,只是在她的额上轻轻地留了一个吻。周萌说那一刻她的心中是那么的温柔和宁静,她说刘弘的吻是如此的圣洁,充满了爱怜,所以她从来不恨他。和第一次相遇一样,周萌看着他离去的身影许久。周萌说她的心都要碎了,心里是那么的痛。她始终觉得那不是结束,而是一个美丽的思念的开始。
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见面。后来周萌也谈过几次恋爱,每次她总试着真心投入,但总是时时想起刘弘。其实,后来在读书特别是工作以后她接触了很多异性,发现英俊的男子和别人没什么区别,也是为生活忙忙碌碌,为名为利而奔波。但周萌固执地认为刘弘不会和他们一样,她只想留住人性中最清纯最无邪的那一部分,一如他的微笑那般美好。她不需要太多,只想拥有心灵的温暖,只想和他牵着手在落叶缤纷的小径上散步,只想长长地注视那明媚的双眸、若有若无的微笑就心满意足了。在下雨的午后,在忧伤的歌声中,在寥落的星辰下,周萌便会陷入深深的回忆中,用无限的柔情拼接她和刘弘的往事。她说虽然这份恋情像一阵绚烂的流星雨,像一枚涩涩的无花果,像寂寂山野中开放的无名花,像幽幽山谷中流淌的泉水一样令人心痛,但能在青春年华遇到刘弘,能拥有一段洁净的回忆,她觉得很幸福。
我问周萌为什么毕业后不去找刘弘,为什么如此思念却又不去见他?周萌说她怕破坏回忆中的美丽,那样会最终失去那份美丽。她要一生拥有美丽。在刘弘的生日那天,她会寄去她写的诗;偶尔她会给他打电话,一声“你好吗”刘弘就知道是她。她只想听听他的声音,知道他安然无恙就够了,因此她从不留下自己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2。往事随风
他没有她的消息,始终没有。最初那份尖锐的心痛被磨钝了,却更深更久地横亘在心里,不敢碰,不能碰。
那一年,他十六,她十五,生活在一个古老的江南小城。
那时的他高,瘦,脸上虽还透着稚气,但已能看出将来会有张棱角分明的面孔。她清瘦,文弱,比他矮半头。他总是以她的哥哥自居。她却从来就不肯叫那声“哥哥”渐渐地,他也就不以为意了。
他每天早上都骑车带她上学。她一出家门,他就会先塞给她两个包子,一个鸡蛋什么的。其实他也知道她一定吃过早饭了,但看到她苍白瘦削的脸,他就觉得有义务给她补充营养。
他爱打篮球,且打得好。每次打篮球时,脱了上衣,随手就扔给场边站着的她,笃定她会抱着衣服微笑着看他,等他。然后他总是把她递过来的手绢擦得脏兮兮。
他做值日时,她会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等他。他从不让她帮忙。而轮到她值日时,他一定会把活全替她干了。她曾问他是不是觉得她孱弱得笤帚都拿不起来,他只笑着说句:“我是你哥哥嘛。”像他们每天都一起上学一样,他们写作业也总是在一起。如果在他家,他妈妈就会端出许多小吃堆在她面前。如果在她家,她妈妈会催他先去洗把脸,然后端出红豆汤,夏天是绿豆汤,再然后就悄悄退出去了。
若是周末,他常会拿着她早就想听的磁带或她一直在找的一本书去她家,还表功:“有我这哥哥不错吧?”她并不惊讶,笑笑的,仿佛早已料到。而她也常会把他嚷嚷了好久找不到却偶然在她房间角落发现的东西还给他,再轻轻埋怨一名:“老是这样。”他就笑,没心机的样子。
他们几乎从来不吵架。他说话时,她总是安静地听,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澈似水。而她说话时,他也总是耐心,包容的。
同学们曾经以为他们真的是兄妹。知道不是后,不可避免地有好多恶意或善意的揣测与流言。他们自己倒是处之泰然。他习惯这样无条件地宠爱她这个“妹妹”她也习惯了接受他的宠爱。年少如他们,还不太能够分辨感情,更不能明白“誓言”他们从来没有仔细想过为什么会一直这样一起走着,也没有想过未来他们可能会分离。就这样,几度杏花春雨,他们不曾分开过。
他十八岁那年,他的父母很严肃地和他谈了一次话。他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苍白无力。以前他对白血病的概念仅仅来自于日本电视剧。现在他才知道,他一直觉得遥远得不可能的事是可以发生在这么近的人身上的。
他的父母叮嘱他要小心保守秘密,像以前那样和她相处。同时又明白地提醒他,他还有学业。
她的父母和她也进行了一场谈话。她镇静地答应父母会好好治病,好好地不放弃自己。只有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时才悄悄流泪。
他还是每天早上在她家门口等她,也还是会塞给她这样那样的吃的。他们之间的一切都还如常。他装作不知道,她也装作以为他不知道。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看着她日渐苍白的脸,他不能说什么,不能做什么。生平第一次,他觉得自己很无力,是一种完全手足无措的无力。想到她可能突然从他身边消失,他就会有种尖锐的心痛。这心痛尖锐到让他没顾上去分辨那是为什么。
一段时间的恐惧,他想象过的可怕场面倒也一直没出现。例如某一天,她突然晕倒在他面前,他却叫不醒她。
而她总是住一阵子院又回家疗养疗养。他偶尔会自欺欺人地“发现”她的脸色有些红润了,又能看到她冲他甜甜地笑。他开始觉得:也许真的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发生。甚至有时,躺在黑夜里,盯着天花板,他会想:执意忽视死亡,它就会自动离去。
他已经高三了,上高二的她时断时续地上学,住院。他仍然常去她家找她,像从前一样给她带去磁带,书,甚至,一只毛毛熊。她的父母不是不欢迎的,却没有了心力表示出更多的热情。而他的父母也再次提醒他该集中精力学习了。
她开始要求他不要老是来看她,好好地完成学业。他不听,她坚持。他们吵了唯一的一架。吵完之后,他突然觉得极委屈。太多日子里的担心,牵挂,心痛全都涌了上来。她执拗地只看窗外不看他。沉默良久,看着她瘦削的背影,他咬咬牙说:“那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他出了门,她仍没转过身。
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泪如雨下。窗外,他大步走过。
他的生活里没了她,随即被各种各样的补课,考试填满。回到家,他的父母总是小心的不提她,只精心地为他做各色可口的饭菜,给他安静的空间。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偶尔极度疲劳地把自己扔上床时,会恍恍惚惚看到她清澈如水的眸子笑盈盈地看着他。他紧闭一下眼,再睁眼,还是那个世界。他又满心无力感。
她在那时已经完全不上学了,住院接受各种冷冰冰的治疗。其实她很想他,想他阳光般的笑容,她会好过一点。可那时,他已经只剩半个月就高考了。她为他祝福,夜里便拥着他送的毛毛熊在绝望中睡去。
终于,高考结束了。他赶到她家,没人。她家的邻居一出来看到是他,告诉他,她的母亲带她到一个大城市去治病了。他久久地盯着那扇无数次敲过的门,想:她还会再为他开门吗?
离开她家,他骑着车子漫无目的地游荡。骑到一个篮球场,有人正在打篮球。也有女孩子坐在场边看,时不时地喊着谁的名字,再给那个满头大汗的男孩递上一瓶水。他蓦地把头低下去,趴在车头上,他突然明白:那些有她的日子真的已经是过往岁月了,而且可能不会再有。一向阳光般的他感到泪凉凉地滑过脸庞。
过了一个月,他收到北方一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一直是他向往的地方,他们还曾约好要在那里重聚。可是她仍没有回来,杳无音信。
有一天,他不得不走了。他又去了她家,站在门口,想着以前每天早晨,他在这里逼她“补充营养”然后骑车带她上学去。也不是很久吧,怎么已是恍若隔世。他好像有一点感觉到他的心痛是为了什么。只是,她就这样不辞而别了。这样的分离不是他预料的结局。他总以为还有时间的。
他去了北方。那座城市有晴朗、开阔的天空,有郁郁葱葱的树木。他的外表,他的能力,他打的那一手好篮球让他迅速成为“风云人物”他不是没有异性朋友,然而他付不出更多的热情。每当他大汗淋漓地从球场上下来时,总会想起她曾抱着他的衣服微笑着等他。
他没有她的消息,始终没有。最初那份尖锐的心痛被磨钝了,却更深更久地横亘在心里,不敢碰,不能碰。
一天,他给家里打电话。他妈妈总是欲言又止。他直觉那和她有关。在他的逼问下,他妈妈告诉他,她不久前死了。挂掉电话,他脑子里嗡嗡乱响。不假思索地冲到篮球场去打球。拒绝所有人不解的,探询的,关心的目光,他几近疯狂,直到筋疲力尽。
天色暗下来了,他独自坐在篮球场中央。想着他和她的江南小城,她陪他走过的日子。把头深深地埋在膝间,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他爱她,爱那个自以为是“妹妹”的女孩。
只是,他不知道,也不能肯定:她从不叫他哥哥,是不是因为她比他明白得早。
寒假回家,他去了她的坟前。整齐肃穆的公墓里有她一块小小的光洁的墓碑。他什么也没给她带,只长久地站在她墓前。
他当初真的不知道,这样的爱,终归也成了往事。
3。明天来了请敲门
女孩说早已经知道男孩为她守窗户的事,所以才故意晚归制造与他碰巧相遇的机会。
每个男孩都会有恋爱的季节,但是对胆怯的他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件幸运的事。他太害羞了,几乎不敢正眼看一个女孩子,何况是漂亮的苇珺。他只敢躲在一棵玉兰树后看着苇珺袅袅婷婷地走出校园。偶尔飞过的小鸟惹得他有些离奇的幻想,他希望这只鸟能替他向女孩表达爱慕。
这是他的初恋,男孩子倍感珍惜。他拿不准苇珺是否心中会有他的影子,他把这份爱藏得很深,像守护一颗玉盘上的珍珠。夜晚,他把大部分时间留给苇珺,为她写写画画。男孩的画极洒脱,像荷叶边的一滴露珠,可他仍然没有信心。他猜测着苇珺会不会喜欢这些。
男孩拿起镜子,一张清秀的脸显现出来,眼神中透着些许无奈,还有一点怯弱。他不知道自己怎样摆脱这份情感的羁绊。于是,他开始在夜晚漫步,伴着淡黄色的路灯,踯躅街头,他可以冷静思考。男孩不知不觉踱到苇珺家门前。女孩家有个小院子,院内有棵香椿树,女孩的小屋布置得很雅致。男孩去过她家一次。去年女孩生日,她的朋友把男孩带去了。男孩似乎记得苇珺的小屋中全是粉红的色调,连灯罩都是粉红色,温暖的颜色几乎融化了他。他的朋友向苇珺介绍男孩时说:“这是我们的诗人兼画家。”苇珺的笑使他不知所措满脸通红。女孩的小屋有个窗户,向着后边的巷子开的,那天他从窗户中看到一天繁星。他记得非常清楚。
男孩站在苇珺家院门前沉默了好一会儿,转身拐弯来到女孩小屋的窗前,这是苇珺家后面的一条巷子,没有什么人。他看到窗内粉红色的光晕,这种类似于梦的颜色使他不知道身在何处。他特别想凑过去看看屋内的女孩,但他觉得太不道德,没有动。一个人骑着车子从巷口慢慢过来。男孩离开原地开始走动,他回过头看那人时,突然发现那人居然把自行车停在苇珺的窗户下,正伸长身子向窗户里张望,不时发出怪异低沉的笑声。
男孩愤怒了,心被深深地刺伤。虽然一向循规蹈矩,在学校是个守纪律的好男孩。此时却一股热血冲向头顶,他大喝:“干什么?”便冲了上去。那人的身体显然比男孩强壮,只是心有些虚,等男孩走近时,他低声说:“小子,让你看个风景。”“去你妈的。”男孩伸出胳膊,和那人厮打在一起。两人气喘吁吁地滚倒在地上,都不出声喊骂,在黑暗中僵持了许久。那人挣扎想跑,男孩抓着那人的衣衫不放。两人你一拳我一脚不知都挨了对方多少拳头。还是那男人先妥协了,低声说:“小子,够哥们儿,我以后再不来了。”他以为男孩是附近的住户,临走的时候还抱拳向男孩说“谢谢”
男孩艰难地爬起来,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抬头张望女孩家的窗户。此时,粉红色的窗帘已经挡住了他的全部视线。
男孩一瘸一拐回到家,梦里整夜都是粉红色的窗帘。
第二天上学,见到苇珺,他第一次主动和她打招呼。男孩多了一项神圣的使命。每天晚上十点左右,男孩会到苇珺家周围转悠一圈,保护他暗恋的女孩的安全。有一次,两个班在一起上大课,男孩和苇珺坐同桌,整整一上午男孩根本没有听进去,神情诚惶诚恐。他最想说的一句话:“请把窗帘早些拉好,行吗?”因为他发现苇珺的窗帘只有十点半才准时拉严,这对男孩来讲是一块心病,他不得不在天彻底黑下来之前赶往那里,防止有人向窗户内张望。这样的话又怎么能讲给女孩子听?最终,男孩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男孩很固执,不听母亲的劝阻,即使是大雪漫天,他仍然要在苇珺窗前的雪地中站上一两个小时,直到女孩把窗帘拉好。男孩也很会利用时间,借着路口微弱的灯光,他拿着单词本背单词,或者构思着一首首小诗、一篇篇小说。
依然是那个钟点,男孩学习完毕,匆匆赶往那里。可是今天,他却发现窗户里的灯没亮。他在黑暗中猜测、设计着各种情形,也许苇珺睡觉了,或者到别的屋里看电视?他知道这么晚了苇珺不会出去。在他守候的半年里,多次碰到一群骑山地车的男孩们晚上邀请苇珺出去,女孩都婉言拒绝。这也是他心甘情愿守护女孩的重要原因,他觉得值。他幻想着如果能在夜晚和女孩在门前相遇,男孩也许真的能够鼓起勇气向她吐露藏在内心的话。男孩胡思乱想了一阵,跺跺脚终于走到苇珺家门前,对着门,伸手想敲门,动作却在半空中凝固住。
男孩还是碰到了苇珺。苇珺今晚真的出去玩了,男孩心很痛。在男孩没有来得及做好过路客的准备时,女孩苇珺悄无声息地站在他背后。“有事吗?”女孩静静地问他。“没有,我的朋友在巷子那边,路过。”男孩转过身,语无论次地回答。女孩还是问:“你确信没有事情找我?”男孩嗫嚅说:“我确信。”女孩语气突然变得愤怒,她说:“你没事,我有事,明天我生日,你能来吗?”
男孩的眼睛在黑暗中分外有神,他坚定地说:“当然能来。”他几乎蹦跳着要跑开,女孩把他叫住:“明天来了,敲门好吗?”男孩重重点点头走了。
男孩兴奋了一天,他出出进进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男孩精心制作了一张卡片,一共写了两句话,都是刻骨铭心的。
男孩穿戴整齐地来到苇珺的门前,轻轻推了一下,门紧闭着,里面似乎有亮光。男孩羞涩,怕是碰到父母什么人来开门,便绕出巷子转到屋后。苇珺的窗帘没有拉上,柔和的灯光朦胧一片,男孩个子够高,但还是踮起脚尖轻轻敲了敲窗棂。里面没有反应,又敲了三下,仍然没有动静。男孩重新绕回来,门仍然紧闭着。他鼓起勇气,很轻很轻地敲了敲门,没有人出来开门。男孩尴尬地平整一下西装口袋,伸手又轻轻敲了敲门,那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到。
男孩觉得似乎上当了,站了许久,没有人出来。男孩以为苇捉弄他,于是捏着那张卡片回家了。
从此以后,男孩再也没来过。
很多年过去了,男孩向我讲述这个故事,男孩已是小孩的父亲了。他把珍藏的卡片递给我,卡片上一共两句话——第一句:“让我并不强壮的身体一生保护你,好吗?”第二句:“每天早些拉好窗帘好吗?”
恰好,苇也是我的朋友。我向她提起此事时,她说,那天,她把院内香椿树的灯点亮了。树枝上插了20只蜡烛,代表她的年龄,还有很多很多小桔灯,一树烛光。女孩说早已经知道男孩为她守窗户的事,所以才故意晚归制造与他碰巧相遇的机会。后来,苇又黯然神伤地对我说:“他敲门的声音实在太小了,小得我都没听见。”
4。爱情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
由一个不确定的声音变成一个真实的面对的人,我必须让自己具备足够应付各种场面的能力,不能紧张不能出汗,更不能手足无措大失风度。
黄昏,春末的黄昏,夕阳如织。我坐在校园的长椅上看书,思绪却如纷飞的落花,不知飘向何方。就在这一刻,一个声音悄然响起: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中,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好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这是校广播电台在朗读台湾女作家张爱玲的一篇散文。如此美妙的声音充满美丽与幻想,像夜莺的歌唱,在校园内的每一个角落里回荡,并且如此准确地打动了我的心。我想,一个女孩能有如此妙不可言的声音。她一定是个至美至纯的少女。
每周一下午,那个声音都会准时响起。与其他声音相比,她不讲笑话不播新闻,她只讲述那些感人的故事和朗诵美丽的散文。仿佛心灵有约,她的每一次诉说都能感动我并且让我入迷。
终于有一天,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确切地讲,是爱上了一个声音。真有些不可思议,我想说服自己,但做不到。每当这个声音响起,我都会放下一切而沉迷其中。
此时,我有了一种急切想认识这位有着美丽声音的女孩子的渴望。
一天,在五楼文学社的会议室,作为文学社社长的我谎称文学社要举办一次诗歌朗诵会,准备找两位主持人。“校广播台每周一下午谁播音?她的声音不错。”我佯装漫不经心地问副社长兼“死党”黄海。一个小时后,黄海告诉我她的名字叫辛灵,但除此之外,他也一无所知。一个声音加上一个名字,仍是一个谜。
不可能直接去找她,那样太暴露目标,况且年轻的心又那么敏感与脆弱。还是保持些神秘感好,我这样安慰自己,万一一见面大失所望,或者人家早已名花有主,不知从何谈起,那该有多尴尬。一定要想个万全之策。
黄海果然够朋友,他念念不忘朗诵会。一天,黄海说:“我可是已通知了许多人,他们都答应给你捧场,你可不能出卖我呀!”我本无心花费很大精力去举办一场诗歌朗诵会,那些声音都与爱情无关。但黄海竟然挺仗义地通知了许多人,我倒成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好说:“既然如此,你就再通知一些人吧,初步定在一个月后。不过,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准备,一切就交给你了。”黄海喜形于色,立刻向我打了保票:“没问题!保证完成任务!”我停了一下,故意强调重点部分:“不过女主持人是关键,你一定要按我的意思去做。”黄海心领神会地冲我点点头,显然他已明白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既然事已至此,不如将错就错,用诗歌朗诵会引辛灵出现。由一个不确定的声音变成一个真实的面对的人,我必须让自己具备足够应付各种场面的能力,不能紧张不能出汗,更不能手足无措大失风度。这种能力一要靠锻炼,二要靠我对可能的相见场面的种种想象,做到胸有成竹。经过一番周密的计划,我设想出了三种见面的可能。
其一,我以文学社社长的身份去她的班上找她——我穿戴一新,找到她的教室,站在教室的前门处。一个男生从教室里走出来,我很有礼貌地对他说:“对不起,同学!麻烦你替我叫一下辛灵好吗?”男生充满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目光中写满疑问和猜测。我坦然微笑着,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告诫自己:心中没鬼,怕他什么?男生看不出我有什么企图来,便冲我点点头,然后冲着教室里喊:“辛灵,有人找你!”
辛灵像一只欢快的鸟儿从教室里跑出来,她与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甚至更好。见到我,辛灵愣了一下,然后说:“请问你是”我忙自我介绍说:“辛灵小姐,你好!我是文学社的社长。是这样的,我们文学社准备举办一场诗歌朗诵会,正好缺一名女主持人。久闻你的大名,如果你方便,我们诚邀你的加盟。”
我看见两片红云飞上了辛灵的脸颊,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多谢你的夸奖,我,我能行吗?”
我的心像花儿一样怒放了。我忙不迭地点头说:“你当然能行!我认为非你莫属!”辛灵有些害羞地点了点头,说:“那现在我该做些什么呢?”
做些什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已经拥有了一个极好的开始。但我不能流露出半声儿这样的念头,我一本正经地说:“当然是要和我一起熟悉一下朗诵会的程序和背台词了。我们下午就开始,好吗?”我简直有些迫不及待了。
辛灵如我所愿地点了点头。事情真顺利,我高兴得想唱歌。
但这只是第一种可能,第二种可能我必须充分准备。开始的时候我并不露面,让黄海去请辛灵当主持人,我以评委的身份坐在观众席上,暗中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朗诵会开始了,可容纳千余人的多功能大厅座无虚席,真是盛况空前。灯光一亮,音乐响起,一个有着古典韵味身着旗袍的女孩走上台来,她像一首流动的诗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她轻启朱唇,说:“各位来宾,各位同学”下面的话已无须再听,没错,她就是那个让我痴迷的声音,她就是辛灵!她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充满活力而不张扬,静若闲云而顾盼生姿。我大喜过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举手投足之间流动的美。
朗诵会一结束,我疾步向前走到辛灵的面前,郑重地对她说:“我代表文学社以及所有朗诵会的支持者感谢辛灵小姐的大力支持。由于您的加盟,我们的朗诵会才得以圆满成功。”
辛灵笑靥如花,说:“太客气了,我们本来就应该互相支持的!您太客气了反而显得我们的关系疏远了。”这时我会恰到好处地诚邀辛灵共进晚餐,以示谢意。当然,还有男主持人、黄海以及其他的协办者。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绝不会让辛灵产生怀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事情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还怕不会有意料中的结局吗?
不过,也许最可能实现的是第三种可能。
——我拿着早已写好的通知在星期一的下午,走到二楼敲响了播音室的门。我推门进去,一个穿着牛仔裤和休闲衫的女孩正在低头摆弄音响。我对她说:“麻烦你广播一下我们文学社的通知。”女孩抬起头来,让我感觉眼前一亮,好清纯好可爱的女孩,除了辛灵还能是谁。女孩很快地看完通知,轻声问:“你们文学社要找主持人,不知道要求什么条件?”声音甜甜的,正是打动我的那一个。我假装平静地说:“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要声音纯美,二是要相貌端正。”
女孩低下头,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她,静观事态的发展。终于她抬起头来,断断续续地说:“你看,你看我,我可以吗?”
我忙做恍然大悟状:“真是笨!我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个最佳人选呢?通知不用播了,女主持人就是你了。”
“我行吗?”女孩的眼中闪出缺乏自信的疑问。“不如这样吧,”我接过她的话,顺水推舟,说:“我们可以先练习一下。你播完音后到我们班上找我,好吗?”女孩慌乱地点头,连声谢谢都忘记了说。我不会在意这些,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快步如飞地逃离播音室。事情如此轻而易举地被我解决,我还敢奢求什么呢?三个绝妙的主意,是我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想出来的。我美其名曰:猎获芳心计划。我沾沾自喜地想:这下可以确保万无一失了。但又一想,到底该用哪一种办法好呢?
我正呆坐在寝室苦思冥想之际,黄海推门进来,笑容满面地说:“我已通知各单位人马,明天下午诗歌朗诵会正式开始!”明天下午!这么快,打我一个措手不及。我急切地问:“都准备就绪了?主持人都找好了吗?”
得到黄海肯定的回答之后,我试探着问:“女主持人是不是那个声音?”黄海毫不犹豫地点头,说:“没问题,包你满意!”我偷偷地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看来我是过于紧张了。想必黄海心知肚明,早已帮我安排好了一切。还好,正是我妙计中的第二种可能。
一切如同我的设想,盛况空前,座无虚席。灯光打开,音乐响起,两位主持人轻盈地走上台前。待我仔细一看,险些没有气昏过去。那西装革履,满面春风的男主持人正是黄海,而他身旁长发披肩身穿短裙笑容可掬的女主持人竟是黄海苦追而不可得的刘柳!真相大白!黄海,怪不得你如此热心如此热情,原来别有用心,想趁机大献殷勤,赢得女孩芳心。我怒火中烧,恨得咬牙切齿,只因黄海的一片私心,我的所有努力与美妙幻想皆付之流水。但无奈木已成舟,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黄海和他的梦中情人在台上谈笑风生眉来眼去。
我失望灰心之极,无心再听所有的朗诵,只随便打个分应付了事。我用一个月的时间设想出三条获取芳心的锦囊妙计,却被黄海一票否决,怎不令人沮丧与伤心?台上与台下的欢乐已与我无缘,我觉得自己已是一个孤独的旁观者。
正当我心灰意冷,无限惆怅之时,忽听黄海报幕:“下面请听诗朗诵我喜欢春天这一段时光,作者崔浩,朗诵者辛灵!”这是真的?我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但像小鸟一样欢快地走上舞台的正是我无数次描述和想象的那个女孩,她就这样突然真实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与那个声音合二为一,如此的神奇与美妙。
我欣喜若狂,几乎要跳起来了,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激动更让人兴奋甚至有点儿受宠若惊的事情呢?当你在绝望的时候你梦想的女孩在你毫无心理准备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当你发现你无数次想象的女孩比你想象的还要动人;当你期待已久的爱情的声音终于响起,而且,而且她朗诵的正是你自己的作品时
1999年的夏季,石家庄骄阳似火。细细碎碎的阳光洒满校园的林yīn道,爱情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这一切都是真的?当时你真的那么高兴和激动?”辛灵闪动着迷人的大眼睛。
“千真万确!在那一刻我听到了花开的声音,像阳光一样漫长,像流水一样悠扬,是我一生之中听到的最最美妙、无与伦比的声音!”我十分肯定地说。
5。我那首感伤的“宋词”
那是一些非常奇妙的日子,像我那种环境中长大的人能与一个书中才可见到的外国美人如此之近。
在北大的第一节课我其实什么也没有听进去。那是在一个可以容纳几百人的阶梯大教室,从贵州破败的希望学校考去的我,第一次到这么宽敞明亮的教室,我兴奋得早早地去坐在中间的第一排。老师是一个江浙一带的老先生,他讲得慷慨激昂,可我却一句也没有听清楚。等他转身板书时我转头向教室里张望了一下,那一望不要紧,那一望使我更不能专心听讲了,因为我看见整个教室就像一大锅八宝粥,红红绿绿的,色彩缤纷——黄种人、黑人、白人、棕色人,济济一堂。
安娜就坐在我的身边。但我有意地不去注意她,尽管我早就看到她是一个美丽的异族人。像我在那么一种生存环境中长大的人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和矜持。可是,下课了那些同学的神态和行为是各种各样的,比较张扬的是黑人同学,他们拿出篮球“嗖嗖”地传来传去。我还是坐在那儿,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以不变应万变。可是,这时安娜向我伸出了手,她说:“你好,我叫安娜。”我迷惑而尴尬地跟安娜握了手。过一会儿又上课后,我的眼光乜斜过去,我看见坐在旁边的安娜金发碧眼,初秋的阳光照进教室,她的脸上有一层浓厚的细细的金黄色的毛。那时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因为在此之前我对女性的了解是不多的,对女性的幻想也是比较古典的,可是面前的这位女性却跟我传统的想象大相径庭,她高大、丰腴,操英汉两种语言,笑起来的时候贝齿列列在目。
安娜是加拿大人,她是一位有教养的可爱的女性,在路上碰到她,她在十米的地方就粲出笑容,那笑容是慢慢地绽放开的,星眸闪烁,脉脉含情,在一米远的地方她才站住,亲切地向我问好,留给人一缕温馨和一个回忆。
我是怎么跟安娜接触起来的说不太清楚,好像是那一段日子中我不管走哪儿都碰见她。我到勺园去我从东边走过去,她就从西边走过来;我到教学楼去,刚推开一扇教室的门想进去,她就从里面打开门走出来;我到图书馆去,在寂静的地下室的书库里,我一转弯又看见她站在那里
那是一些非常奇妙的日子,像我那种环境中长大的人能与一个书中才可见到的外国美人如此之近。那种境况中,自我感觉总是有些心旷神怡和一点居高临下。因为开始的那段时间我们一见面她总是要我充当她的老师,给她讲中国的古代文学。在未名湖畔,在博雅塔脚,我给她讲的中国古代文学当然是有选择的。因为给她讲解这些是很费力的,我往往是汉语、英语、眼神、手势一起上,但我感到安慰的是她的悟性很好。有一次,我给她讲柳永的雨霖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我是这样给她解释的:情人分离,痛苦不堪,遥想未来,苍茫一片;离愁别恨自古皆然,只是今后的世界是没有诗意的世界,只是今后的爱情是无法诉说的爱情。她听完竟幽幽地叹了口气说:“爱情真好,即使是失落的爱情也真好。”她说这话时我觉得她非常妩媚,那是一种奇异的妩媚。
一转眼那个学期就结束了,安娜回到她加拿大渥太华的家里去了,我也回贵州老家去过年了。寒假过完又相聚时,安娜居然变得情意绵绵的了,她给我带来了一件礼物,那是一把加拿大北部的山民的小刀,非常精美;我也给她带了礼物,那是一小罐贵州的特产:独山腌酸菜。安娜很惊喜,她惊喜的是那个古色的陶瓷的罐子和玲珑的竹篮,但是我那时却有些担心,她是否喜欢腌酸菜那味道。之后我问她,她踌躇地努力地选择着词汇说:“那味道很有意思,很特别。”我心里不得不承认她的回答是很优雅的。菜不知怎么处理的,后来她把那罐子和竹篮留下作装饰品,一看见这些东西,我就想起“买椟还珠”这个成语。
那个春天我每天都跟安娜在一起。我们一起到中国美术馆去看中国第一次人体美展,她说:“中国女人的人体很美。”我懵懂地回答:“你也很美。”她说:“谢谢。”我们一起到王府井旁的小吃一条街去吃那些美食,她提议为了多吃一些品种我们每样只买一份,一起吃。我尽管觉得那样很别扭,但是也实在盛情难却。我们一起到北京音乐厅去听交响乐,她到那地方去总是要刻意地修饰自己,惊人的美丽。她对我说:“这是对音乐的尊重。”每天跟她在一起,自然逃不过同学们的眼睛。那时同寝室的老三已开始在外面发表小说,经常出去参加那些期刊举办的笔会,让大家羡慕不已。但是,同寝室那几位弟兄对我说:“我们对老三的羡慕是‘低档次’的,我们对你的羡慕是‘高档次’的。”
那年春末夏初,父亲千里迢迢地赶到了北大来看我。父亲到我们寝室时是下午,同寝室的那些弟兄都围着父亲嘘寒问暖。这时安娜用她那奇怪的汉语发音在窗外亲亲热热地叫我的名字,我那时有些怔住了,同寝室的那几个家伙脸上也显出心怀叵测的笑容。父亲站了起来,他一走到窗前就看见了下面的安娜。安娜那天穿一件背心,露着胳膊和肩膀,扬着头一脸的灿烂。我赶紧跑出去支走了安娜,等我跑回来时父亲已经坐下了。父亲是个中学教师,他的人生阅历使他一下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他对我什么也没有说。
父亲住在北大旁边的畅春园饭店。我觉得既然已经被父亲看到了,逃避也不是办法,索性带着安娜正式去拜见父亲。去之前我委婉地告诉安娜不能穿那种太暴露的背心,安娜倒是善解人意,立即回去换了一套衣服,可是她换来的衣服却让我哭笑不得,她穿的那一件大红花的旗袍,在她身上实在是不伦不类。但我想不能过分的要求,我也知道安娜如此打扮其实也是一种良苦用心的慎重。安娜对于去拜见我父亲表现出一种欢天喜地的激情,但遗憾的是父亲是个沉默的人。父亲的话说得很少,只是对我的翻译表现出一些兴致。那天晚餐父亲留我们在那儿吃饭,父亲是个节俭的人,那天的晚餐也不例外,只要了四五个菜,用餐时很好,但用完餐结账时却出了点小麻烦,父亲付账时安娜也拿出了钱包,她对我说:“我应该付多少?”我那时有些急了,忙用英语对安娜说:“你不用付账。是我父亲请客。”父亲后来对安娜说:“大饭店里的东西都大同小异。欢迎你今后有机会到贵州去,那里有很多食品是你没有吃过的。”
父亲在北京玩了几天就回贵州了,但父亲最后那句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客气话,被安娜记住了。安娜认为那是父亲对她慎重的邀请,安娜说如果可能的话明年夏天随我到贵州去,我注意到安娜的措辞,她说的是“如果可能的话”我装作没有在意。
一转眼到了暑假。那个暑假我没有回去,每天都跟安娜在一起。那是我人生中最浪漫的时光了。有时,我在安娜的小套间的里间看一本杂志或赶一个稿子,安娜在外间煮咖啡,在浓郁的芳香中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这样的日子我们已经拥有了一万年,我们是从来生活在一起的
那个假期我们一起到海淀剧院去看了很多电影。记得我们看的一部电影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大海边沙滩上的树阴下,一个男子看着一个美人,对她说:“你对做ài有兴趣吗?”这个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节遭到我猛烈的攻击,安娜聪明地对此不置一词。她问我中国人是怎么表情达意的,我那时确实没有什么经验,我只能拿书上看来的那些东西对她卖弄——中国人谈恋爱首先是眉目传情,送秋波,再借书还书,几次之后在书里夹张电影票或情书,最后才说句很重要的话“我爱你”;如果顺利的话再洞房花烛夜——这是基本程序。这样讲问题就出来了,安娜首先要我送个秋波给她看,这可难坏了我,我只能给她学术性地这样解释:“所谓秋波是女性在特别的时空和特别的情感下,对特别的男子一种特别的眼神,是女性生理和心理的一种自然现象。男性没这功能。”安娜回到宿舍后就坐在沙发上练习送秋波,我看着她的那双蓝眼睛,她的眸子在眼眶里四处打转,定了下来却又变成了对对眼
但是我终究没有对安娜说那句话,因为我不知道那句话是用英语说还是用汉语说。用英语说显得太轻佻,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用汉语说又显得太庄重,千钧重担从此压在肩头。这就像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说的:英语的“我爱你”和中文的“他妈的”差不多。
到秋天的时候,安娜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她过些日子要到印度去了。她们那个硕士班是北京大学和印度的新德里大学合办的,她后两年的求学生涯得到印度去度过。老实说我确实是有些悲痛,但我想我应该表现得有风度些。那最后的日子我们到了香山,到了长城,到了北京一切可以去玩的地方,那些花花绿绿的门票都被我悄悄地收藏着。
终于到了那个日子,我送她去机场,那时我确实十分伤感,我们一起念我教过她的宋词:“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安娜最后对我说的一句话是:“我会想念你的。”我不知道说什么,鬼使神差又念起了宋词:“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她最后抱着我送她的那束菊花消失在安检门的那面。我知道,一个中国乡村青年和一个加拿大姑娘的故事结束了;我知道,安娜——一个善良的美丽的人,在她的心里,有对这段友谊甚至爱情的看法。而于我,她从此后便是我心里的那一首感伤的宋词和珍藏的门票。
6。寻回我的相思扣
婚礼上,很多人看见新郎胸前的那枚相思扣,也有很多人知道相思扣后面的故事,却很少有人知道,那枚相思扣里面有两枚硬币。
刚上大学那年“相思扣”正风靡校园,同室的六个女孩儿都被“卷”了进去,纷纷编织着自己的爱意,就连没有男友的我也不例外。其实极简单:取一枚硬币,用色泽鲜艳的细丝线把硬币层层包裹起来,再缀上个漂亮的蝴蝶结,一枚美丽的相思扣便产生了。据说,一枚硬币代表一心一意。
当“相思扣”风刮过后,那枚五彩缤纷的相思扣也被我束之高阁,因为无人可送嘛。
很久后的一日,忽觉心烦意乱,顺手拉开抽屉翻出所有的相思扣,拣出一枚最精致的,在室友惊诧的目光下,把余下的纷纷解体成若干枚五分硬币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彩线,然后把仅存的那枚相思扣放回原处,坐在那儿想我自己的事。
寝室里就像被谁投了一枚炸弹。
“天,我们的阿锐要心有所归了!”年长的阿梅先嚷。
阿新也不甘示弱地接着嚷着:“是啊,这种迹象足以表明但欲知后事如何,且看那枚相思扣落入谁人之手。”
室友们打趣我让我供出那位即将“携扣者”我当然不会投降。见我如此,最小的阿楠双手合十闭目为我祈祷:“但愿阿锐的本世纪最美丽的一枚相思扣平安无事,阿门。”
顿时整个寝室内全是笑声。
她们猜对了,我把相思扣很快送了出去;但她们猜不到,我送的人是伟,其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另一所大学。
伟是个相当优秀的男孩子,父母高知,家境优越,很得女孩儿的青睐。高中他是班长,我是团支书,我们彼此配合得相当默契。临上大学前,伟拉着我的手说:“真的想永远和你合作,当然,更希望永远牵手。”我懂伟对我的感情却装着听不懂他的话。然而,分别后的伟让邮递员把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信递至我的校园,我终于不再矜持地给伟邮去那枚相思扣。“我欣喜若狂,”伟在回信中形容自己说“我把那枚相思扣挂在我的胸前。拥有了它,就拥有了一份忠贞的爱,阿锐,你永远地‘扣’住我的心。”
而那枚我所编织的相思扣却没有扣住我的心。很快我后悔了。愈是看到校园里成双相偎的情侣,愈是羡慕同室女孩儿有人在旁嘘寒问暖,这种想法就愈是强烈。而伟,那虽关怀备至也如期而至的信,却只能使我得到暂时的安慰。渐渐伟的信我回复得少了。
我终于“忘记”了曾经编织过相思扣并把它送给伟的故事,而去精心地扮演另一个故事的女主人公。男主人公东也是个很优秀的男孩儿,只是家境与伟差了许多,但我不看重这个。东不与我同系,可因为都是校学生会成员故接触颇多,我相信当初要不是有伟,东的眼睛会一下逮住我的心。我把一切毫不隐瞒地告诉不在身边的伟,最后的请求是让他忘记我,当然还要毁了那枚相思扣。伟回信了:“阿锐,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我不承认失败,因为我是第一个得到你的相思扣的男孩儿。放心,只有在你和别人结婚时,我才会把相思扣还你,否则,我会一直挂在我的胸前。”
想不到伟会这么回答我,我感动得哭了。其间伟已是校学生会主席,况且他那么优秀,身边有不乏才气出众的女孩儿,一切是暂时的,我这样安慰自己。另一方面,是我对东的确动了真情,甚至想象和东步入结婚礼堂的情形,但我始终打不起兴致为他编一枚相思扣,尽管东曾求过我,可我推诿说自己太笨,不会。
伟的鸿雁依旧飞到我的校园,频率丝毫不见减慢。伟把他的喜怒哀乐依旧娓娓地讲给我听,却尽力地避免着情爱之类的字眼儿。只有一次,在信的末尾又写道:“我真的‘忍无可忍’地告诉你:无论你飞得多远,依旧会回到我的身边栖息,你不过是暂时迷了路。”
我无动于衷,因为有东。
每次假期的同学聚会,我和伟当然参加且是主角,伟依然深情地处处关照我,我们的默契如前。他总是有意无意地让我看见他胸前的那枚相思扣,甚至当我的面对老同学们炫耀:这是他惟一心爱的女孩儿所送,却不言是我。其实大伙儿心知肚明,不然为什么每次都把我推到他的身边呢?
我知道伟是爱我的,但东呢?
一切都不尽人意。东是那种艺术细胞极浓的男孩儿,特多愁善感,和我的活泼开朗形成鲜明对比;尤其不能容忍他可以话烂到肚里,也不肯与我交流。接触的时间越多,这种矛盾越大,更可气的是又吵不起来,于是心情就格外的烦。为此,阿楠她们没少劝我,我依旧不快乐,一次阿楠大咧咧地冲我摆手:“阿锐,算了,找你那枚相思扣去吧,那才是你真正的相思。”
和东的交往随着毕业分配的临近愈加淡泊。毕业分配表下来了:我在沈阳,他在吉林,虽不远,却是真实的两地,我们别无选择地友好分手,虽然心也一阵阵地发痛,但事实证明,我错了。
但我并未全盘皆输,我还有伟。毕业离校那天,伟来接我,东来送我,伟很大度地伸手与东握别,并称感谢东对我的照顾。末了,还拿出那枚相思扣对东说:“我比你幸福,因为我拥有她的一枚相思扣,纯色的,一枚硬币,代表一心一意。”东的脸色很难看,而我的眼泪也成串地落下来。
披上婚纱的时候,伟和我相对,他把我紧紧地拥在怀里,长出一口气:“阿锐,我终于得到你了。”正得意忘形地要吻我,我的手触到了那枚相思扣,我的目光落在上面,伟也随着我看,我们就这么谁也不言地看着这枚相思扣。蓦地,我想到什么,一下把它从伟的脖子上摘了下来,伟愣了一愣,正欲抢回,我告诉他会还他一枚完整的相思扣,只让他10分钟内保持缄默。然后伟诧异地看着我把那枚相思扣打开,看着我又放进一枚五分硬币,看着我又重新缠绕而成的相思扣,终于憋不住地问我:“干嘛,又放了一枚硬币?”
我重新把相思扣挂在伟的胸前,紧紧地依偎在他的怀里,我的眼看着他的眼:“知道吗?一枚硬币代表一心一意,放两枚硬币,是因为我觉得我要用两倍的情对你”没等我说完,伟捂住我的嘴“不仅仅是,它代表你的一心一意,我的一心一意,你我的两颗心合而为一枚相思扣。”然后死死地吻住了我。
婚礼上,很多人看见新郎胸前的那枚相思扣,也有很多人知道相思扣后面的故事,却很少有人知道,那枚相思扣里面有两枚硬币。
7。租个女朋友就是好
那个黄昏风很大,荷叶已经在隆冬中写就了生命,我约兰兰到校旁的湖堤上散步,我暗暗发誓,等走到堤中间,一定要开口。
大一的春节里,和我一起在省城读大学的李杰将女友带回家,惹得村里的老幼都想出个理由去李杰家串门,借机目睹一下他的女友。而我仅仅带回来了母亲所喜欢吃的柑橘,母亲却责备道:“哪要你乱花钱买这东西,看人家带回个媳妇多漂亮。”
母亲的那颗心只有我才最为理解。自九年前父亲去世后,母亲含着泪将一个个攒起来的鸡蛋换成钱供我们兄弟俩读书,不到16岁的弟弟在我升入高中时便辍学打工了,母亲为此流了几夜泪,直到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母亲才露出从未有过的笑容,她把家里的大半积蓄拿出来给我说:“伢,城里不比咱乡下,吃穿不如人就被人看不起,以后谈对象就难”
自从见到李杰温柔如花的女友后,要强的母亲对儿子又多了一份希冀,她更加没日没夜地劳作,同时写信劝我在大学里遇到合适的就谈一个,不要像我表哥博士生找个体户素质差得不行。
但我怎能比得上李杰呢?他的父亲承包了一个茶场,是我们那儿有名的“李财神”李杰在那所学校里钱用得很凶,社交面很广,不少女孩为他所倾倒,而啃着馒头萝卜条的我只知道趴在图书馆里看书。到大二结束时,我们班上只有我还是快乐不起来的单身汉,在一同进入大学的七位老乡中,似乎只剩下我和见到男生就脸红的兰兰让一个个美丽的双休日变得空空落落的。
正当我为自己的形单影只而烦恼时,过度劳累的母亲却病倒了,但是她还是坚持写信暗示我谈朋友不要怕花钱,并偷偷地把弟弟打工给她治病的钱寄给我。收到信和汇款单后,我的心在滴血,那个没有星光的晚上,我一个人跑到校旁的沙湖边痛哭了一场,我发誓要满足母亲这多余的关爱
国庆节那天,我们七位老乡决定到东湖的磨山去潇洒一回。兰兰也来了,她穿着一套洁白的运动服,在蓝天白云下快活得像一只白天鹅。在这片欢乐的海洋里,想和兰兰合影竟使我一路上诚惶诚恐,直到凤凰台前我才鼓足勇气说出口,兰兰的双颊立刻出现了红晕,女孩的羞涩和腼腆使她拉着另一位女老乡小莉,就这样,一张在一对展翅欲飞的美丽凤凰雕像前三人的合影诞生了。
后来,没想到那张照片差点带来一个小小的青春悲剧。故事开端于弟弟的一封信,他说已经病了两个月的母亲仍不见好转,怕吃荤,四肢无力,但我却连续收到母亲的三张汇款单。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将那张合影寄给母亲,我在信上说:“妈妈,最左边像一只白天鹅的兰兰是我的女朋友,以后就少给我寄钱吧”这个美丽的谎言果真给母亲带来了莫大的慰藉,她收到照片后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给别人看,同时很少给我寄钱。
一封信令人无法想象地使我变得如此“卑鄙”那张“照片事件”像给我套上了套子,令我愧疚不已,偶尔远远地看见兰兰走来,我便像逃命一般躲开,看到痴痴傻傻的兰兰还蒙在鼓里,我几次想向她道歉,可哪有勇气开口呢?
寒假正准备回家,弟弟一个电话把我击蒙了,可怕的“癌”字竟和母亲联系起来了,顷刻山崩地裂,我甚至拿电话的力气也没有,泪水吧嗒吧嗒地落在桌子上。弟弟要求我回乡时一定要带上“女友”兰兰到城关县医院里看望母亲,否则她会死不瞑目的。
天啊,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失去母亲啊,病中的母亲怎能被那个谎言伤害呢?我的眼里流出来的不再是泪而是心中的血。室友们纷纷为我出谋划策,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最好是花些钱请兰兰一起看望我母亲。这简直太荒谬了,但想到母亲已经到了生命的黄昏,我只好默认大家的主张。不过,我早就听说过这种“租用”的男女朋友已在大学城里暗暗流行起来,再说兰兰的家乡就在城关里,碍着老乡的面子也许会答应的。
那个黄昏风很大,荷叶已经在隆冬中写就了生命,我约兰兰到校旁的湖堤上散步,我暗暗发誓,等走到堤中间,一定要开口。
兰兰穿着很单薄的红绒外套显然有些冷,而那段越来越短的堤坝使我充满了不安、焦急、渴望,甚至恐惧,兰兰那双清澈的眼里充满了疑惑地看着我,我立刻像失败的战俘一样低下了头。最终我以“请原谅”三个字开始了自己的叙述,兰兰听完母亲和那张照片的故事后,双眼睁得很大,而我这时竟像小孩似地呜呜地哭了,等待着兰兰暴风骤雨般的怒吼
兰兰没有怒吼,更没有骂我“卑鄙”而是平静地说我不该用那张照片来制造谎言,这无私的宽容竟使我嚎啕大哭起来,兰兰慌忙许诺愿意帮助我,劝慰我不要太伤心。这荒谬的请求竟没有遭到拒绝,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很认真地说:“兰兰,谢谢你,我会给你200元钱的报酬的。”兰兰颇为生气:“谁希罕你的钱我仅仅诚心帮忙而已,不过,可不真是你的女朋友”她的脸“刷”一下子红了,我看她时,发现她的眼里也有一层模糊的水雾,一段美丽的友谊从此开始了
我和兰兰在县城下车后,立即赶往医院,不久前做完肝部切除手术的母亲见到令人炫目的兰兰时,惊喜得要为她拿水果,兰兰连忙阻止母亲,说:“伯母,您好好休息吧,不要太客气了。”母亲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血色。她在兰兰的扶持下重新躺好,而我的心却被兰兰甜甜的一声“伯母”融化了。兰兰没有和我们一起吃午饭就回家了。第二天,她提来了一大塑料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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