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摇着季沫胳膊蹭了一下,林惊宇撒娇着说:“沫沫,我想吃玉米栗子羹~”
季沫头疼地依他所言,点了份玉米栗子羹。
唐煦惊讶,呦呵?原來自己和林惊宇还是情敌?这样也好,不用费心思去掰弯小宝贝了。
刚才林惊宇叫出“沫沫”时唐煦就已经反应过來这个孩子正是那天晚上自己和季沫第一次碰面时打來电话的人,如果他和lan在一起,那么他肯定懂电脑,lan不会留无用之人在身边的。
有趣,真有趣。唐煦摸摸脸,对自己先一步发现林惊宇的真实身份感到特别骄傲。
尤其是在林惊宇还不知道的情况下。
这里面最懂吃的莫过于王潇晟了,听他的分析和介绍,五个人点了十几盘子菜,看來吃不到下午两三点是别想走了。
为了知己知彼,唐煦还特意去了那家假的暖色系。
真店在京城也有,这个假店模仿的太像了,无论是招牌还是店面,无论是设计还是装潢,和真正的暖色系并无两样。
唐煦坐了一会就走了,毕竟过几天就咱开庭,自己不好在这里多呆。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这家店会不会有什么背景,万一他们能买通法官,那自己可就要再三斟酌,千万不能留下语言上的漏洞。
店里参观过了,接下來唐煦想去a大看看,一行人又陪着他去a大,反正时间充足,任唐煦在校园里随便逛逛得了。
沒想到唐煦感慨万千,“这里曾经是我的母校啊!”
母校竟然培养出了你这样的败类,渣滓,变态!
季沫沒好气的跟在季末后面走,林惊宇可怜巴巴的被抛弃到一边哪儿凉快呆哪儿去了。
唐煦对a大很熟,人家在这里读了三年的书,最后一年外出实习,再怎么着也比季沫知道的多。
沒想到他们两个同一个学校出來的,林惊宇心里酸唧唧的,开始后悔当初自己怎么就选了c大呢?要是选a大,说不定也可以像吴煜米黎一样整天腻在一起……
吃过晚饭,季末告诉季沫开庭的时间,请他务必到场。
季沫跟爽快的答应了,于是准备散场回家。
唐煦挡住季沫,“宝贝,听说你的床很软,难道身为东道主的你不肯借用几个晚上?”
谁告诉你的!?想要借住?还东道主呢?我只是在这里上大学罢了,季沫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沒门!”
宝贝反驳的太过无情,唐煦的表情称不上好看,邪魅一笑,低哑地小声说:“宝贝,难道你忘了那天晚上我们在……”
其间的意思让人浮想联翩,季末疑惑不解地看了小孩一眼,又看了信心满满的林惊宇一眼。
季沫和……唐煦?林惊宇不担心吗?
林惊宇对自家媳妇那是一百个信任,他一听唐煦压低着声音说话就立刻反应过來唐煦正是那天晚上拿着季沫手机的男人。
这是故意刺激自己的好吧?!沫沫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抓紧了季沫的手,林惊宇故作大方地说:“外面酒店数都数不完,沒必要和我家沫沫挤在一块吧?大叔,你好意思吗!”
林惊宇故意咬重“我家”这两个字眼,唐煦又不是傻瓜,肯定能听懂其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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