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的。下午要跟赵常务下乡,回来时估计时间来不及,所以于永乐吃了午饭,就到街市上去转悠,一路思量着该给胡蝶买什么样的礼物。
昨天赵常务刚打趣说,像自己这个年纪的人下班后回到家还亲自洗衣做饭,简直是人生的败笔。
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
自己昨天之前还在人生挫败的边缘左右徘徊,借赵常务的吉言,今天再进家门,已经与昨天的那个自己不可同日而语了。
赵常务如果再接再厉地指引,再私授一两个锦囊妙计,感觉自己离人生的颠峰已经不远了。
一路上,于永乐始终在琢磨着,该给胡蝶买什么样的礼物呢?
他自己从没过这方面的经验。
鲜花,太俗。虽然大多数女孩子在收到鲜花的一刹那,都掩藏不了内心的喜悦。只是花无百日红,不过几天就凋谢了。
钻头倒是代表永恒,然而自己现在穷小子一个,内心有这样的想法都是一种奢侈。如若有朝一日自己时来运转,变成了钻石王老五,再另当别论。
突然想到胡蝶向来装饰朴素,她脖子上都没有一个像样的首饰。
这样想时,于永乐走进了一家金六福的饰品店。
胡蝶晚班下班以后,回到家已经是十点半之后了。
于永乐使出看家的绝活,烧了三个小菜留给她。
胡蝶一如往常,若无其事。她吃过饭,就开始洗漱洗衣服。
于永乐本来想等她晾完衣服,再将她叫到身边,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料想着她的反应,刚开始是礼貌地拒绝,然后平静地收下,但终究掩盖不了内心的欢喜。
胡蝶晾完衣服,对着坐在一边的于永乐斜视一眼,道声晚安,最后径直进了自己的房间,锁上了门。
于永乐愕然。明明设置好的剧情,结果全跑偏了,一点不按自己构思好的步骤来走位,这可如何是好?
他想她昨晚上何其激情似火,现在竟然这样冷若冰霜,难道女人都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
“胡蝶。”于永乐依旧坐在原地,隔空喊话。
“什么事?”
“你先出来,我有几句想对你说。”
“我今天上班很累了,想早点休息。有话明天再说,好不好?”口气冷淡得像炎炎夏日开冰箱时冒出的空气。
“不行,你知道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睡一觉起来可能什么都忘了。”平时说这些话举重若轻,现在说得像害了风湿的唐老鸭走路一样蹩脚。
“你这是未老先衰,跟我可没有什么关系呀?”
“谁说没有关系,昨晚---”于永乐感觉自己此刻混乱的思维,就像上学考试时匆匆写的作文,写到一半,发现跑题了,而要放弃,又心有不甘。
“别说了,我现在有点头晕,感觉有点感冒了。”
“真的?严不严重?你先开门,让我看看。”
“不严重,我睡一下就没事了,你放心好了。”这分明是有意躲避,意思已经够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