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我的爱人,你又出差了。你周末刚走,周日我就开始想你了,而且厉害。其实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差了。可是这次,你前脚刚走,对你的思念后脚便到了,宛若春天里的枝条,那些树叶儿呀,一日稠密过一日。
是的,春天来了,连朽木头都发芽儿了,何况我这颗爱你的心啊。
贝,我们是地道的老夫妻了。我们都结婚快十年了。在如今这个什么“七年之痒”什么第四种情感流行的年代里,我们两个谁都没有被那些东西沾染过。这么多年来,我们两颗相爱的心从来没有为别的什么人而波动过,不是碰不上跟我们合得来的人,而是,在我们的心里,你是最好的,我是最好的,谁也比不了的。
在我们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换过心了,你身上的那颗是我的,我身上的这颗是你的。这句话是三毛说的,可是将它放在我们两个人的婚姻上,是再恰当不过了。三毛啊,那个精灵女人,她把我心底里的话都给说尽了。
贝,其实你并不是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我理想中的王子是长发飘飘的忧郁男儿,他喜欢流浪,他吹的一手好笛子。可是,你偏偏是个公务员。你永远梳着那种规规矩矩的头发。还有,你不懂忧郁。这个世界上拥有忧郁的人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跟他的成长环境及经历有关,另一个是他喜欢文艺。可是,这两个你都不具备,所以,你常常不明白我的满怀忧郁。你还内向,从来不會表达自己的情感,在你的脸上,永远找不到快乐和悲伤,你总是沉默成山。
可是,贝,我还是愿意跟你在一起。明明知道对方的许多缺点和种种毛病,却还要跟那个人在一起,这就是爱情;明明知道对方不是自己的白马王子,可还要守着他,这才是爱情。
我知道,我是你心中理想的那种女人。我爱哭爱闹,跟我在一起,你轻松,没有一点压力,我的高兴和不高兴都写在脸上,你一看就知道,你不用费心巴力去猜。
这么多年了,你从来没有认真对我说过你爱我。当初恋爱时,你都没说过那三个字,就是问我说我们结婚好不好?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因为我知道,你的爱是山,重过世界上任何一种的情感。
结婚后,你倒是说过一次那三个字,是在床上,我们亲密的那个时候,你含糊不清的喊了一次,事后,我要你再说一遍时,你却说不出口了,憋了许久,红了脸望着我,象个孩子,我心软了,就算了,不再逼你了。
不过,上个周末,我又逼你了有一回。
上周末,天气好得出奇,我们开车出去了。车子在宽阔的道路上行驶,旁边的树木青绿得逼人的眼睛,有杨树柳树,还有桃花和雪松。杨树跟柳树是挨在一起的,一个直入云霄,另一个柔软匍匐。它们在辅路上。桃花跟雪松也是挨在一起的。在主路的两侧。那不是普通的桃花,它嫣红,不结桃子的,它真的好红呵,象女人的那颗鲜活的心。雪松绿得发墨,无声息地在桃花的身边站着。
我将头伸到车窗外,望着。望着望着,那些柔软着身体的柳树,和嫣红得让人血液沸腾的桃花,一并都进入到我的心里面来了,它们分明就是我啊。而那些杨树雪松呀,又怎么不是你呢?我扑到你的怀里,一遍遍抚摸你的下巴。下巴上满是黑黑的胡茬。我最喜欢你满脸胡茬的样子了。每到周末就不许你刮脸。摸上去淡淡的痒,到了心里边,却成了深深的眷恋。
你一手拥着我,一手开车子,脸上仍然一副不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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