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消失在视线中。他不认为这种情况下,她会从手提袋内拿出假发急速戴上,他猜想她是刻意躲在高大乘客的后面,不让自己被看到。
他也可以更积极一点,将车子留在原地跟踪她,但本能告诉他,现在就这么坚持并不聪明。一旦他尾随着她,她就会逃跑。还是让她自己主动来找他。
她会调查他的背景。该死的!他拿出手机打一通到美国的紧急电话,让一些计算机玩家有薪水可赚,确保除了大幅改编及杜撰的细节,没人知道石洛克的真实身分。
妥善处理这件事后,洛克操心如何解决另一个比较不紧迫的问题:这辆捷豹车。将车交回租车公司前,车窗要先换过,他真的不想让法国警察知道他。这件事不是好的政治关系,他也必须假设像赖氏这样的组织,在任何重要地方都会部署线民,法国警方当然在内。
他喜欢这辆捷豹,但必须放弃它。这车太该死的招摇。也许换辆奔驰不好,仍太醒目。也许挑辆法国车。雷诺或同类型的;但讲真的,其实他偏好意大利跑车。只是他必须优先考虑工作,该死的,如果他开辆光鲜艳丽的车,黎璃也许不愿跟着他四处晃。
天啊!看见她悠闲走进公园时,他差点被咖啡呛到,她的模样一点也不像被通缉而跑遍欧洲的人。他向来是个幸运的混蛋,看来这运气仍持续着。什么神奇的计算机分析,什么逻辑推理等狗屁东西他只需坐在小鲍园的长椅上。不到十五分钟她就现身。好吧!逻辑推理帮他筛选出她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实验室附近;即使如此,他还是个幸运的家伙。
他同时也该死的幸运,没被子弹打中。可惜捷豹车无法幸免于难。温法兰会说他又耍特技了,且付出这么高的代价。但他就是喜欢生命中有些小刺激。温法兰也一定会质问他,到底在想什么?把事情搞成这样,而不是单纯地执行他被派来完成的任务。但,他不只是一个幸运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好奇的人。他想知道黎璃的计划,了解实验室里究竟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更何况他也不能做什么,因为黎璃刚才占尽武力优势。
奇怪的是,他并不担心。孟黎璃是个职业杀手,不能只因为她受雇于好人,就低估她的危险性。但她不愿看见公园里的老人受伤,也没像那两个玩足球的男人那样,全然不顾旁观者受伤的可能,胡乱开枪。单为这些原因,即使她不是猎物,他也会出手帮她。
他还不想告诉温法兰任何事,因为法兰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何会在如何再次找到黎璃都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还纵虎归山。
基于信任人性,他认为约莫一天之内她就会主动联络。他曾经伸出援手帮她,令她开怀大笑,况且也没做任何其威胁性的事。他甚至自愿进一步协助她,也给出他的身分资料。她之所以不愿放下那该死的枪,是因为她以为他会用手枪对付她,即使他没做任何可疑的事,她还是认为他有嫌疑。
她够厉害也很危险,如果轻举妄动,结局一定是身上多了几个通风口,毁掉他幸运儿的称号。如果打电话之事变成误判,走回寻人的无聊之路:运用计算机及逻辑推理就是了。
运用那天剩余的时间,他找人换掉捷豹的车窗,又另外租辆车子。他从最普通的雷诺小车着手,却在最后一秒改变心意,决定挑选梅甘娜雷诺跑车,它内装现正炙手可热的六速传动小型涡轮增压器。这完全不是平凡的车种,但他认为借重车子的速度及控力的机会很大,他可不想因为少了几匹马力而被逮个正着。他的视线粘在租车公司里那辆红色的车款,但终于选择了银色。毕竟没道理摇着红旗吶喊:“看这边,我在这里。”
直到天色全暗了,他才办完事返回布里斯托酒店。肚子虽饿却没心情在人群中用餐,所以他直接上楼,打电话叫点餐服务。等着食物送来的同时,他脱掉鞋子、外套,砰然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他习惯看着天花板想些难以解决的事情现在他想的是孟黎璃。
看过档案内的彩色照片后,今天她一现身他立即认出来。尽管如此,照片却无法传递她举手投足间所流露出来的活力与张力。他喜欢她的脸,有点瘦但轮廓很深,高起的颧骨,傲慢的鼻子。全能的主呀!还有那张嘴。光望着她的嘴,他的下面就硬了起来。她的双眼恍若蓝色的冰,但嘴唇却如此柔软、脆弱、性感,以及众多无法言喻的感觉。
当他表示希望她能投怀送抱时,并非开玩笑。只要她开口,他会以破纪录的速度将她载回布里斯托酒店。
他清晰记得她的长相及穿着:深灰色长裤、黑色短靴,蓝色牛津布衬衫、深蓝色的厚呢短大衣。他应该牢记着,每当她穿上那款靴子时,就代表她携带手枪。发型简单利落,刚好及肩,长长的发束恰好框住她的脸。虽然厚呢大衣遮掩住大部分的身材,但从双腿的长度及形态判断,应该属于瘦削型。她的身体似乎有些虚弱,眼眶下方有黑眼圈,好像刚病了一场或是缺乏足够的睡眠。
渴望她,增加了工作上的难度:事实上,对这件势在必行的事,他感觉些许恶心。他能调整或巧饰规则,但不能打破。好吧!至少不能悖离太多。他会依照自己的时间表完成任务,但若迂回且绕点路,就顺其自然吧。挖掘出贾氏夫妇被谋杀的真相,知道谁是雇主及其动机,对他来说也无妨。赖氏组织全是社会渣滓,让他们尝尝正义的重惩也不错。
如此一来,也能争取到和黎璃相处的时间。可惜到头来,他仍须背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