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两年的情人,还是曾经同居过的亲密爱人,曾以为会老死不相往来,在没有预期的心理下不小心就这么遇见了,该怎么办?
如果是在街头,可以假装不认识对方,然后潇洒的头一撇,来个擦肩而过,连微笑都不用给;如果是在餐厅,那可以你吃你的、我吃我的,优雅的将美食给全数吞入嘴中,然后连招呼都不用打,还是假装不认识。
但如果是在办公室里,眼见对方嘴角衔着笑意,都已经伸出手来要寒暄相握了,还可以假装不认识吗?
燕慈的脑子只让她维持三秒钟的停滞状态,随即,她两边的唇瓣勾起十五度的专业微笑,伸出了那白皙纤细的右手。“您好,我是燕慈。”她还是决定假装不认识。
“你好,我是杜绍恩。”杜绍恩的音调明显压低了几分。
这里是“恩华”有限公司,是间员工不到三十人的小型企业,专门设计美国品牌的服饰公司。
在这间马蹄型兼展示间的会议室里,正站着两男一女,场面是客气的互相介绍。
“杜先生,很高兴认识你。”燕慈收回了与杜绍恩相握的手,唇角依然挂着笑意。
“欢迎你加入恩华,以后公司要多仰仗你的专业了。”杜绍恩在客气寒暄中,眼神却有股警戒的轻蔑。
“燕慈可是我高薪从友力挖过来的,以后大家都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同事了,别这么生疏。”说话的是刘鑫华,他爽朗的大笑了几声。
“燕小姐在企画广告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相信能将恩华所代理的品牌有效率地在市场上打开知名度。”杜绍恩的态度没有多余的热情,反而审视的意味显得浓厚。
“我会尽全力贡献自己的经验及所学,希望能让恩华愈来愈好。”燕慈微微点头。
她的笑意刚刚好,不热络、不巴结,客气中有着她的傲气,多年的社会经验让她已经能将情绪控制到最完美的境界。
“绍恩,晚上帮燕慈迎新,要记得。”刘鑫华交代着。
杜绍恩轻点头。“没问题。”
“燕慈,那我带你去你的座位看看。”刘鑫华打开会议室的门,率先走在前头。
燕慈对着杜绍恩礼貌性的一笑,这才跟着刘鑫华走出去。她的双拳悄悄在身侧握紧,显示她正极力控制的力道。
在刘鑫华带领着她介绍过环境及同事之后,当她在她的新办公桌前坐下时,她有股想要逃跑的冲动。
如果知道杜绍恩也在这里工作,她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刘鑫华的挖角的,可是看杜绍恩那份笃定的样子,难道他早就知道她要来这里上班吗?
回忆如潮水般,一波波涌进她的脑海里
她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服饰业工作,在那里认识了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杜绍恩。
她是企画部的约聘人员,他则是企画部的主任。
她一天努力工作十二个小时,然后在短短三个月内变成正式职员,再以一年的时间升上专员。
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下,她疯狂地迷恋上杜绍恩。
杜绍恩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最典型的白马王子,他高大挺拔、五官深邃,明明不是混血儿,却有着跟混血儿相似的浓眉大眼、挺鼻薄唇。
他不笑时显得很严肃,他笑时又显得很温柔;他的话不多,却是固执得像一头牛。
他发脾气时,不会大声骂人,只会大眼微眯、皱眉轻蹙,然后叫你滚,不要吵他;他沉思时,静得像一面深幽的湖水,让人猜不透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对女人很好,对自己的情人更好,那是专心一意,绝不会有劈腿的情形发生。
她就像是所有的小女生般,无法抵抗他所散发出来的魅力,然后扑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对他俯首称臣。
“燕慈”
刘鑫华的低喊声让燕慈从回忆里回神。
“刘总。”她马上站起来,漾起一抹笑。
幸好她手上拿了一本关于“恩华”的简介在看,否则第一天上班就打混,她这个高薪被挖过来的企宣部经理可就糗大了。
“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刘鑫华热络地说着。
“嗯。”她拿起皮包跟着刘鑫华一道走出公司。
七月的艳阳天,晒得连头皮都发麻。
燕慈拿出皮包里的小阳伞遮挡烈日,刘鑫华绅士地拿过她手里的伞,否则身高的差距下,这样并肩走路有点怪异又有些困难度。
两人来到五分钟路途的简餐店用餐。
刘鑫华和杜绍恩是完全不同典型的男人,他幽默风趣、开朗活泼,是那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豪迈男人。
就像这样的好天气,让她看着刘鑫华的比手画脚,听着他说的笑话,她的心情顿时从见到杜绍恩的谷底又爬了上来。
刘鑫华是恩华的总经理,也是最佳的业务人员,他的人脉之广,台面上许多响当当的贵妇全都是他的客人。
“原来恩华指的是刘鑫华和杜绍恩,我还一直以为只有你一个老板呢!”她在吃完饭,喝下第一口冰红茶时,有意提起这个问题。
这两年来,她故意忽略杜绍恩的消息,不闻不问他的去处,几乎让他的名字隔绝在她的生活外。
原来,他在离开前公司之后,是和刘鑫华合伙创业了。
“我和绍恩是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前两年我回国想开设公司,于是就问了他的意愿,没想到我们一拍即合。他负责谈定国外的代理品牌,连同公关和企宣、行政和财务,可是他实在太忙了,一年常要出国好几次,在公司逐渐稳定后,我才会借用你的长才,让你过来分担他的工作。”
“为什么我在业界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她不得不问清楚,这样好决定自己的去留。
“他那人很低调,绝不出现任何公开场合,所以对外都是由我这个总经理应酬出马的。”刘鑫华轻笑着,他对眼前的美女有着十足十的好感。
燕慈绝对不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更没有姣好火辣的身材,她是那种集知性、智慧、自信于一身的现代都会女性。
讲话很俐落、步伐很匆忙、微笑很淡薄,只是她那一双大眼,对男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懊说是电眼吗?明明她也没有拚命眨动长长的眼睫,明明她也很正经在聊天,可是只要她的眼睛稍微笑一笑,大概没有男人不被电到。
“那杜先生知道是我要来接任企宣部经理的位置吗?”燕慈问得很认真,就像是在谈公事般的认真。
“燕慈,这你不用担心,我事先已经将你的履历资料都给他看过了,你得由他的手上交接工作,所以这是他点头同意的。”刘鑫华收敛精神,好不容易把她挖到公司里来,他一定可以近水楼台的。
“这样呀!那我是不是得赶紧先跟杜先生办理交接?”
“他明天要带设计师飞义大利,不急,等他回来再交接,你可以先熟悉公司的运作,别给自己太多的压力。”
“他要去几天?”她再问。
“十天。”
她点点头,心头突然像是卸下一个重担似的。
她勾起笑意,缓缓吐出一口气,从见到杜绍恩那一刻开始,她才知道自己的神经绷得有多紧,心脏纠结得有多难过。
刘鑫华看她这么一笑,不明白她在笑什么,却明白他的心正怦怦乱跳着,他的的确确被眼前的女人给吸引了。
她愉快地喝光了一整杯冰凉的红茶。
杜绍恩知道她要来上班,他为什么还要用她?难道是觉得她不会威胁到他?还是不把她放在眼里?
她带着满肚子的疑惑,这下她就没有拍拍股屁走人的理由。
这是一间典雅清幽的日式包厢,和式的格局、昏黄的灯光,每个人都坐在榻榻米垫上,中间围着一张长方型的桌子。
姿势可以慵懒些,聊天可以随兴些,话题就可以百无禁忌的东南西北。
杜绍恩看着一房间的同事,约莫十几个人,大家的话题全都围绕着今天的女主角,那个被从友力高薪挖角过来,且曾经和他同居过一年的燕慈身上。
她的长发束成马尾,两耳戴着细钻耳环,精明中有股随和,小巧的脸甚至比他记忆中还要圆润些。
此时的她如同众星拱月般地被对待着,男同事都想打听她的私事,女同事则想打探她的工作经验。
当年那个一旦身处在陌生的应酬环境,总是会僵硬着四肢,连说话都是小小声的女人,如今不但能处之泰然,还跟大伙有说有笑。
看来她这两年历练得很好嘛!好到他的心里竟有股莫名的怒意。
“绍恩呀!别光是吃东西,你也说说话。”刘鑫华瞪了一眼一整个晚上没说半句话的男人。
“要说什么?”杜绍恩冷冷地吐出这句话。
当场让气氛冻到最高点!但燕慈还是保持一贯的优雅,轻轻啜饮了杯中的酒。
刘鑫华瞪了杜绍恩一眼,讨好地对着坐在身边的燕慈说:“燕慈呀!绍恩就是这个样子,每次要出国去谈代理权时,他就会有好几天都是这副死样子,大概是压力太大了,并不是针对你,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我们都说他这是出国症候群。”
“我知道,没关系。”燕慈笑着对刘鑫华说,眼神连看都没有看坐在她对角线上的杜绍恩。
杜绍恩闷闷地喝了一口清酒,跟刘鑫华认识这么多年,他太了解刘鑫华这样大献殷勤,背后所代表的意思。
一旦刘鑫华喜欢上一个女人,那张嘴脸就好像哈巴狗似的垂涎,别的招数没有,第一招一定使用近水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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